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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心理部成員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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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院心理部成員考覈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院心理部成員考覈制度

一、總則

1、成員考覈按月末小評,期末總評的方式進行。

2、月末小評=基礎分+加分-扣分(注:基礎分爲60分、45分爲及格,連續兩次低於40分開除部門,分數低於60分無評優資格,個人低於45分不加操行分)

3、根據個人月末小評成績綜合有效情況,由部長及副部長進行部門成員期末總評(期末綜合成績優異者將優先考慮評優秀心理幹部)

二、細則

(一)、扣分制度

1、各項會議活動請假5分每次,遲到、早退扣10分每次,無故缺席扣15分每次。因故不能到會的,需事先向部長請假,由部長同意方可請假,事後不接受任何請假。(注:例會無故缺席兩次,除扣分外,還將在下次例會中進行自我檢討,累計三次未到者,予以除名。)

2、不遵守會議紀律扣10分每次。(如打鬧、嬉戲、交頭接耳等)

3、執勤人員要親自在記錄本上籤到,並認真做好值班情況的登記,否則扣10分每次。

4、沒有按時上交材料或部門資料扣10分每次。

5、考覈人員、資料員、通訊員、會議記錄員沒有做好分內的工作扣20分每次。

6、工作時由於個人疏忽造成負面影響者酌情扣20分每次。

7、舉辦各項活動不服從組織安排者扣20分。

8、公共場合行爲不當(吸菸、酗酒、賭博、講髒話等)酌情扣20分。

9、期末考試有掛科者扣20分每次(納入下學期第一個月)

10、受到學校處分或批評者直接取消個人評分,情況嚴重者勒令退出

(二)、加分制度

1、期末統計全勤者、工作日誌記錄全面者加10分。

2、參加院系各項比賽的加5分每次,榮獲一級學院一等獎加20分每次,二等獎加15分每次,三等獎加10分;榮獲二級學院一等獎加15分每次,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7分。

3、參加部門內部活動加5分每次。代表部門參加院級活動者加10分。部門內部工作積極者每次加5分,組織或策劃一項活動者加25分。

4、以學校名義參加省、市級的比賽並取得前三名,分別加30分每次。

5、期末成績突出的相應給予加分。(注:一等獎加20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0分。)

6、在會議或工作中能經常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建議的,視情況而定在月小評中加10分,若建議被採納者加15分。

7、透過學員要求以外的技能證級如英語、計算機等級證,加15分每次。

8、心理廣播稿發表者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