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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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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1

爲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鞏固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持續發展,進一步規範村(居)財務收支行爲,使農村財務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現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預決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實行預算管理。年初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本着“統籌兼顧、量入爲出、留有餘地”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方案。

2、嚴格執行預算計劃。村(居)在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制訂本年度收支計劃,列出收支預算表,報街道審覈批准後執行,審覈批准後計劃外的支出項目,原則上不得進賬,特殊情況下增加的項目支出,必須在有收入或資金來源的前提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報街道農經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確保不增加負債。

3、年終實行決算。村(居)在年度終了時,對全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特別是對收支定額的執行情況進行深入細緻的檢查和分析,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編制決算報表。

農經部門要加強村(居)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的經常性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不執行預決算造成經濟損失或增加集體負債的,要0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居)集體資金一律執行“村有街道管”制度。村(居)不得開設銀行存款帳戶,所有資金必須交

街道農經站管理。

2、村級日常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備用金由報帳員管理(報帳員由村會計兼任),備用金限額爲2000元,村(居)應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建立現金日記帳和資金代管日記帳,準確覈算庫存和資金代管情況。

3、嚴禁坐收坐支。凡村(居)取得超1000元或累計收取達3000元的集體貨幣資金收入,經辦人一律在5日內全額交到村會計處(或直接繳到農經站資金代管帳戶),村會計應在7日內將資金交到農經站代管,村(居)不得直接用於補充庫存,禁止以收抵支或瞞報收入,嚴禁白條抵庫,任何人不得隨意借支挪用村集體資金。對村(居)收取資金超過半個月未交街道代管的,每個月按未代管金額的2%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且超過3個月的按貪污或挪用處理。

三、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制度。村(居)收入覈算的範圍主要包括:財政轉移收入、財政各項補助收入、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村(居)集體資源性發包及上交收入、土地徵用補償、土地復墾補助資金、利息收入、有價證券、集體資產資源的租賃變賣收入、捐資、籌款等各項收入,村(居)對所有收入,必須及時納入帳內核算,不得搞賬外設賬,對各項承包合同,要按時搞好結算兌現,不得無故拖欠,對暫時不能收取的,要按權責發生制覈算管理。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發票必須爲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確無外來原始憑證的方可使用規範的自制憑證。憑證入帳時應註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會計有權對不符合報賬要求的憑證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實行主任一支筆審批,對300元以上支出實行書記、主任會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兩委研究透過,10000元以上支出要向街道請示批准後方可實施,嚴禁審批人員自支自批和越權審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財小組同意後報街道農經部門審覈把關後入帳,沒有經過理財小組理財或農經部門審覈不過關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帳。村(居)發生的日常性費用支出應日清月結,發生的工程性支出項目,要在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結算入賬,不得隔月報帳,對暫無資金兌付的支出也應先入帳記往來,對無故超過3個月未報帳支出的不予報銷。

3、費用控制制度。各村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村主要幹部工資標準由街道審批後發放;村級非生產性支出實行總額控制與包乾結合的管理辦法。對招待費、租車費等其他非生產性開支實行專項管理,嚴格控制開支範圍和標準,具體要求和標準如下:

報刊費。各村(居)原則上控制3000元以內,其中:2000元用於黨報、黨刊;1000元用於業務部門刊物徵訂,任何人不得推銷各種報刊雜誌。

辦公費。平時不予報支,年終一次補貼到人。主要用於筆、筆記本、紙張、電話費等。其中:村書記1000元、村主任、會計每人800元、其他村幹部300元,村(居)集體使用固定電話的按上述標準的50%執行。

差旅費。出差人在市區內的原則上不補貼,出市區每人每天補貼不超過40元。各村(居)不得長期租用車輛,因特殊情況確需臨時租用車輛必須註明事由、用車人、金額等。

招待費。村(居)原則上不得接待上級來人,對確需接待的應嚴格控制,不得超標準接待,年接待費用不得超過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發包上交和其它收入總額的10%(收入需繳街道代管),超出部分由書記、主任、會計按4:3:3比例負擔,不得報銷入賬。對募捐、引進資金產生的招待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包乾使用,5萬元以內按不超過15%、5萬元以上按不超過10%安排,不計入招待費限額,超出使用部分由經辦人或批准人負擔。

四、結報帳制度

1、農村財務委託代理制度。農村財務委託代理堅持村級集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侵佔挪用村集體資產。街道農經站爲農村財務委託代理單位,主要負責對農村財務的管理和農村經濟活動的反映、監督。

