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企業會計存貨管理制度

學問君 人氣:1.21W

第一章 總則

企業會計存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存貨指公司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的以備出售的商品 , 或者爲了出售仍然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 , 或者將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第二條 存貨管理的主要內容:統一領導和組織制定物料管理制 度 , 制定和修訂各種物料的消耗定額,審批各職能部門制訂的年度、 季度和月度物料採購和生產計劃,負責計劃執行情況和業績考覈。

第三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健全各項原始記錄,加強定額管理, 嚴格計量驗收和清查盤點制度 , 做好物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 存貨的採購與日常保管制度

第四條 產品材料消耗定額由技術部制訂。辦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等按企業制訂標準發放,對超計劃的需求由實際需求部門提出申請計劃,由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第五條 公司存貨的日常管理,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各職能部門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存貨分類設庫進行管理。

第六條 存貨增加的管理。

(一)公司採購部門根據批准的產品生產計劃、產品原材料消耗定額和實際庫存情況按季編制採購計劃。採購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交採購部門採購,同時送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組織安排資金。

(二)採購部門按照批准的採購計劃簽訂購貨合同,實施採購。外購存貨的價格管理納入公司的價格管理體系。

(三)採購部門購入的原材料、燃料、外購商品等及時交公司儲運部門辦理提貨手續。購入的存貨送達各倉庫後,倉庫管理人員清點實物數量,請購部門及相關專業部門檢驗質量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

(四)發票帳單連同採購主管人員、倉庫保管人員、質檢人員簽章的外購物資入庫單等是原材料等存貨增加的依據。

(五)月終已辦妥實物驗收手續,但供應單位發票、帳單未至時,採購人員必須填列物資入庫單,並按規定在以後發票、帳單收到時作相應調整,外購物資入庫單也是存貨增加依據。

第七條 低值易耗品根據其用途劃分爲兩大類,與產品生產有關的低值易耗品增加的管理,同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用具等由辦公室根據公司批准的需求計劃採購或委託公司其他部門製造。經辦公室主管人員、倉庫保管人員簽章的入庫單或交庫單是存貨增加的依據。

第八條 存貨減少的管理。

(一)生產部門根據產品材料消耗定額,領用定額材料、定額消耗工具等,以各部門指定人員審覈批准的限額出庫單爲依據。

(二)各職能部門領用各種存貨或消耗性材料,必須由所在部門和物資主管部門批准。以各部門填列的,並由各所在部門、物資主管部門領導或指定人員批准的一般出庫單爲依據。

(三)各使用部門或倉庫部門由於各種原因報廢的材料或商品,必須填列報廢材料通知單,並將待報廢的材料或半成品,連同報廢材料通知單送質檢部檢驗。以各部門指定人員、物料部門主管人員、質檢人員、廢品保管人員簽章的報廢通知單爲依據。

(四) 購買方的調換產品 , 必須由購買方出具有效憑證?, 以物料部 門主管人員、質檢人員、廢品保管人員簽章的調換通知單作爲存貨減 少的依據。

第九條 存貨的實物管理。

(一)公司各存貨的主管部門會同供應部、財務部根據公司正常生產、銷售情況制訂各項存貨最高和最低存量,並制訂最高和最低儲備量目錄。

(二)公司的各項存貨必須按產品名稱覈算和管理。

(三)公司各庫房的.存量必須保持在規定的最高儲備量和最低儲備量之間。各項存貨的主管部門和倉庫保管人員必須每月組織一次盤點工作,摸清庫存情況,及時調整採購計劃和生產計劃,避免超儲、積壓和脫節。

( 四 ) 公司的超儲、積壓、呆滯存貨必須單獨保管,並由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 五 ) 公司各庫房和各生產分廠每季組織盤點一次,財務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庫存情況,稽覈庫存數量。盤點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由各主管部門填列盤點表,在查明原因和落實責任的基礎上,上報公司。經過批准的盤盈盤虧表是存貨調整的依據。

( 六 ) 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由使用部門自行採購的物資,須經歸口倉庫辦理人庫手續後方可報銷。

( 七 ) 文具、紙張等辦公用品,公司按標準統一採購、發料, 委託外單位印刷表格檔案等各種印刷品,經使用部門向公司提出申請, 由公司統一歸口對外。因工作急需委外印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並由歸口部門辦理人庫手續後方可報銷。

第十條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 一 ) 公司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或發出時採用一次攤銷法覈算。

( 二 ) 爲加強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 對於公司內部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 辦公用品和消耗工具除外 ) , 各領用部門、倉庫應分別建立備查 賬 , 每年清查覈對一次。

第三章 存貨的清查與盤點

第十一條 公司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實地存貨清查與盤點,每年的 6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之前各進行一次。分公司、分店每個月盤點一次。

第十二條 實地盤點應由財務部會同採購供應部門、庫房管理人 員共同進行,實地盤點結束後,由盤點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字,對於賬 實不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並寫出盤點報告。發生的盤盈、盤虧在查明原因後,應按有關規定程序及時進行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