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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課程設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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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是一門新興的專業和學科,在教學實踐中,鋼琴藝術指導的概念、作用以及發展方向,尚處在探索和研究階段,實踐中,很少有專業的舞蹈院校把鋼琴藝術指導作爲一門獨立的學科進行教學及研究,甚至簡單地將鋼琴藝術指導與鋼琴伴奏混爲一談。這種認識的誤區,極大地阻礙了鋼琴藝術指導的學科建設及發展,也必然會給舞蹈院校舞蹈教學理論及實踐帶來制約,認真、科學、深入地審視鋼琴藝術指導理論,搭建有利於教學的鋼琴藝術指導學科架構,是值得學界高度重視並深入研究的課題。

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課程設計論文

一、鋼琴藝術指導學科建設的現狀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美國著名鋼琴家薩穆埃爾森德斯(SamuelSanders)率先提出了鋼琴藝術指導專業,對鋼琴藝術指導與鋼琴伴奏進行了區別,強調了鋼琴與其他合作者或合成樂器的平等地位以及藝術作品的團隊創作屬性而另立的名稱,他的理論被北美及歐洲廣泛採用,鋼琴藝術指導遂逐漸開始成爲一個獨立的專業。美國新英格蘭音樂學院、波士頓大學、法國高等師範音樂學院等歐美國家的高校,爲此設定了鋼琴藝術指導專業本科、碩士、博士層面的專業教學。近年來,我國的中央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等高校,也開始設立了本科及碩士層面的專業教學。鋼琴藝術指導的學科建設以及理論研究逐漸開始走上了學術研究的道路。然而,由於理論體系的不完善以及實踐觀念的侷限,我國鋼琴藝術指導專業發展仍顯稚嫩,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認識上的不到位。作爲新興的學科門類,鋼琴藝術指導專業在我國各音樂專業院校中仍然處於和鋼琴伴奏界別不清,重視程度不夠,科研力量薄弱等問題,高校師生對鋼琴藝術指導專業的認識,尚遊離在伴奏與指導之間,科研力量和經費的投入差強人意,不適應新興專業的發展要求,制約和阻礙了學科建設的科學、規律地進行。專業特點不明晰。在已經設立鋼琴藝術指導專業的高校,或多或少地仍然存在實際課程與專業設定發生錯位,知識結構不自信以及視閾不廣等現象,國內高校鋼琴藝術專業處於特性不突出,指導功能不強等淺層次的低位徘徊的狀態,與國外的同類學科建設存在着較大的差距。課程設定不完善。目前國內高校的鋼琴藝術專業的課程設定大多以伴奏藝術和合作藝術爲主,鋼琴仍舊處於從屬和配合的地位,專業課程設定缺乏科學、系統、獨立的設計,專業教材極度缺乏,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教學方法的運用,尚未形成專業的教學體系。社會調研不全面。筆者認爲,高校的專業設定最終目的是需要社會及用人單位的檢驗,促進就業和實現學科發展以及服務社會,三者缺一不可。但就目前的高校鋼琴藝術專業的設定,普遍存在“欲設還羞”的半遮半掩的狀態。這是由於對社會需求的調研程度不夠造成的,沒有把握住社會對鋼琴藝術專業的`關注點和需求點,從而造成高校專業設定的固步自封,逡巡不前。

