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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員工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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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員工考覈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員工考覈制度

員工考覈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 在確認晉升與提薪資格時,必須依據基於考覈標準表的考評結果。另外,晉升提薪資格認定工作能夠與普通提薪資格認定工作分開進行。

第二條 考覈標準表分爲以下三種:

1.態度考覈標準表。包括四項要素,即服從性、協作性、進取性和職責感。評分方式分兩種情景,用於晉升目的時,採用五級評分;用於提薪時採用三級評分;

2.本事考覈標準表。包括四項評價要素,即各種綜合本事、知識(業月知識和基本常識)、體力、技能。同樣,評分辦法分兩種情景,用於晉升時五級評分;用於提薪時,三級評分;

3.業績考覈標準表。由考覈標準表具體規定細則和要求。評分辦法也差分兩種,用於晉升,五級評分;用於提薪,三級評分。

第三條 考覈標準(評價要素)與評分示範(具體資料見表346)。

(二)態度考覈標準

第四條 態度考覈資料

1.服從性

(1)是否理解並遵守公司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有無遲到、早退、無故缺勤的情景;

(3)髮型、服飾等儀表是否乾淨整潔;

(4)與他人的言談舉止是否富有禮節;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場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無因其言行,破壞了現場的風氣和紀律以及擾亂秩序的情景;

2.協作性

(1)是否能夠立足全局,把握各部門(各職務)之間的關係,並且根據情景進行進取而妥善合作;

(2)是否能夠立足本職工作,並跨越本職工作的範圍,求得上司、同事及其他部門的通力協作;

(3)是否能夠幫忙領導改善工作環境,創造便於工作的場所;

(4)是否能夠上下溝通,在提高團隊士氣中發揮作用;

(5)是否能夠幫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與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進取性

(1)是否具有不滿足於現狀、進取奮進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熱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質量的願望;

(4)是否具有排除萬難、爭取成功的幹勁;

(5)是否具有在集會和會議上爭取發言的勇氣;

4.職責性

(1)是否明確自我有職責經常檢驗下屬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結果;

(2)對於下屬的失誤是否能夠從中找出自我應負的職責;

(3)是否能夠善始善終地完成本職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誤時,是否向其他部門推卸職責;

(5)在理解上司全權委託交辦的工作任務時能否讓上司放心。

第五條 態度考覈評分標準

“”爲加分,“”爲減分。

1.服從性

(1) 遵守規章制度,並能規勸他人,作好表率; 不理解且不打算理解規章制度,甚至有違反制度的行爲;

(2) 考覈觀察期內全勤,1年以上爲全勤; 一月缺勤3次以上,考覈觀察期內15次以上,無故缺勤1次以上;

(3) 注意儀表,堅持服飾整潔和辦公場所幹淨; 蓬頭垢面,不修邊幅;

(4) 說話辦事幹脆利落,言談舉止大方; 說話吞吞吐吐,辦事拖拖拉拉,令人不快,出言不遜,說話草率;

(5) 踏實,有始有終; 馬虎,吊兒郎當;

(6) 工作井然有序、有條不紊,深得要領,緊湊,不窩工、不浪費; 懶懶散散,窩工、閒聊、打瞌睡,磨磨蹭蹭;

(7) 彌補他人疏忽不周之處,在異常情景下善於提出忠告; 感情用事,妨礙他人正常工作;

2.協作性

(1) 利用工作之餘,幫忙別人趕上進度; 只研究本職工作,對其他部門工作不聞不問;

(2) 充分理解上司的意圖,主動爲上司分擔職責,進取彌補人際關係或工作方面的缺陷; 消極排他,牢騷滿腹,不安於輔助性工作;

(3) 充分理解羣體目標,樂意爲羣體目標的實現做貢獻;擅長與他人合作共事; 以自我爲中心;

(4) 不惜犧牲自我,通力合作; 不推不動,但求自我方便、舒適;

3.進取性

(1) 不知疲倦,一往無前; 安於現狀,維持現狀;

(2) 不求一步登天到達目標,但求持之以恆,孜孜不倦,不斷進取,積少成多,積小成大;改善和改善工作的提案,每月1次以上; 一遇到問題和困難,就垂頭喪氣,不出成果;長時光內也拿不出一份提案;

(3) 求知慾極強,並能把得到的知識用於實踐,彌補自我工作中的短處;永不滿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沉湎於過去的成績,以至於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工作;

(4) 勇於挑戰,不畏困難,爲實現目標竭盡全力; 不管怎樣督促,也不上進工作,工作挑挑揀揀,避難就易;

