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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員考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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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派人員考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外派人員考覈管理制度

外派人員考覈管理制度1

爲強化外埠市場管理,提高抗風險能力,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研究,現對我司外派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規定:

1、由總公司派駐各分公司人員代表總公司管理工程項目、印章和財務,各相關人員應恪盡職守,腳踏實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應嚴格按總公司的各項制度要求,積極配合,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2、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各派外人員在外情況進行考勤考覈,記錄好日常在外情況,總公司將根據考覈結果進行年終分配。

3、各外派人員是總公司實施管理的橋樑,除了應嚴格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定外,要積極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應做到隨叫隨到,一絲不苟,遇到問題要即時向總公司領導彙報。

4、各外派人員工資、福利、獎金由總公司負責發放,嚴禁私下單獨接受各分公司的現金、禮券禮品,不單獨接受宴請或消費。

5、各駐外分公司負責總公司外派人員的食宿和交通,並儘可能創造條件提供生活方便和網絡服務,保證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項工作。

6、各外派人員應嚴格按總公司的管理規定使用帳戶和章印,努力降低工程項目的潛在風險,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員休假應事先向分公司領導提出申請,並經總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同時要做好離開時的章印和帳戶及網絡管理的銜接工作,保證分公司各項工作能順利正常開展。

8、各外派人員應嚴格執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時間,並儘可能與總公司的作息時間保持一致,總公司辦公室應嚴格考勤制度,實行獎罰分明。

9、各外派人員如有調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證不留後遺症。

10、總公司將根據各外派人員工作情況,結合各分公司的任務完成情況和風險最終結果對其考覈,有獎有罰,直至追究應承擔的責任。

以上規定,各外派人員應嚴格認真執行。

外派人員考覈管理制度2

爲切實執行福來香對外技術服務有關規定,加強外派工作人員管理,樹立企業形象,想客戶所想,急客戶所急,解客戶之難,真誠的爲客戶服務,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外派工作人員要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具備紮實的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技術。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傳授能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談吐文雅,衣着整潔,對人謙虛,熱情誠懇。

三、外派工作人員到客戶處後,原則上住基地或市場,同管理人員同吃同住。及時瞭解客戶生產、銷售上的難題,詳細記載,即時反饋給公司。未能完成者視爲曠工論處,並另派人。

四、外派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饋贈禮物,不參加宴請,不得涉足娛樂場所。不得增加客戶額外經濟負擔。違者重處並加倍退賠給客戶。

五、外派工作人員均爲義務服務,不得索取任何費用或私下交易吃回扣。違者以勒索貪污論處,堅決開除永不錄用。

六、外派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調查清楚後,設定周密詳盡的處理方案傳真回公司後由專家組審覈,批覆後方可執行。

七、外派工作人員現場處理完畢後,寫好工作總結。由客戶監督評議。一式三份均由客戶簽字,一份留予客戶,一份上交公司,一份自行留底儲存,作爲年終考評依據。

八、公司高度重視客戶投訴,如果出現外派工作人員被投訴,甚至影響公司聲譽的,一經查證,除對客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外,視其情節對當事人進行記過、罰款、開除等處分。

九、公司對外派工作人員實行積分回饋管理,連續兩年評爲優秀的外派工作人員,年終可獲其年薪的30-50%獎勵。

十、由合作社理事長負責處理客戶投訴。

外派人員考覈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爲保證泰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外派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外派人員的橋樑紐帶作用,使外派人員更好地服務於企業,並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實現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不斷提升公司的集團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由集團公司派遣、並常駐於工程的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員。

1.3對外派人員的`管理,由集團公司工程部及人力資源部共同負責。集團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外派人員的選拔、培養、調配,爲工程項目派送合格的管理幹部,組建優秀的團隊,完成生產經營規劃,監督生產,以實現企業各項目標。

1.4外派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協調能力和對企業、對工作高度負責的基本素質,熟悉公司的企業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發展規劃和專業技術特點,具備獨立履行擬任崗位職責的能力。還應服從駐在企業相應管理體制與制度的約束。

2、派遣程序

2.1根據集團公司經營部提供中標項目人員名單或公司認爲需要向工程項目派遣人員時,集團公司工程部研究確定人選。

2.2根據擬定外派人員的不同情況,根據工程特點集團公司工程部進行崗位培訓。考覈透過簽訂質量、安全、管理、廉政管理責任狀。由檔案部保管。

2.3到人力資源部職務確定,簽字備案。

3、外派人員工作職責

3.1外派人員除自覺履行駐在企業的崗位職責外,應根據自身崗位特性和公司對外派人員的要求,履行其相應的職責。

3.2嚴格執行公司管理的有關規定,編制或參與編制工程項目年度和月度經營計劃;組織並監督檢查經營計劃的實施,客觀、及時地向公司反饋駐在企業經營計劃執行情況。

3.3根據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技術手冊,組織貫徹執行。

4、工作報告

4.1工程項目的最高主管要將所在工程的`經營情況於每週週五前將周工作彙報、每月23號前將工程月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工程部,外派人員個人工作情況及表現每月向集團公司工程部領導報告,對於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或緊急事項,應及時報告,且不限報告形式。

4.2外派人員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駐在企業的經營情況、生產工程進度、計劃調整、班組工作評價、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以及本人工作紀律等履行職責情況、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公司協助解決的困難、對該工程的合理化建議等。

5、績效考覈

5.1外派人員同時接受公司的相應考覈。考覈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職責的監督檢查和每月統一組織的考覈測評。

5.2績效考覈目標分爲兩部分,即本工程部現場調查與客戶回訪。

5.3對違反本辦法,工作不稱職、失職或不接受公司監督管理的人員,將對其實施通報批評、扣發補助金等處罰,情節嚴重的,按集團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