二、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教學原則

早在1949年,泰勒在《課程與教學的基本理論》中就提出:課程開發是基於社會的需求爲導向,社會對人才特別是專業人才要求的增高的基本維度,必須立足於社會需求、學科發展以及學習者自身需求的層面上。使得傳統的舞蹈教學受到了挑戰。另一方面,舞蹈和音樂(節奏)本身,就是一對孿生姐妹,離開任何一方,都不能完美地展現藝術的魅力,藝術表達也會顯得界線不清。在舞蹈教學中,鋼琴以其交響樂般的多層次聲部、超廣音域等獨特的音樂表現力,廣泛地應用在舞蹈課堂教學中。這爲舞蹈院校設定鋼琴藝術指導專業提供了基礎與可能。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課可以充分利用音樂和舞蹈的藝術特點,結合鋼琴學習和訓練,提高學生對音樂藝術的有效認知,對舞者能更加完美地塑造和表現特色鮮明的舞蹈藝術形象,起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惟其如此,也才能使舞者不僅僅是人體關節技能的節奏型勞動者,更是有綜合藝術修養的複合型藝術人才。筆者認爲,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課的組織和實施應該把握好以下幾個原則:同一原則。堅持同一性原則,首先在舞蹈基訓課上,要徹底摒棄鋼琴單純地只是爲舞蹈教學伴奏的觀念,將鋼琴藝術指導與舞蹈基訓課同設計、同實施、同教學,在課堂上將鋼琴所展現的舞曲,不僅從節奏上,更要從音樂內涵和音樂表現上進行分析,使舞蹈基訓課真正體現“音爲舞之聲,舞爲音之容”的舞蹈藝術形式和藝術狀態,以課程體系爲目的,以鋼琴教學和舞蹈訓練爲主要的內容,構建起科學實用、目的明確、有機統一的課堂模式。交際原則。舞蹈是一種肢體藝術的表演形式,但又不是純粹而機械的肢體動作的組合,舞者透過舞蹈語言與受衆(欣賞者)進行交際,同時又是對音樂內涵的深刻詮釋,從這一方面來說,和音樂也進行着交際。而掌握舞蹈藝術最有效的途徑就是透過交際實踐。形式爲意義服務,工具爲目的服務。舞蹈藝術的交際能力包括準確接受資訊和發出資訊的能力,這裏的接受資訊,顯然是接受音樂所傳匯出的內涵資訊,舞蹈藝術交際能力的培養意味着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和音樂表現能力。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則應以交際原則爲目的,確定課程內容和教學方法。文化原則。文化意識的培養,是舞蹈教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舞者不僅需要熟悉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舞蹈文化,也應該對該民族和地域的音樂特點、節奏風格、甚至風土人情和風俗習慣都應有相當的瞭解和熟悉。另一方面,一首音樂的旋律、速度、力度、和聲、調式、調性的不同,甚至傾向性上的差異,都會影響音樂的內涵意義和表現張力,如果舞蹈習練者沒有對音樂背景知識、相關歷史時期的文化準確的把握,顯然是很難透過舞蹈準確表達音樂的深層含義的。這就要求在鋼琴藝術指導課程設計中,須刻意強化文化理論知識、音樂以及舞蹈的背景、風格、歷史和專業分析能力。認知原則。在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課中,一方面要充分考慮學生原有的舞蹈基礎知識,有意識地強化鋼琴伴奏與鋼琴藝術指導的異同,加深學生對新的專業的認識;另一方面應該充分考慮學生學習策略和記憶習慣的作用,比如有的學生認知特點傾向於場依賴型,有的學生傾向於場獨立型,而且,不同思維習慣、動作習慣和記憶習慣的人對同樣的學習任務有不同的學習策略。鋼琴藝術指導教師應注重引導學生髮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培養學習方法和習慣。