(5) 言談舉止充滿熱情,言簡意賅,發人深省; 只聽不說,不提問,不發表意見;

4.職責性

(1) 清楚瞭解下屬的工作質量,並對下屬的本事和工作情景作出適當的評價與指示; 不瞭解下屬的工作質量,對下屬的工作本事和情景不能做出適當評價;

(2) 能夠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 不能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

(3) 在工作進行過程中,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明確果斷把握工作的階段性; 在工作進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把握不了工作的階段性。

(三)業績考覈標準

第六條 本公司業績考覈須依據職務標準表進行,各部門須根據自身情景製作合理的職務標準表,其具體資料和格式如以下範例所示:

第七條 本事考覈所包括的主要考覈項目有:知識、技能、表達本事、理解本事、創造本事、確定本事、策劃本事、協調本事、領導本事等,其考覈標準應按不一樣崗位、不一樣職務的具體要求而訂立。

十四、公司年終獎考覈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爲考覈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爲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並瞭解、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本事作爲訓練發展的參考,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爲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爲1次,作爲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覈表(如附件一)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覈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覈;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覈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第三條等級

年度考績區分爲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75分: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爲整數。

第四條 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爲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爲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扔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爲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爲1人。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爲2人。初核爲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附件二)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x80=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爲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覈示,覈准者爲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第五條 增減分數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5分)

第七條 申訴

幾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進行申訴,逾限不予受理。

第八條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徇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公司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第九條 附則

1.各員工、職員的考績,經總經理複覈後,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回到該考覈的主管,重新審慎評覈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數額,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覈實後,自發布日起執行。

員工考覈制度2

第一條考覈目的

爲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爲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覈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覈,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覈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爲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爲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覈。

第四條考覈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覈制度,並分爲月度、年度考覈,月度考覈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覈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覈。

第五條考覈形式

各類考覈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覈目的、時段及各種考覈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覈形式在考覈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覈辦法

考覈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覈、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覈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覈,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覈結果所佔個人考覈權重爲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爲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覈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覈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覈,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覈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覈量。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爲當月績效考覈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覈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覈

1、試用期考覈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覈,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覈

對公司認定爲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覈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覈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覈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覈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爲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覈程序

1、月、年度考覈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覈通知,說明考覈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覈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覈量表。

2、考覈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覈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覈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覈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覈考覈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覈確定考覈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覈結果,並對考覈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覈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覈對象部門。

第十條考覈結果

1、根據考覈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爲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覈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覈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覈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覈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覈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覈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覈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員工考覈制度3

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 目的

爲了使公司員工考覈的實施與執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覈的作用

員工考覈的作用,是爲了把握並評定員工的能力。具體來說,就是運用考覈表,按照規定的考覈項目,對員工擔任職務所必須具備的能力以及職務工作完成情況做出評定。

1.把握每個員工與其擔任的職務級別相應的能力,並在此基礎上,有計劃地開發和利用員工的能力。

2.把握每個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工作完成情況,據此公正合理地做出薪酬安排。

第二章 員工考覈的標準

第三條 員工考覈必須把握的能力

員工考覈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與職務相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員工在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能力。

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透過工作業績 (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

第四條 員工考覈的分類員工考覈可以分爲以下兩種:

1.業績考覈,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職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2.能力考覈,就是參照職能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承擔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第五條 員工考覈的標準員工考覈是按照一定的標準以及相應的要求和水平進行的,並且,能力考覈的標準是職能標準,業績考覈的標準是職務標準,

員工考覈制度4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範地推進人事考覈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讓人事考覈對企業理念、員工的觀念和行爲起重要的牽引作用。

第二條人事考覈的作用

(一)讓組織對其成員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作出評價和排序,使組織掌握其成員的能力和貢獻,讓成員瞭解組織對其工作的評價;爲組織成員的溝通提供通道,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形成組織成員之間互相監督、指導、教育、激勵和約束;

(三)作爲聘用、薪酬、獎懲、晉升、調動等人事決策的參考;

(四)提供資訊,作爲工作計劃、人力資源規劃的依據;

(五)獲得職業培訓的需求,爲制定職業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第三條人事考覈的原則

(一)明確化、公開化原則:考評標準、考評程序明確、公開。

(二)客觀考評的原則:用“事實說話”,用實例、數據取代抽象字眼,避免摻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對考覈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爲進行評價。

