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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所支付的不僅是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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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缺乏職業規劃,不求一步到位,寧願“騎馬找馬”,這是當前許多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求職心態。正是因爲這種心態,應屆畢業生頻繁跳槽成爲職場的常態。這也造成他們就業即違約的現象越來越多。

違約所支付的不僅是違約金


  現象:就業違約暗流值得關注


  畢業生小王幾個月前與一家單位簽訂了20年的勞動合同。他本以爲簽了這麼長的合同,等於找到了一個鐵飯碗。但僅過了3個月,小王就對工作產生厭倦,萌生了違約念頭。他毅然辭職後,結果這家公司以違約爲由將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賠償5萬元違約金。


  眼下正是大學畢業生求職高峯期,“先就業後擇業再創業”是許多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觀。儘管這源於就業難的現實,但相當多的畢業生簽訂了就業協議又違約的“準就業”現象卻越來越多,違約不再是個別現象,值得引起關注。


  濟南某大型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談起大學生違約頗爲頭疼。去年底他們在一個大型招聘會上招聘了100名應屆生,到目前爲止,只有不到70人到崗實習,有30%多的人因跳槽、考研、考上公務員而違約。山東人才網首席職業指導師王志勇說,大學生在有關就業諮詢問題中,除了職業目標不清晰,不知該如何找工作之外,違約成了諮詢最多的問題。


  後果:違約所支付的不僅是違約金


  據山東人才網最近的一個調查顯示,有38.6%的用人單位曾遭遇學生違約。他們最擔心的問題就是畢業生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