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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回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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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回責原則
摘要:有關著作權的精神損害賠償我國相關沒有做出明確規定,首先要解決其回責原則的題目。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中的回責原則主要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對於爭議較大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可以做適當的限制,以全面平衡各方利益。
關鍵詞:著作權 精神損害賠償 回責原則

Doctrine of Liability Fixation in Spirit Damage Compensation for Copyright Violation
Abstract: There are not clear prescribe in our laws about spirit damage compensation for copyright violation. The first, we should resolve the doctrine of liability fixation. The doctrine of liability for faults is general applied in spirit damage compensation for copyright violation, the no-fault liability should be limited properly in order to balance each behalf.
Key words: copyright; spirit damage compensation; doctrine of liability fixation



著作權具有強烈的人身屬性,對著作權侵權行爲能否造成精神損害,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題目,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本文在對著作權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和實踐進行的基礎上,着重對確定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回責原則提出一點建議,以期促進對權利人精神權利的保護。

一、明確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迫在眉睫
精神損害賠償是民事主體因其人身權利或特定財產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時,要求侵害人透過財產賠償等對其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損害賠償始於古羅馬法時期,在近代資本主義商品中得以完善,現已形成一種世界通行的民事權利救濟制度。它一方面可以使受害人得到心理上的撫慰,消除或抵消因侵權遭受的精神痛苦,彌補其受到的精神利益損失;另一方面,透過對加害人課以一定的物質形式和非物質形式的負擔,達到懲罰加害人和社會公衆的目的。
對侵犯著作權的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指侵犯著作權中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我國《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沒有明確規定著作權侵權的精神損害賠償題目。《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的侵犯著作人身權的民事責任中,雖有“停止侵害、消除、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但此處的“賠償損失”是否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尚不明確。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在《民法通則》中找到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的理論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從此條可以推定,當著作權中的精神權利受到侵害時,侵害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120條確立了我國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此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此條列舉式的規定使我國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甚爲狹窄,排除了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頒佈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題目的解釋》中也沒有提及知識產權精神損害賠償,更別說著作權的精神損害賠償了。
實在,筆者以爲,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侵犯著作人身權的題目,有的已經使用了精神損害賠償對權利人進行保護。如在吳冠中訴被告上海朵雲軒、香港永城古玩拍賣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中,兩被告聯合在香港拍賣出售了一幅假冒其署名的畫,最高人民法院在答覆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的請示函中表示:“……賠償損失的範圍和數額,應根據原告因侵權行爲受到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的全部實際損失,以及本案的綜合情況予以確定。”[1](P159)最後,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判令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損失73000元人民幣。[2](P14)這是一起典型的著作權侵權中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像這樣的典型案例在精神文明高度發達的21世紀,的確不勝枚舉。然而我們的立法卻明顯滯後於現實,著作權侵權的相關規定在《著作權法》中有所列舉,但是有關侵犯著作人身權能否提起、如何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我們的法律都沒有給大家一個明確的解釋。因此,筆者以爲應儘快在法律中明確規定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內容,但是這涉及到很多理論與技術上的題目,由於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引用於著作權中勢必會產生公衆利益與私人權利的衝突,這種衝突如何解決也是我們不得不斟酌的困難。在解決這些題目之前有一個急待確定的題目,那就是確定著作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回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