(三)直接主管與客戶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對於一般員工,直接主管考覈佔總分的70%、客戶佔總分的30%。對於主管以上人員則採用直接主管客戶考評直接下屬三者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覈,其比分爲70%:20%:10%。直接主管即負責日常工作的安排、指導、監督的領導,客戶即某崗位直接服務對象,它可以是上級、平級或下級。每個崗位收集五名客戶的考證意見,由直接主管綜合評價。

(四)反饋的原則:考評的結果一般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後努力的參考意見。

(五)差別的原則:考覈的等級之間應當有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結果,在工資、晉升、任用等方面應體現差別,使考評帶有激勵性,鼓勵員工的上進心。

第四條適用範圍

除下列人員外,其餘人員均在適用範圍內:

(一)管理公司總經理、俱樂部營運總監;

(二)兼職人員、公司顧問;

(三)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四)考覈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五)俱樂部人員考覈標準另行規定。

第五條企業在人員考評中,主要的考覈因素是: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職業道德。

(一)人品品格:誠信、精進、團結、務實、健康。

(二)能力評價:指職務執行能力、專業技能、協作能力、改進創新能力。

(三)工作態度:指責任心、服從意識、敬業奉獻精神、協作合作、團隊精神。

(四)工作成績:指在預定期間內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用目標任務去衡量實際工作成果。

第六條考覈執行機構

(一)由公司主管人事負責人牽頭,人事部負責全公司人事考覈的計劃、組織執行事務,各部門實施。

(二)已制定《考覈細則》(部門檔案類)的部門,根據細則由部門定期對所屬主管和員工進行考覈,考覈解釋權歸部門經理,考覈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歸檔。

第七條人事考覈的分類

(一)俱樂部管理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俱樂部經理及助理和部門負責人)(Ⅰ)

(二)俱樂部管理部門主要基層人員(健康顧問、進階健康顧問、前臺接待等)(Ⅱ)

(三)俱樂部管理公司管理部門員工表(Ⅲ)

(四)俱樂部管理公司業務部門主管(Ⅳ)

(五)俱樂部管理公司業務部門員工(Ⅴ)

第八條俱樂部管理公司各類人員考覈表

人事考覈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爲5種,即《人事考覈表I》——《人事考覈表V》。

如果各管理部門有更切合實際的考覈細則,則可結合公司的考覈表內容一起進行考覈。

第九條考覈的等級

(一)評價等級設A、B、C、D、E五等,其含義和計算分數如下:

A——優——10分

B——良——8分

C——中——6分

D——可——4分

E——劣——2分

(二)針對不同的考覈表,設不同的考覈標準:

1.評定滿分設爲150分的,評定結果分五種,其標準如下:

非常優秀≥140分

120分≤優秀<140分

90分≤稱職<120分

70分≤基本稱職<90分

不稱職<70分

各部門可針對不同崗位設定不同標準(見部門考覈標準)

第十條考覈執行機構

(一)由俱樂部管理公司總經理和營運總監牽頭,人事部負責全俱樂部人事考覈的計劃、組織執行事務,各部門實施。

(二)制定《考覈細則》(部門檔案類)的部門,根據細則由部門定期對所屬主管和員工進行考覈,考覈解釋權歸部門主管,考覈結果報人事部歸檔。

第十一條考覈主管

(一)考覈主管:考覈主管爲日常工作中安排、檢查、督促、指導工作的直接主管;一般員工的直接主管爲該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沒有設組的直接主管爲部門經理);主管、俱樂部經理助理的直接主管爲該分會的經理;分會經理和管理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的直接主管爲總經理;

(二)爲了使人事考覈統一、規範、客觀、公正、合乎實際,需要對考覈主管進行培訓;

(三)培訓工作由人事部制定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十二條被人事調動者

(一)在考覈期間,如果被考覈者因公司內部人事變動時,則人事考覈原則上由新部門進行。但是還必須與原部門進行磋商,聽取有關意見。

(二)如果調入新部門不滿一個月,則由原單位進行考覈。

(三)對調出本公司的人員免考覈。

第十三條考覈期

(一)人事考覈全年共計十二次,前十一次爲月度考覈,第十二次爲年度考覈;

(二)對於月度考覈,要求每月第一天爲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考,然後直接主管、客戶對其進行考覈。對考覈結果,要求每月的第一週內交人事部備檔;