三、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課程設計

目前,我國大部分鋼琴藝術指導專業,並沒有專業的教材,多是按照一般鋼琴演奏專業,必修和選修部分課程,教學目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均顯得不專業,特點也不甚突出。以武漢音樂學院鋼琴藝術指導專業的課程指導爲例,該專業的必修課爲樂理、視唱練耳、曲式、和聲、音樂史論等,選修課爲鋼琴合奏、合唱、鍵盤和聲、即興伴奏、鋼琴伴奏藝術、復調音樂分析基礎、鋼琴演奏賞析等課程,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該專業的核心課程,更多地體現在伴奏藝術、合作藝術教學方面,仍然沒有走出單純地爲聲樂和少部分器樂學生伴奏服務的定位,藝術指導的特點仍舊不突出。如何科學合理地設定課程,突出專業特點和學科特色,則是擺在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教師面前的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讓我們先看看國外的情況,就鋼琴藝術指導專業來說,美國新英格蘭音樂學院的課程大致有鋼琴課程、歌曲伴奏、總譜改編、數字低音彈奏、不同歷史時期歌曲學習等。法國高等師範音樂學院的課程有器樂與聲樂伴奏、總譜改編、和絃低音發展、移調、作品風格賞析等。兩家音樂學院都把總譜改編納入了專業課程,同時也重視鋼琴技巧和文化內涵以及背景知識的設定,這爲我們國內高校也帶來一些啓示。以筆者所在的舞蹈院校爲例,舞蹈基訓課上普遍存在鋼琴伴奏教師僅僅是爲舞蹈教師和學生,提供一段合適節奏的音樂,而舞蹈課上,似乎對鋼琴伴奏教師的要求,也僅僅是一個帶有音樂節拍器。縱觀全國舞蹈院校,舞蹈課上鋼琴伴奏沒有統一的教材、沒有科學的設計、沒有規範的鋼琴伴奏音樂則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當歌劇總譜擺在教師面前,如何在不改變總譜上鋼琴織體的基本面貌的情況下,編配適合舞蹈課堂教學的伴奏音樂,其實是鋼琴老師的二度創作,這也恰恰就是總譜改編課研究的問題,換言之,這也應該是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專業課程設定之一。美國楊伯翰大學舞蹈系教授黃嘉敏提出:“舞蹈教育應肩負起通識和精英教育兩方面的責任。兩者之間雖然有不同,但也不能完全對立。”教育部在2001年《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也明確規定:“課程綜合化是當今教育的主要教改問題。”明確表示,未來課程建設與發展的重要理念,是多學科知識和基本技能在實際專業教學之中的不斷融合滲透。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專業是集舞蹈與鋼琴藝術爲一身,具有較強的綜合藝術特點,因此,這一專業的課程設計,必須充分考慮專業特點以及各門學科的特性,科學設定,合理設計,充分展示這一新興學科藝術魅力及實用價值。Candlin認爲,課程設計(coursedesign)主要是對學習的性質、目的、過程、評估和學生的作用等問題作出一般的闡釋。Nunan則提出,課程設計的主要內容包含教育項目的計劃、實施、評估、管理和行政工作。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的課程設計,同樣應該遵循這一概念,合理地設計課程,以達到培養複合型舞蹈人才的目的。筆者認爲,舞蹈院校鋼琴藝術指導課程設計應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調研階段。即對影響舞蹈藝術實踐的各種社會因素進行調查,其中主要包括:社會上舞蹈從業者的基本情況及工作和生活狀況;社會對舞蹈的需求方向,舞蹈學習背景、社會和個人對舞蹈從業者的認知態度,以及國家政治環境和民族環境的調查等,調查的結果可以幫助確定鋼琴藝術指導教學的基本環境;確定目標階段。課程設計者在對舞蹈的社會及個人需求進行分析後,結合課程要求和大綱設計的理論和實踐依據,可以有的放矢地確定切實可行的教學目標;制定大綱階段。教學計劃是教學目標的具體細化,教學目的和內容,是教學計劃的主要構成,對教學目的、內容、形式和方法做出選擇,就是大綱制定的具體內容,對教學的內容進行選擇和分級,則是大綱制定主要任務。編寫教材階段。在前期準備的基礎上,準備教學材料,組織專業人員,編寫專業教材。教材編寫顯然需要與一定的教學目標相結合,選擇恰當的材料,再根據學習者的特徵和學習方式等因素,對材料的編排順序和方式進行控制或者分級,從而保證教學質量以及激發學習者的興趣和動機,最終實現教學目標。由此我們不難看出,鋼琴藝術指導的課程設計過程,也是基於整個教學過程進行計劃,同時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干預的過程。Bell指出,調節式系統(adaptivesystem)是一種理想的課程模式,其實質就是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不斷進行調節。

顯然,這種調節的過程,是在教學實踐基礎上反饋內容影響課程設計方案再次修訂、完善的過程。下圖中“輸入”表示教學材料、素材的選擇以及學習者的選擇等;“過程”表示實際教學實施和培訓過程;“輸出”是指經過此次培訓後的學習者;“接受系統”是指社會及目標用人單位。“測試1”透過學習者和教師提供資訊反饋,包含課程的受歡迎程度和實際成績情況。“測試2”透過社會及用人單位的反饋,主要包括應用性程度以及社會影響。從這種課程設計模式,不難看出,有兩種測試向課程設計者提供反饋,課程設計者透過這兩種測試的反饋資訊,不斷修正和改進組織模式。因此,不斷總結已有的經驗教訓、借鑑新的、科學的理論和方法,不斷調整和改進課程設定的每一個環節,是優秀的課程設計者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和科學態度.顯然,這種調節過程絕不是自我完善的,自我修正的。從輸入到輸出再到接受系統,經過理論及實踐的測試,又會反過來影響課程設計的目標、大綱和教材的編寫內容。這種循環過程不斷地重複和完善,最終爲具有科學指導意義的課程設計既提供了鮮活的實踐素材,又具有了較高的理論水平。隨着時代的進步,社會和個人對舞蹈表演藝術的需求是多方面和多層次的,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專業的課程設定切忌主觀性、隨意性和盲目性,教育管理者不但要做大量的有關課程設計理論方面的研究工作,還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課程設計審查制度,惟其如此,才能使舞蹈院校的鋼琴藝術指導專業走上內涵化、學術化、實用化的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