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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音樂課程教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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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織形式是指爲完成特定的教學任務,教、學雙方按一定要求組合起來進行精心活動的結構。以下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教學研究論文,歡迎閱讀借鑑。

中小學音樂課程教學研究

摘要:綜合是一種複雜、靈活的組合,音樂作爲一種極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與其他藝術種類和學科有着難以割捨的聯繫,本身具有着一定的綜合性。在新課標的引領下,如何運用科學的方式進行音樂課程教學,提高教學質量,是值得每一位音樂教育者去不斷思考和研究的。

關鍵詞:綜合性;音樂教學;情境;教學組織形式;對話;評價

隨着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學校音樂教育中倡導綜合性教學不僅是我國近年來教育改革深入發展的一項成果,也是當今國際音樂教育發展的一種潮流和趨勢。尤其是 2011版《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頒佈以來,更是明確闡釋了“突出音樂特點,關注學科綜合”的音樂課程基本理念。本文從以下四個方面對中小學音樂課程如何進行綜合性教學進行了闡述。

一、優化學習環境,創設情境

音樂作爲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最爲形象、最富美感、最爲生動的文化。在音樂課堂教學過程中,以音樂爲主體,以音樂以外的姊妹藝術和相關文化爲依託創設相關情境,透過情境的渲染可使得學生主動去建構相關的音樂知識體系。情境教育運用音樂作品相關的圖片、視頻或場景還原,哪怕是教師擲地有聲的生動描述,它能把跨度寬闊的教學空間,用各種暗示的手段加以聯動,感知情境。學生進入情境之後,會最大限度地發揮情感的紐帶和驅動作用。情境顯示的美感,學生幾乎會不假思索地接受,並持續的關注,從而激起相應的情感。在移情的作用下,學生的情感會逐步加深,最終透過情感的彌散,滲透到內心世界的各個方面。此外,學生若能在情境中擔當或扮演角色,並以曾經經歷的熟悉的事物作爲背景,這種“有我之境”,可以產生一種巨大且無形的導引效應。其過程可概括爲“進入情境---擔當角色---理解角色---表現角色---自己與角色同一,產生頓悟”。1

二、變更教學觀念,合理設計教學組織形式

教學組織形式是指爲完成特定的教學任務,教、學雙方按一定要求組合起來進行精心活動的結構。它主要研究在教學活動中,教與學雙方建立資訊交流與反饋等聯繫的組織結構。長期的傳統灌輸式、機械式的技能或教唱教學、解說教學顯然不符合初中生的心理髮展規律,長此以往,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就會被磨滅。在音樂綜合教學中選擇教學方法要切實教學實際,爲完成教學目標而設定。在以往的音樂教學中,出現教學方法不準確,未把音樂學科內部知識、藝術之內或者非藝術的知識進行方法羅列及合理有效的利用。如:有些教師習慣於利用文學詩歌知識讓學生在音樂中反覆吟誦,卻忽略了把詩歌與音樂的韻律之間聯繫起來;利用美術知識讓學生在音樂中畫畫,理解歌詞或者樂曲的含義,忽略了無意義地運用直觀教學;利用地理知識對學生進行知識拓展,忽略了地域差別形成音樂差異的意義等2。教學效果收效甚微,甚至形成教學負擔。音樂課程教學的實施過程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也是師生共同參與、體驗、創造、聆聽、欣賞音樂的過程。教師在進行音樂課程實施之前要在對教材特點的理解鑽研和對學生認知規律的把握上下功夫。教師合理的安排教學組織形式,抓住音樂綜合的主體和核心,捕捉學生的思維亮點加以引導,對課堂的調控要畫龍點睛,提綱掣領,使教學有效,而非作秀。

三、鼓勵對話精神,提高學生多元化音樂思維

對話的原意是指人與人之間的談話方式,屬於一種純粹的語言現象。而今,對話已經不侷限於語言領域,而是一個博大精深的隱喻,是一種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共生共存、共同創造的基礎上,以交往溝通爲方式,以意義生成爲主旨,促進主題取得更廣泛的視界交融的意識。在中小學音樂教學中,教師更應該鼓勵對話精神,包括人與自然的對話、人與音樂、與藝術、與文化之間的對話、人與生活的對話、人與自我的對話、人與環境的`對話、人與人(生生、師生間的對話)等。在學生與音樂和相關學科文化資訊的對話中,並非只是單方面吸收學科中所負載的資訊,而是讓學生在多領域的音樂體驗過程中,將各種與音樂相關的知識和經驗激活,同文字意義發生着碰撞,這種碰撞性質是開放的、自由的,而不是預設的,它在進行中是不斷變化的。因此應當培養學生在綜合性音樂活動中,產生於音樂及相關學科對話的能力與意識,引導學生調動自己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儲備,多角度、多層次地與之進行交流。教師作爲引導者與學生融爲一體,分享彼此的思考、見解,交流彼此的情感、觀念與理念。教師要謹慎地發揮好“解釋”“引導”作用,切不可將音樂的意義與各門藝術公式化的對應起來,而是應當鼓勵學生在音樂學習中,積極地去尋找各式各樣的屬於自我的合理圖解。此外,生生之間的對話過程其實也是合作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每個學生的智慧與情感爲整個學習羣體所共享。它的意義在於資源互補和思維共享,音樂課堂必然也呈現出生動活潑的動態畫面。3

四、互融評價方式,促使學生綜合能力發展

人類的知識表徵與學習方式有多種不同形態,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且特點的智力學習方式,所以個別差異在教學中必須受到重視。如果只是用單一的教學評價方式來評價教學必定非常侷限。傳統音樂課堂中,往往許多教師沒有以鼓勵音樂創造,培養學生的創造意識和能力的音樂實踐活動爲出發點,而是片面進行簡單評價,評價語言單一、乏味,沒有目的性。無效的評價則會導致學生失去積極主動思考、勇於展示個性、表現自我見解的過程。如果評價內容指標更過關注學生的“唱得好壞”、“跳得好壞”等,那麼就會忽略很重要的參與創造和實踐的過程,音樂教師在評價中要避免注重特定的結果,不能用唯一的標準和模式來評價不同學生的不同體驗和創意,要注重學生興趣、態度、審美觀、價值觀是否在學生情感體驗的過程中獲得,強調整體性評價,彈性評價和人性評價,全面真實地評價學生潛能和音樂審美、表現及創造。把評價的主動權還給學生,讓學生學會自評,提高學生的自我監控能力,培養學生養成反思的良好習慣和正確的價值導向。中小學音樂教師應科學合理且有效地運用綜合性教學手段,堅持以人爲本,拓展兒童的知識面,開闊其藝術視野,使之更加完整、準確、深刻地感受音樂、理解音樂與表現音樂,終身投入到音樂的學習中,在美的音樂中得到薰陶和提高。

註釋

1李吉林,情境教育:促進“兒童-知識-社會”的完美建構,全球教育展望,2003

2王薇,小學音樂綜合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D],東北師範大學,2012

3周蓓,多學科滲透的音樂課程綜合觀的研究[D],上海師範大學,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