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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應遵循的四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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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應遵循的四項原則
【摘 要】 筆者認爲,每個企業在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時都應當遵守合法並符合實際的原則、成本效益原則、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以及制衡原則。
  【關鍵詞】 貨幣資金; 內部控制; 建立原則
  
  一、合法並符合實際原則
  
  每一個企業都必須依法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首先,應當根據《公司法》或《企業法》規定的公司或企業的組織架構及其職權分工,制定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因爲內部控制是建立在職責分工的基礎之上的。分工、授權、審批、制衡等內部控制的基本方法都與企業的組織架構及其職責分工密切相關。任何企業在建立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設計控制方法、措施、途徑和手段等方面,都必須在《公司法》或《企業法》規定的公司或企業的組織架構及其職權分工的框架內進行,不得違反這些法律的規定。其次,應當根據《會計法》所確定的內部會計監督原則,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設定與職責配置要求,特別是對出納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券、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的規定,設計企業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是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要形式和內容。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配備與及時建立內部控制的基礎,也是貫徹執行內部控制原則與措施的重要保證。《會計法》對出納員職責的特別規定更是貨幣資金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應予特別遵循的要求。再次,應根據財政部發布的《貨幣資金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建立和執行企業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2001年財政部頒佈的《貨幣資金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詳細規定了單位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會計控制的原則、應採取的基本措施和應具有的基本方法,是企業建立自身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直接法律依據。任何企業建立自己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都應當遵循這一規定,並應在此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將該規範的要求予以具體化和完善化。最後,應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銀行各項結算紀律與規定,國家《審計法》、《內部審計條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規定》等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企業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保證這些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同時優化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執行環境。
  每一個企業的具體情況都是不相同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不可能爲每一個企業制定一套切實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因此,要使企業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可行並有效地發揮作用,每一個企業還必須根據本企業的經營規模、組織形式、機構設定、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並根據這些情況的發展變化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地加以完善和發展。比如,規模較小的企業,就不可能有較細緻的分工,就不能設定較大規模的內部控制;業務複雜、包括較多不確定性因素的企業,內部控制的規模就應儘可能大些。
  
  二、成本效益原則
  
  成本效益原則是人類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人類的每一項活動都應當是效益大於成本的,企業建立內部控制也應當遵循此項原則。企業設立的每一項控制措施,都應當是控制效益大於控制成本的,否則,即使該項控制措施有一定的作用,也不值得設定。所以,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並非越完整越好;規模過大的內部控制,會使企業得不償失,是要不得的。值得注意的是,內部控制成本和控制效益往往是很難衡量的,企業設定內部控制措施時,應當非常謹慎地進行判斷。不但要從某項控制措施本身出發權衡成本與效益,而且要從該控制措施對企業整個控制系統的.影響的全局出發權衡成本與效益;不但要從過去的經驗出發權衡成本與效益,而且要從未來發展的需要出發,權衡成本與效益。
  一般說來,內部控制效益包括直接控制收益和間接控制收益。直接控制收益是指該項控制措施本身能夠防止、發現和糾正的錯誤與舞弊金額;間接控制收益是指該項控制措施設定並執行後,使整個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控制力得到加強,從而使企業整個內部控制系統的其它控制措施所能增加防止、發現和糾正的錯誤與舞弊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