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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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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

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1

爲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村集體是指本鎮所轄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第二條村集體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侵佔、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條鎮財政部門負責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必須在銀行或者信用社(下稱銀行)開立基本帳戶,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賬和款、物、支票和印鑑應當分別管理。村報賬員或出納(下稱報賬員)負責管理銀行帳戶和現金,認真登記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負責每月與銀行覈對賬目,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完整準確,確保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一致。

第五條村集體一律不得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經濟擔保,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帳戶。財政或者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各種款項,必須撥到村集體的銀行帳戶。擅自對外擔保或者出租、出借銀行帳戶的,或者借用其他單位帳戶的,要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村集體要建立健全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村集體各項現金收入,必須由報賬員統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因特殊情況非報賬員暫代收取的必須在3天之內交給報賬員,否則以挪用論處。不準用白條抵庫,不準坐支或挪用現金,不準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庫存現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過限額的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村集體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套取現金,不設賬外賬(即“小金庫”),單位間的經濟往來,必須透過銀行轉賬處理。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現金:村幹部的工資、福利、補貼以及個人的勞務報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經批准的其他項目。

第八條村集體開支項目必須嚴格按下列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單項或單張票據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間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間的(含5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同意,並經鎮工作隊長審批簽字後方可覈銷;500元以上還須經鎮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覈銷。

第九條村級開支發票必須手續齊備:有具體收款人簽字或收款單位蓋章;有經辦人及證明人簽字,並載明開支用途,經會計人員審覈,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後,報賬員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審批手續不健全的,舉債的利率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允許範圍之內,並視村集體償還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攬債或舉債,報賬員不準擅自付款,否則,追究報賬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條村集體因發展生產需要借貸資金的,應當先提出方案,經村兩委研究同意,報駐村工作隊及包片掛點領導審批後,方可舉債。若是向個人借款的,所借款項必須在5日內入賬,並且要載明借款日期、經辦人、利率和用途,同時借款報告送鎮經管站備案,否則一律不予入賬。

第十一條村集體應當及時催收、清理各項應收款項。對村民因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造成無力償還的款項,可由村兩委和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決定予以緩交或者經批准制訂還款計劃後分期分批償還(繳納)或減免,並張榜公佈。

第三章固定資產、物資與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情況,應當及時準確登記,並建立健全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拍賣、轉讓、入股、出租,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無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可由村兩委、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公開招標,簽訂承包合同或協議,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合同履行後要及時收回承包款、租金或價款入賬。使用村集體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經營,須對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確認可行性後,經村兩委會議研究並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透過後,報鎮經管站備案,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村集體建設項目的施工,由村兩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後,報鎮政府審批後,由鎮村招投標委託辦公室公開進行招投標,在規定的程序完成後,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工程施工過程中所付的款項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個月內,要召集北景港鎮村級建設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驗收結算並簽章。透過結算後,財會人員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款結算工程款。

第十五條村集體應當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據管理

第十六條村集體必須切實加強票據管理工作,由村報賬員認真做好發票的領發、保管、使用、結報、覈銷等項工作。村集體必須統一使用二種票據:省農業廳統一印製的收款收據;2、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第十七條發票使用必須一費一票,使用時按編號順序填寫,不得跳號或空缺,不得套聯複寫(各聯金額不同),不準刮擦、增補、要逐格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塗改處加蓋章,作廢票據不得撕毀,所有票據的印章要齊全;不準使用其他票據或白條代替;不準多收費少開票或收費不開票和開票不收費;不準使用私制、僞造或外購的發票。

第五章村財開支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北景港鎮村級幹部報酬待遇實施方案》等有關檔案精神,村幹部工資由管委會統一核發。

第十九條各村按每期計生工作情況,可適當給予幹部獎懲(獎懲標準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會議費及招待費管理

1、村集體召開的幹部工作會議,一律不得報銷會議費。各村需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實行誤工補貼,每人每天30元。造冊列支時,必須註明會議時間、內容、與會人員名單,不得多列參會人員或多列會期,不得擅自提高誤工補貼標準。