(三)每年的年度考覈於次年的元月份進行,並於元月三十一前完成。

第十四條考覈結果的'保管

(一)由人事部保管所有的考覈結果。

(二)考覈結果以表格形式存入在員工檔案內,同時輸入計算機,用軟盤形式存檔。

(三)考覈結果一直儲存至員工離開公司後二年爲止。

(四)如因工作需要要求調閱考覈結果時,需經營運總監籤批。

第十五條裁決權限

(一)本規程的啓用、修改、廢止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二)被考覈者對不公平的結果具有申訴權,可向間接主管申訴。有嚴重分岐,最終裁決權歸俱樂部管理公司的營運總監或總經理所有。若判定申訴有效,必須嚴肅處理不稱職的考覈者。

第十六條補充

(一)本規定是公司人事考覈的原則性檔案,根據聘用、薪酬、晉升、調動等不同使用目的,可對檔案進行細化補充。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年6月1日起執行

員工考覈制度5

1. 總則

1.1 爲指引本所員工未來的發展, 使每位員工獲得與其職務擔當能力相適應的職級和資格,並使晉升、提薪、獎勵、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協調一致,有機結合,以充分發揮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本所全體人員。

2. 考覈的目的

2.1 利用在員工晉升、提薪、獎勵、淘汰等方面;

2.2 利用在把握員工工作適應性及正確配置員工等方面;

2.3 利用在員工能力開發及培訓等方面。

3. 考覈的分類

3.1 本所員工考覈分爲績效考覈和項目考評,其中績效考覈分爲年度考覈、試用考覈、臨時考覈以及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覈。

3.2 本所合夥人適用於年度績效考覈。

4.考覈的時間

4.1 年度考覈每年進行一次,在七月進行,除試用人員和在考覈期內累計缺勤三個月者外,其餘員工一律參加年度考覈。

4.2 試用考覈在試用人員轉正時進行。

4.3 臨時考覈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時的考覈。

4.4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的考覈隨同年度考覈在七月進行。

4.5 項目考評系適用於參加某一約定項目超過40工時(含加班工時) 的員工,在項目完成時填寫。

4.6 合夥人考覈在每年的十二月份進行。

5.對考覈人和被考覈人的要求

5.1 考覈人必須用既定的考覈標準進行考覈, 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以客觀事實爲依據,不爲被考覈者的年齡、性別、學歷、工齡、資歷等因素干擾,不爲人際關係、好惡感、同情心、偏見等因素所左右.對於考覈期以外的事實和業績不予考慮。

考覈人應按期參加本制度規定的考覈會議,詳實地填寫考覈報告,並適當地關注被考覈人將來的發展。

考覈人應及時與被考覈人面談,反饋考覈結果,必要時可與被考覈人商談考覈結果。

5.2 被考覈人必須認真回顧考覈期內的工作表現,如實填寫考覈報告,及時反映對考覈結果的意見。

6. 考覈標準原則上按能力、績效、態度分類,並依職務分級編制。

7. 考覈方法和程序

7.1 年度考覈

7.1.1年度考覈報告由考覈人和被考覈人共同完成,旨在對過去十二個月的工作表現進行回顧和評價,從而考慮以後的職業發展和培訓需求。

7.1.2部門主管根據被考覈人在考覈期內所參與的約定項目,召集與該等約定項目相關的項目經理以上人員召開考覈會議,參與考覈會議的成員一般應與被考覈人在考覈期內共同工作至少爲80工時以上,或在最近三個月內考覈人對被考覈人直接委派過任務。每次的考覈會議可就一人或多人進行考覈。

7.1.3部門主管應指定參與考覈會議的一人爲某一被考覈人的考覈人,考覈人應在彙集考覈會議意見的基礎上,完成考覈報告。

7.1.4部門主管(或經理以上人員) 應及時將考覈情況和結果告知被考覈人,並徵求被考覈人的意見,必要時可根據被考覈人的意見修訂考覈報告。

7.2 試用考覈和臨時考覈比照年度考覈實施。

7.3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覈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覈系由經理、合夥人、進階合夥人的下屬對其進行考覈,即由項目經理、經理助理對經理進行考覈;項目經理、經理助理、經理對合夥人、進階合夥人進行考覈。

本所設立首席合夥人、分所主管合夥人專用電子郵件信箱,用於收集“主管人員考覈表”。

7.4 項目考評

7.4.1 項目考評採用自上而下考評和自下而上考評相結合的方法,即:

(1) 項目小組負責人與項目小組成員相互考評;

(2) 外勤主管參照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考覈的情況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覈,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覈;

(3) 部門主管或經理參照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的考覈情況對外勤主管進行考覈。

