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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應該交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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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合同法》37條中重申了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預告解除權:“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在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後至少還要工作30天,這樣纔可以使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化。否則將會構成違法解除合同,有可能承擔賠償責任。如確在合法的試用期內,則應當提前3日通知。

試用期辭職應該交違約金嗎?

2、違約金肯定不用交啊,依照《勞動合同法》25條規定除了可以在培訓服務期約定和競業限制中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外,其他情況均不得約定。

3、用工單位沒有自與你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自第二個月開始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