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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能約定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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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方協議能約定違約金嗎,歡迎閱讀與收藏。

三方協議能約定違約金嗎

三方協議能約定違約金

三方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雖然都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但這兩者在適用法律依據上顯然是不同的。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而三方就業協議則適用《民法通則》或《合同法》。

三方就業協議之所以可以約定違約金,原因在於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畢業生,在招聘或求職當中都花費了大量的成本。如果一方肆意違約而不帶懲罰,這會降低三方就業協議的效用。

三方就業協議中約定違約金的原則

在三方就業協議中約定違約金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公平原則。《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民事合同的公平性原則都有相關規定。但是實踐當中,不少用人單位利用招聘中的.優勢地位,只約定畢業生違反或解除三方就業協議的違約責任,不約定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二是違約金與損失相當的原則。《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該法第114條進一步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根據上述規定,違約金的標準要根據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來確定,如果畸高或畸低,引發爭議後都可以作出調整。

另外,因三方就業協議引發的爭議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應當透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

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爲: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