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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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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範本

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1

一、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實行“村有、鎮管、縣審計”(村財鄉代管)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要求是:在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督權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監督權的分離,由鄉鎮農經站代理會計業務,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各村委會要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報賬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二、規範財務工作流程。

嚴格實行村賬鎮管,取消村集體自有資金帳戶,由鎮農經站統一開立銀行帳戶,分村記賬,分戶管理。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有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有經手人簽字,交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同意後,加蓋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章,並經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同時籤批後,報鎮農經站審批後方可入賬。嚴格執行村級招待費限額額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爲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爲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爲20000元,超出限額部分不予覈銷。對有大宗項目建設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多列支招待費的村,須由村書記、村主任共同說明理由,其招待費標準由鎮政府另行覈定。對各村民小組發生的賬目,要由村民組長簽字,村主任籤批,村報賬員整理入賬,每年結賬一次。

三、實行民主理財。

爲保證農民羣衆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承包、集體舉債等,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7人組成,在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主持正義、認真負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切實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

四、強化村集體資金管理。

爲規範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村集體收入必須在三日內交鎮農經站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村私設小金庫,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起對村書記、主任、報賬員各罰小金庫的33%並沒收小金庫全部款項,對當事人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爲出的原則,充分發揮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舉債經營,有效化解舊債的同時,不允許產生新債。誰借債誰負責。

五、全面實行財務公開。

財務公開是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對村級財務要做到每半年公開一次,接受羣衆監督。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開欄,同時還可以透過廣播、明白紙等進行輔助公開。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當前公開的重點是:村組財務收支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農民種糧直補情況等。對於村民小組財務要做到每年公開一次,讓羣衆真正明白。

村集體經濟管理制度2

一、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財務業務,要由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共同負責審批。財務憑證要做到內容完備,手續健全;對無法取得正式憑據的,要由經手人或收款人出據寫明款項的用途、原因,再由會計填制支出憑據。

二、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一切財務收支憑證,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同意,報鄉鎮農經站審覈,加蓋准予覈銷專用章後,方可入帳。

三、村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到域外出差補助,按出差日曆天數計算,一般地區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爲20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爲100元。往返途中按一般地區標準補助。因特殊原因在外公款就餐的不再享受出差補助。

四、出差人員的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省城每人每天50元,深圳、珠海、廈門、海南每人每天100元,縣城(含縣級市)每天40元,鄉鎮每天20元。結餘部分的50%獎勵歸已。

五、出差市內交通費按出差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包乾補助10元,超支不補,結餘歸已;自帶交通工具的不發市內交通補助。

六、出差人員因洽談業務確需居住進階賓館的,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同意方可實報實銷。

七、嚴禁借出差之機遊山玩水,如有發現旅差費不予報銷,不發出差補助費。

八、村級招待費實行限額管理,市、縣、鄉幹部下鄉工作就餐標準分別爲20元、15元、10元,一菜一飯,不備菸酒。集體經濟收入較多的村,招待費按稅務部門有關規定列支,但最多不得超過年終考覈純利潤的10%;沒有企業收入的村,全年招待費不得突破村民人均四元的總額。

九、嚴禁用公款參加營業性娛樂活動和各種慶典活動,嚴禁欠款吃喝,嚴禁用公款購買掛曆、煙花、爆竹等各種紀念品;嚴格控制公用電話費等各項支出。

十、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具體限額按銀行和公安部門有關規定執行。要嚴格遵守現金結算的有關規定,不準以白條子頂替現金,不準向金融部門套取現金,不準出借單位銀行帳戶,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嚴禁非現金出納人員經管現金,嚴禁村主要領導及其直系親屬擔任本單位的現金出納員,嚴禁會計員和現金出納員一人兼任;銀行支票或單位取款印章分別由村會計員、出納員妥善保管;手續不健全和違背財經制度的憑證,出納員不得現金結算;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借貸業務必須報鄉鎮、街道領導審批;上級撥款、徵用耕地補償費及變賣大型固定資產等收入必須專款專用,不得列入經營性收入,參與分配或挪作他用。

十一、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礎設施等資產,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均列爲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各村要建立固定資產帳冊,定期盤點,並對固定資產變動情況及時登記,做到帳物相符。

十二、村集體經濟組織購入、變賣有形資產在5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報鄉鎮、街道審覈評估後施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固定資產嚴禁無償外借,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遼寧省集體資產管理條例》規定,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十三、庫存物資要有專人保管,要明確責任,建立物資臺帳,嚴格出入庫手續,建立物資使用審批制度。年終要進行一次檢查,如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

十四、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租賃、股份合作、拍賣“四荒”使用權等重大事項,要制定實施方案,廣泛徵求羣衆意見,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報鄉鎮、街道審覈批准後方可實施。各種承包費按照承包合同約定要限期全額上繳入帳,防止發生拖欠。年初要向羣衆公佈各項承包項目及承包金額,年終要向村民代表大會報告承包費收繳兌現情況。

十五、村級幹部的報酬要與本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直接掛鉤,村幹部兼職不兼酬,工資、獎金髮放經鄉鎮、街道審批。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的年工資不得超過本村當年人均純收入的3倍;加上各種獎金(由鄉鎮、街道確定獎金標準)最高不得超過本村人均純收入的4.5倍;其他村幹部的報酬按上述標準遞減,具體額度由名鄉鎮、街道自行確定。

十六、各鄉鎮、街道要實行社會計集中辦公制度。每月1至5日爲全鄉村會計集中辦公日,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和農經站長要逐村審覈原始憑證,對符合規定的加蓋准予覈銷蓋,對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一律上繳,經研究集中銷燬,情節嚴懲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七、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監督。各村要在每月初向羣衆人公佈一次帳目,內容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現金收支明細,村提留、鄉統籌收繳名單,農業稅、特產稅分擔情況,村幹部工資、資金髮放情況,村招待費發生金額,村辦企業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明細,村集體資產等。

十八、各村要成立黨員代表議事會、村民代表議事會和民主理財小組,對村有財務行使監督權。議事會成員分別經黨員大會和村民大會選舉那些羣衆威信高、辦事公道、爲人正派、議事能力較強的黨員、村民擔任。在議事會成員中推選5至7人組成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由村民代表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