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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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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幹部考覈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幹部考覈制度

幹部考覈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建立科學規範的幹部任用制度,培養一支講政治、懂業務、精技術、會管理的幹部隊伍,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幹部試用原則是“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堅持備用結合,實行動態管理,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

第二章崗位及條件

第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公佈試用幹部崗位。

第四條試用幹部應具備的條件:

(一)文化程度:大專以上學歷

(二)工作經驗:從事管理工作或班組長3年以上,屬業務、技術或管理骨幹。

(三)年齡:40歲以下

(四)認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有較強的執行能力,有良好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政治素質高,組織原則性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富有創新精神,身體健康。

第三章報名和選拔

第五條試用幹部一般透過競聘上崗程序進行。

第六條選拔程序

(一)競聘報名:符合條件者自願報名,所在單位提出初審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查合格後,參加競聘上崗。

(二)競聘內容:筆試成績10,面試成績40,素質測評10,領導班子評議40,最後擇優試用。

(三)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提出考察名單,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考察,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資格要求把關,特別要把好政治關,全面考察擬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重瞭解其熟悉業務範圍和主要專長。

(四)試用幹部的選拔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開推薦渠道,實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條件的,交分公司黨委集體討論,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後,由總經理決定是否聘用。決定聘用的,簽訂試用幹部合同。

第四章考覈和待遇

第七條試用幹部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工資按原職級崗位工資不變,獎金按職級10級考覈發放。

第八條試用期間經考覈僅爲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門,並取消相關待遇。

第九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覈爲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級經理編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續,享受相關待遇。

第十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覈爲良好及以上,但由於受三級經理編制的限額不能履行聘用手續的,繼續按試用期待遇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幹部考覈制度2

考覈標準:學生會幹部考覈主要依據工作熱情、會議出勤、工作效果、羣衆反應、行爲表現等五個標準進行考覈。

一、工作熱情

1、工作積極,熱情高漲爲優

2、工作較積極,有熱情爲良

3、工作需要督促爲中

4、在督促下仍懶散不積極爲差

考覈方式:向部長詢問

二、出勤

1、在例會或大會中從未缺勤爲優

2、在例會或大會中偶爾有一至兩次缺勤爲良

3、在例會或大會中有三至四次缺勤爲中

4、在例會或大會中缺勤次數較多爲差

考覈方式:部長統計

三、工作效果

1、部門的工作完成的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活躍、流程嚴密、公平公正爲優

2、部門的工作完成的較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較活躍、流程較嚴密、能公平公正爲良

3、部門的工作只是單純完成或舉行的活動氣氛不算活躍、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爲中

4、部門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滿意或舉行的活動沒有氣氛、流程有較大疏忽、不夠公平公正爲差

考覈方式:找組織部成員參與活動了解活動中組織者的表現及同學反映,詢問成員、部長,向辦公室要各部門的會議記錄。

四、羣衆反映

1、羣衆反映好爲優

2、羣衆有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爲良

3、羣衆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爲中

4、羣衆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不能改正爲差考覈方式:聽取同學們的意見,瞭解同學們對各部門的看法。

五、行爲表現

1、在同學中可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優

2、在同學中可起到一定的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良

3、在同學中起不到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中

4、在同學中起負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爲舉止爲差考覈方式:瞭解其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學們的反應爲主。

優+2,良+1,中+0,差-1。

幹部考覈制度3

爲了更好加強對學生會自身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發揮他們的模範作用,明確學生會幹部管理職責,特制定學生會幹部考覈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例會制度

1、每兩週一次例會,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兩週工作情況,佈置本週的工作任務,每次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後更好地開展工作。

2、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二次視作缺席一次。

3、例會請假必須主席團批准,學習部備案,例會期間原則上不予給假。無故缺席一次者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開除。

二、工作態度考覈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違紀處理。

3、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能經常向領導老師彙報工作交流思想。

5、領導交辦的任務能及時完成,無拖延現象,敬業精神較強。

三、工作會議記錄的考覈

1、每次例會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內容完整詳實。

2、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3、會議記錄要求每學期上交一次,由學生會指導老師檢查。

四、工作計劃的考覈

1、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報質保部審批。

2、各部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落實。

3、工作計劃要求合理、清楚、務實。

五、工作總結的考覈

1、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2、學生會全體成員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一份。

3、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由本人書寫完成。

六、評分標準

滿分爲100(加分項:25分扣分項:27分)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獲學習優秀獎或進步獎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評爲“優秀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及受校通報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3、積極向質保部、學生會建議、申請、併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每人次加5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成績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於對校學生會成員或在校學生的違紀或不良行爲進行舉報、揭發者,每人次加2分。

6、對於月全勤的成員,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爲的,貢獻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項:

1、校級會議、學生會內部會議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2、學校及學生會開展的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對於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3、若有醉酒鬧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課時間上網,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立即開除。

4、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爲不檢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並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每人次扣3分。

5、頂撞上級與部員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遲交者每人次扣2分。

幾點注意事項:

1、各部門接到質保部的考覈通知後,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2、在考覈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幹部資格。

3、羣衆意見或舉報一經查實將作爲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覈依據。

4、一個學期的考覈分低於85分者,本學期末不能參與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低於70分者給予開除處理。

5、考覈制度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監督,由質保部執行。考覈分學期末進行統計,給予批評或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