考評結果應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審覈。

7.4.2 項目考評表分爲a、b、c三種。

a表適用於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部門主管或經理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b表適用於除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一般爲項目小組負責人或外勤主管。部門主管或經理或外勤主管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c表適用於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約定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評,以及由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評。考評人應與被考評人共同承辦同一項目超過40工時,該表由考評人直接交予部門主管。

7.4.3 參與某一約定項目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人員,不需參加項目考評。但應將幾個連續參與、相關的、每個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項目綜合爲一次項目考評。

7.4.4 各級項目考評人應於約定項目完成後及時組織填寫“項目考評表”,部門主管或經理應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評人。

7.5 合夥人考覈

合夥人考覈以自我考覈爲主,由被考覈人撰寫“述職報告”,詳細闡述在考覈期內的經營拓展、工作業績、組織管理能力等。

員工考覈制度6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爲: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爲: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爲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爲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爲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爲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爲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爲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覈制度7

員工晉升考覈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覈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透過營運部的晉升考覈。

第二條 人事審批權限

1、門店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含主管)晉升由營運經理審覈,營運總監任命,總經理籤批。

2、門店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門店負責人進行一級考覈,營運部督導或經理複覈,營運總監籤批。

第三條 晉升加薪管理流程

1、員工晉升加薪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門店負責人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崗位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門店年度經營計劃、門店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發展需求根據門店人員的工作表現,向公司營運部提交“員工晉升加薪申請表”。

1.2.在營運部未正式發佈批准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加薪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 所有提出加薪需求員工必須爲試用期一月以上正式轉正員工且至少熟悉一個崗位操作工作,管理層員工除外。

1. 4. 各直營門店同一名員工每月最多可同時對2個崗位進行加薪申請考覈

1.5.營運部根據門店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加薪員工進行考覈和審覈,每月20日之前各店負責人根據店面實際情況對意向加薪員工進行初試,初試後準確填寫《員工加薪申請表》至營運部經理處彙總,營運部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將於當月23-25日對店面初試合格員工進行理論知識筆試(30%)、實際操作考試(60%)、個人品質(10%)三方面進行考覈。總分達80分及以上及達到加薪標準。

2、組織晉升考覈評估工作

2.1.晉升考覈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營運部將充分尊重各門店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覈工作。

3、員工晉升任命

3.1.營運部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加薪公函。

3.2.任命公函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門店內部公告或營運部微信羣公佈。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各門店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門店人員的加薪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營運部上報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所以晉升/晉級加薪人員必須透過營運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由營運部負責起草、解釋。

泰熙家(重慶)營運部

20xx年3月

員工考覈制度8

第一條 考覈目的

爲了更好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保障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增強員工歸屬感特制定此制度,對新入職試用期滿員工進行轉正考覈,以推動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不斷改進,爲公司輸送優秀員工。

第二條 考覈原則

(一)堅持量化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來衡量其試用期工作績效,不可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評定,以免造成不公平;

(二)對無法實施量化績效考覈之崗位,以 360 度績效考覈爲原型,注重其績效的全面考評,從其所在部門、內協部門、上下級以及關聯同事間收集考評意見,以最大程度還原績效考覈真實性、準確性;

(三)堅持做到以事實爲依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四)堅持交流和溝通,及時把考覈結果反饋給員工,開誠佈公地進行績效面談溝通,肯定成績,指出需要努力改進的薄弱環節,提出應努力和改進的方向。

第三條 考覈範圍

新入職試用期滿的員工。

第四條 考覈種類

試用期滿員工轉正考覈採取試用期滿一次性考覈方式。包涵:主管領導評分、書面考覈、實際操作考覈等多種方法.

第五條 考覈內容

(一)人品考覈:人品考覈是本司員工聘用的最重要的考覈內容,需要任職者具有責任心強,謙虛誠信,尊重領導,服從管理的優秀品質。

(二)崗位職責履行以及領導交辦任務完成情況:

考覈內容爲試用期內員工日常工作行爲是否達到崗位職責要求,以及領導交辦工作完成情況;

(三)工作態度:

考覈內容爲試用期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協助性、對待工作的責任心等態度情況。

(四)工作能力、鑽研學習能力:

考覈內容爲試用期內員工對本職工作掌握熟練程度,工作協調能力,與他人溝通能力等,是否具備主動鑽研學習能力,及領悟力和決策力。

(五)遵章守紀:

考覈內容爲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情況,日常工作報告、計劃、工作日記是否及時全面、細緻認真填報。日常紀律、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遵守情況。