2、農經站代理記賬基本程序。

(1)報賬:村(居)理財結束後,由審批人批覈,村報帳員填制報賬單,將審覈合格的原始單據報農經站。

(2)審覈和記帳:每月30日前報農經站審覈,經農經站審覈後,報農經站代理記帳員記帳,登記相關賬簿。

(3)對賬:記賬結束後,村報帳員和記帳員要及時覈對,做到賬簿相符、賬賬相符,防止脫節。

五、票據管理制度

1、票據使用。村(居)向農戶收取的一事一議資金等必須使用《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內部單位和農戶往來結算、集體發包上交資金、其它事項取得資金使用村集體級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專用收據,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據。

2、票據管理。收款票據由村會計到街道農經站認領,設立領、銷登記簿。票據保管由村會計負責,缺失一本處罰村會計100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債務管理。村(居)嚴控舉新債,確需因公益事業必須的借債,需經村集體討論確定,並實行舉新債分級審批,2萬元以內的由街道農經站審批、2—5萬元的由街道領導審批、5萬元以上的報區農辦審批備案,擅自舉債的當事人負責本息的歸還,集體不得入賬。村(居)要逐步化解舊債,對以前墊支的稅費、公益事業並已入賬的借款,承擔不超過銀行的貸款利息,未兌現的'幹部報酬及其它事項形成的債務,一律不得生息。

2、債權管理。村(居)要認真做好村級債權的核實工作,制定年度清收目標,透過有效途徑逐步清收債權。對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要按照訴訟程序進行清收,並參照信用社貸款利率,收取資金佔用費;對確實無力繳納的農戶,經民主評議可免交資金佔用費。對外單位和個人的欠款,要落實到批准借款人,限期收回,對造成村(居)資產流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2

爲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鎮)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後,原有會計覈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

2.取消村會計組織,每村設一名報賬員,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收、支單據,由報賬員每月末將原始憑證報送鄉農經站,由農經站記賬員登記帳簿進行會計業務覈算。

3.村集體經濟組織配備專職的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產管理、“一事一議”申請、登記、備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負責辦理收入、支出報賬業務。非報賬員不得管理現金業務。

4.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實行報賬覈銷制。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資金時,必須先申請,鄉(鎮)農經站審覈,同意後撥付村使用。

5.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農經站入賬管理。

6.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資金必須在發生後5日內由報賬員到鄉農經站報賬。特殊情況,可事先申請,農經站長同意後,可以推遲報賬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三日。違者按個人佔款處理。

7.村賬鄉代管後,鄉農經站設總會計一名,記賬員若干名(根據各鄉實際,每名記賬員負責3—5個村),現金員一至二名(根據各鄉大小自行配置)。

8.現金收支手續完備,不準白條子抵庫或入帳。手續不完備、不真實的開支,報賬員、記賬員有權拒付和接收。對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責任。

9.農經站代理村會計賬(村賬鄉代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定賬簿和會計科目,按規定的記賬原則、記賬程序、記賬方法、進行會計覈算,編制會計報表,按會計年度及時結舊賬、建新賬。

10.村級財務實行鄉(鎮)農經站會計代理後,嚴格執行賬、款分管制度。出納員負責管理現金,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並進行現金序時覈算。記賬員負責建賬、記賬、算賬、結賬、定期覈對賬目,並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

11.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準參加各種名義的贊助活動,不準用公款購買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對各種合同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拒付。

12.村級各類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禁相互擠佔、挪用、平調。發現要追究其責任。

13.村級各類單據,尤其是付方單必須有經手人簽章或簽字,由村級財務主管人員籤批,村民理財小組蓋章後,再由農經站賬前審覈後方可入帳。

14.加強村級票據管理,對村級所取得的外來原始單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自制原始單據必須使用JNBP—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標準憑證,空白憑證由鄉農經站統一管理。村級可根據需要向農經站領取。農經站對各種所領取的空白憑證進行登記。

15.實行財務公開,鄉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的經濟收入,往來款項各項補貼資金等業務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

16.鎮農經站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內各種會計資料、統計資料要統一整理裝卷歸檔,會計檔案不經批准,不得隨意銷燬。

17.報帳員、記帳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制度、刻苦鑽研業務、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

18.對應收、應付款兩類帳戶不得混用。嚴禁村發生墊付資金行爲,杜絕透過兩類帳戶人爲造成呆死現象。出現違規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實行購建前審計審批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按照購建的金額報農村審計站審計同意後方可購建。

20.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用集體資金或貸款、借款代農民繳納稅費。

21.加強電算化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