2、招待費:嚴格實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體招待費開支,下鄉幹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裏就餐(因條件限制,需在村裏就餐的,由個人承擔費用),村組幹部在本地議事和工作等,不得從村集體列支招待費。

第二十一條出差費報銷標準

1、市內住宿費及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參照國家工作人員的旅差費報銷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關於購買交通、通訊工具的規定

1、不準用公款購買摩托車、移動電話、電腦等交通、通訊工具。

2、除村級組織資訊化建設或黨員遠程教育需要外,非經審批,村級不得購置電腦,不得以上述名義購置之後挪爲私用。

3、村幹部不得與村電話並機。

4、村部電話不得使用長途功能(用於通知計生對象的除外)。

5、村支書、主任通訊話費補貼,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幹部每人每月50元。

6、個人交通、通訊工具所用的維修費、油費等所有費用一律自負,不得用公款支付。

違反上述規定者,除責成退款外,視其情節,按有關法規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章財會人員管理和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村集體應當配備報賬員,村集體主要負責人和其近親屬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擔任村集體的財務人員。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報賬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更換的,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報賬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交接清單核實後需經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後存檔。監交人包括村集體負責人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鎮審計站應當對村集體財會人員離職交接工作予以指導、監督。在未辦理交接手續前,原報賬員不得離職。

第二十五條村集體組織要支援財會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會人員行使下列職權:1、執行有關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2、參加財會計劃的編制和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會議;3、承擔資金籌措和使用的財務監督以及資產保管工作;4、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體財產所有權的行爲。

第二十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應當接受村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原則上由離退休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構成。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保持一致。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督職責: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2、檢查監督村集體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情況;3、檢查監督財務公開情況;4、協助對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民主理財小組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有違反財務制度行爲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有關人員應當及時糾正。

第二十七條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開。每月或每季度終了之日起十日內和會計年度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財會人員必須將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覈和鎮經管站審查的賬目,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佈,公佈的內容必須逐項逐目明細公佈,現金及銀行存款必須公佈日記賬,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十八條健全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制度。村集體要主動接受鎮經管站以及上級業務部門的審計監督。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村財務年度審計或者必要的專項審計。特別是村兩委任期屆滿時,要堅持先審計後選舉。村兩委因故離職或被撤職或辭職時,也要進行專門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紀檢等有關部門。紀檢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區別情況,認真處理。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

第二十九條村級財務報表分爲月份、季度和年報,應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定期提供給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協議)和承包合同(協議),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財務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燬清單等。

第三十一條村集體要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xx年八月一日起施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符或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爲準。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北景港鎮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2

爲進一步規範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爲,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羣衆利益,促進村居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製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後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並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幹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覈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覈定、百分制考覈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覈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覈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幹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覈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幹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並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檔案依據,並報經鎮統一審批後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幹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誌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徵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檔案由鎮主管領導審覈批准後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覈批准後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幹部會籤;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複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並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覈簽字後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採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並簽訂明確規範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製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爲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覈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後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覈加蓋憑證審覈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後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爲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幹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後一週時間爲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14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並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13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並簽名,片長審覈批准,於2014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覈實批准後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後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覈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並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徵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乾)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幹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覈批准,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帳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後,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於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彙總,按季結報入賬,並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佈;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准,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幹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後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爲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幹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幹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並約定計息的今後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簽字,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範,並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佔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幹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並按規定公佈,接受監督。

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3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爲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覈,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透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爲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帳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爲個人所有。

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透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覈,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爲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覈、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覈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覈對各科目帳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覈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覈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帳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覈對帳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覈,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覈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覈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僞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衆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覈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衆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爲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羣衆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衆解釋和糾正。

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透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審覈。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透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審覈,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村委會財務的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爲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5)土地補償;(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8)救災、救濟、扶貧款;(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覈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覈和村支書、主任會籤);(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覈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覈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審覈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透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透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審覈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覈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審覈,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覈,統一建檔,分村覈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覈,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覈對各科目帳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覈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覈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帳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覈對帳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覈,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僞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衆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覈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衆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爲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羣衆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衆解釋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