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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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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須知

村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爲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後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幹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爲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覈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並按月反饋、公佈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彙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覈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覈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覈對帳目,收集彙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後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覈算管理的收入範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准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於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範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爲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覈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後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 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於規定範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覈算收入範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着量入爲出、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幹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農經站統一覈准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幹部獎勵,按盱發[2003)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乾、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爲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覈,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餘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幹部採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額 2000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00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 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覈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覈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