第六條 考覈細則

(一)新入職試用期滿員工轉正考覈得分由(1)人品考覈(2)崗位職責履行以及領導交辦任務完成情況;(3)工作態度;(4)工作能力 ;(5)遵章守紀 五部分考覈結果組成,各項工作考覈得分加權平均即爲試用期滿員工考覈得分(考覈評分標準詳見《員工轉正考覈表》 )。

(二)考覈結果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具備轉正資格,副總經理審覈批准後可以轉正,考覈結果在60—79分者,可酌情考慮延續適用或者調崗,考覈結果低於 60 分(不含60 分)的個人,公司予以解僱處理。

(三)考覈者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被考覈者的考覈,考覈結束後人事部將《員工轉正考覈表》提交副總經理審批後存檔備案。

第七條 考覈面談

(一)員工轉正考覈結果由人事部向被考覈對象告知考覈結果;

(二)由人事部和被考覈對象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協同與被考覈者進行轉正後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的溝通。

第八條

本考覈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後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沖突,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並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長審覈透過。

第九條 本制度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長審覈批准後實施。

員工考覈制度9

第一條 爲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並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爲“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於“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着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於“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爲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衆有利益的行爲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爲“免職或解僱”、“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僱”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鬥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爲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爲舉報者。

2. 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爲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菸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爲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准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譁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於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於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於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於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僱。

第九條 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摘錄事由公佈於衆。

第十條 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爲了對員工考覈、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定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員工考覈制度10

第一條、廚師長每天對廚房員工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月底對每個員工的出勤天數及出勤情況進行彙總,酒店根據廚房員工上下班指紋考勤進行監督。

第二條、廚師長按日常考覈內容,每天都要對屬下員工按規定的項目進行考覈記錄,每週小結,月底彙總。

第三條、日常考覈內容分爲儀容儀表、工作質量、工作態度、衛生質量和菜品質量等五個方面並將其分成若干小項編製成《中餐廚房各崗位日常考覈表》(付後)。

第四條、廚師長按月對每個員工的考覈記錄進行月底彙總,併合成相應的分值進行累計,作爲工資分配與獎懲的依據。每天不定期的根據賓客的意見及巡查記錄,和相關領導對廚房各崗位進行的考評評分,若被考覈人的得分低於一定的分數將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若考覈分連續低分將另行更換廚師。

第五條、菜品質量考覈管理具體如下:

(一)、時段評比菜品質量,對所有菜系,菜品進行分類排名,每週被點率名列前三名的命爲優秀菜,並獎勵廚師元;1個月被點率名列前三名的命名爲特色菜,並獎勵廚師元;連續2個月被點率名列前三名的命名爲招牌菜,並獎勵廚師元;連續3個月被點率名列前三名的命名爲鴻運酒樓王牌菜,並獎勵廚師元。

(二)1個月以內,凡因菜品質量問題而招客人投訴的將對其廚師作以下處罰:1次元;2次元;同時其分管廚師長承擔連帶責任,並1次元;2次元;同時分別對分管廚師長和行政總廚追究連帶責任,並分別處以罰款元;連續三次被投訴菜品的廚師酒店將責令行政總廚更換廚師。

(三)1個月內,各分管廚師長的菜品招投訴的將做如下處分:1次元,同時將對行政總廚追究連帶責任,處以罰款元,2次元,同時將對行政總廚追究連帶責任,處以罰款元,並責令更換分管廚師長;3次元,同時將對行政總廚追究連帶責任,並分別處以罰款元,並責令更換行政總廚;以上各處分若在次月再犯,我部前臺負責人將上報酒店同協議書乙方協商終止合作。

(四)處分不是目的,只爲將我們的服務,菜品做得更好,使雙方贏得更大的利益,凡因受到處罰而工作消極,致使菜品繼續下降而給我餐廳造成重大,特大經濟損失者,我方將強制終止合作,並追究協議書乙方相應賠償責任。

(五)由我部制定《菜品資訊反饋表》對所有菜品進行評比,凡客人滿意度低於70%的菜品,將對行政總廚處以元罰款,並責令立即停止該菜品的出售,

(六)廚部應隨時對本地及周邊的菜品進行考察,製作出具有本地特色且客人喜好的菜品,還應保持與外界聯繫,必須達到每月出道新菜。

員工考覈制度11

一。總則

爲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覈的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幹、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並形成以考覈爲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爲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覈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覈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爲基本考覈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覈適用範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覈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覈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資訊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