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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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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庫存現金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企業庫存現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公司的庫存現金管理,加速資金流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庫存現金的管理

第二條 公司必須建立錢帳分管的現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出納必須分開設立,實行管錢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錢,出納和會計必須相互牽制、相互監督。

第三條 在款項移交或出納人員調換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做到責任清楚。出納人員對現金收付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公司由綜合部經理、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組成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隨時的盤點。

第四條 現金的收入和保管

現金的收入爲小額的銷售收入,不能轉帳單位的銷售收入,特殊情況下的借款,領款的收回,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現金結算的收入;現金保管應有可靠的防盜裝置和設備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條 公司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範圍,具體如下:

1、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規定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方面等各種獎金;

4、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小額支出;

8、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兩項外,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以銀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確需要全額支付現金,經開戶銀行審覈,財務公司同意後,予以支付現金。

第六條 公司的最高庫存現金限額爲6000元。超過限額,應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 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 不得將單位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戶。

第九條各管理處除了執行好上述相關規定外,再作以下規定:

1、所有管理處發生的現金業務均由管理處二級財務覈算員統一與公司財務結算,並必須在票據上簽名;

2、二級財務覈算員每日根據相關票據業務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3、管理處收入業務主要包括:其中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有物管費、臨時停車費、住宿費、資產管理費、場租費、安防系統費、零星維修費、其他必須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用收款收據開具的業務包括代收的水電費、文明裝修保證金、代收的泊位費、借書卡押金、電卡押金等;

4、支出業務主要包括:文明裝修保證金、借書卡押金等款項的退還,此款的退還必須憑原始的收款收據;

5、每日下午3點30分前,二級財務覈算員必須與公司財務把當日管理處發生的業務進行結算,便於公司出納把現金存於銀行;

6、每個星期公司財務部組織人員對各管理處進行一次檢查、指導,每發現一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扣罰二級財務覈算員20元/次。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之相牴觸的.同時廢止。

企業庫存現金管理制度2

爲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正確及時反應現金的增減和結存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一)、現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納人員負責公司的現金收支與保管、銀行存款的結算與覈對工作、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

二、當天發生的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無故拖延。

三、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開支覈定,初定爲20000元。日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覈定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以保證現金安全;也不得低於限額,不足部分應及時補足。

四、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月結,由財務主管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盤帳,做到賬實相符。

五、出納人員對銀行存款餘額應做到心中有數,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

六、銀行存款要及時對賬,儘量做到賬賬相符;月底按時與銀行對賬,打印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二)、現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種收入都應由出納集中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出具收款憑證。

二、收款開具收據,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客戶,一聯留存,另一聯交會計入賬。

三、凡屬於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都要入賬。

四、收到現金或支票應及時交存銀行。

三)、現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項按公司財務制度執行,分現金支付和銀行轉賬兩種方式。

二、付款應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當天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簽發應有出納員、會計負責人、公司領導三人簽章,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支票簽發後,除登記銀行帳外,還要登記支票領用簿,以便查詢。

四、出納人員應根據手續齊全、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支付款項;如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拒付、延付;款項支付後,應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並打印“回單”通知相關部門,以免重複付款。

四)、現金盤點制度

一、盤點前,應由出納將現金集中起來存入保險櫃。

二、盤點金額與現金日記賬金額進行覈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做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三、若有衝抵現金的借條、未做報銷的原始單據,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沖帳、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