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珠海落戶政策

學問君 人氣:2.06W

珠海落戶政策

珠海落戶政策

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透過了《珠海市人才引進覈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明年3月1日起,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用人單位從市外核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等10類人才,可按規定程序辦理勞動人事關係轉移、檔案接收及戶籍遷入。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根據《辦法》,以下10類人才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經珠海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在60週歲以下的人員(院士不受年齡限制);

2.入選珠海市級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年齡在60週歲以下的人員;

3.獲得珠海市級或經我市推薦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榮譽的人員;

4.符合珠海市引進海外人才智力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

5.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人員;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其中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的年齡在35週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在40週歲以下;

9.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0.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進階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術工人招調限制職業工種的除外),其中技師在45週歲以下、進階工在40週歲以下;

②具有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35週歲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辦法取得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證書的人員;

④獲得珠海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一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六名、二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三名的人員。

珠海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認爲,《辦法》的出臺意義重大,將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係等制約人才流動的障礙,將幹部、技術工人引進政策和渠道進行整合,對市外人才使用同一標準、同一方式引進,並簡化了引進程序,有利於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整體性,營造尊重人才、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

據介紹,2012至2016年,珠海市共引進各類人才(企業人員)約70000人,入戶約56000人。

解讀:珠海落戶政策

優化人才入戶政策

《珠海市人才引進覈准辦法》將於2017年3月1日起實施,屆時,我市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用人單位從市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等10類人才,採取“直接覈准方式”引進落戶。

同時,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作爲人才使用和評價的主體作用,對於不符合直接覈准條件,但確屬企業急需的“業務骨幹人員”,開通綠色通道,透過“市政府定年度總量+市戶口准入聯席會議審定”方式引進。

新的人才入戶政策更加優化,程序更加簡便快捷,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落戶,將爲我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放寬直系親屬投靠

父母投靠子女,調整前需要父親滿60歲、母親滿55歲且身邊無子女,調整後對父母的年齡及身邊有無子女不再限制。夫妻投靠,調整前需要結婚滿5年,調整後沒有婚齡限制。(此類入戶元旦後就可辦理)

增加基本條件入戶渠道

將長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異地務工人員有序轉爲戶籍人口。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連續滿5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簡稱兩個五年,滿足條件就可以入戶)

根據《實施意見》的要求,我市正在抓緊開展《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即市政府60號令)的修訂工作(因爲原規定內容與新政策實施意見有衝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必須修訂),基本條件入戶等相關戶口遷移政策將在修訂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