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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論文:語文教學要重視研究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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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春友

教育論文:語文教學要重視研究教學目標

目標是人們對某一實踐活動的結果所呈現的具體狀態、水平、程度的設定。它決定了人們實踐的努力方向,是人們實踐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對實踐具有導向、激勵、調控和評價作用。課程目標體現在教師課堂教學的層面,即爲教學目標。教學目標涉及教學活動的導向、教學內容的取捨。教學方法的運用以及教學效果的評價等因素。沒有目標或目標不甚明確的課堂教學,必然是盲目的、低效的甚至是沒有意義的。

在課程改革實驗中,教師們傾心於課程理念的實踐,努力改進教學方法,但比較忽視教學目標的研究和探討。在教學實踐中,重教法而輕目標的現象屢有發生:(1)目標定位過高,或有所偏差,或不盡合理;(2)目標表述籠統,不明確,不具體;(3)強調德育目標而忽視情感目標的設定;(4)錯將教學內容當做教學目標;(5)沒有將學生作爲表述目標的主體,沒有將預期的教學結果作爲表述的內容;(6)目標的設定隨意性太大,有的教師甚至習慣了照抄教學參考資料上的教學要求,等等。對教學目標理解和執行上的偏差,是導致教學效果不佳以及一些公開課“失敗”的主要因素。

語文課程目標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奠定基礎。《語文課程標準》中特別強調教學目標三個維度的有機整合。《標準》指出:“課程目標根據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這三個維度設計。三個方面互相滲透,融爲一體,注重語文素養的整體提高。每個學段相互聯繫螺旋上升,最終全面達成總目標。”“知識和能力”屬教學目標的`基本層面,是語文學習的基礎,是考量教學效果的主要顯性因素;“過程和方法”首次列入課程目標,是語文學習的重點,它是隱性的,但其作用極爲重要。“知識和能力”“情感態度和價值觀”這兩個維度是要靠“過程和方法”來實現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是《語文課程標準》突出強調的目標,內容是隱性的,而其形式是外顯的,它是語文學習的動力,也是人的發展所必須的。教學過程中不能簡單地把內容與目標—一對應,將“三個維度”割裂開來,而是要在鑽研文字的基礎上,有所側重地落實“三個維度”的目標。

當前,語文教學尤其要重視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作用。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審美情趣,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是語文課程的重要內容,而不是一種外在的附加任務。不僅如此,“情感態度和價值觀”這一維度還具有串接和拉動另外兩個維度的功效。最大可能地挖掘文字中的情感因素,突出“情感態度和價值觀”,讓課堂上的師生充滿激情,得到充分的情感(情緒)體驗,才能提高“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目標的達成度。

 如何制訂語文教學目標?這裏提四條原則:

第一,要全面。制定教學目標的時候,應充分挖掘教材的各種因素,體現三個維度的要求。既根據具體的學習內容,制定明確的語文知識、能力目標,又要有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目標,潛移默化地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使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同時,還要考慮學生應經歷怎樣的學習過程,獲得什麼樣的學習方法,形成什麼樣的學習習慣。具體到每一節課,各維度的目標可以有所側重,但不可或缺。

第二,要科學。教學目標定位應恰到好處、不偏不倚,植根於文字,不拔高、不牽強。有教師設計《月光曲》一文的教學,其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的定位,在傳統的“感受貝多芬同情窮苦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基礎上,強調“關注社會弱勢羣體的公德心”。這樣的目標定位是科學的,與當代的社會規範是相符的。

第三,要靈活。指以生爲本,實事求是,在教學中隨機調整乃至學生參與確定教學目標。教學目標是在教學過程中達到的,應充分考慮學生原有的基礎和學習過程中實際需要的變化,況且目前小學教育城鄉之間、學校之間、學生個體之間差異懸殊,教學目標不應“一刀切”。可以這樣認爲:教學目標是外顯於教學設計中的一組靜態的文字,更是內隱在教師胸中的一把動態的標尺。

第四,要有層次。教學目標的設定,依據教材內容和學生個體差異,一般可分爲三個層次:初級目標是學生掌握教材中最基礎的語文知識,具有初步技能,基本完成課堂教學任務;中級目標是學生能較好地掌握語文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夠獨立閱讀,體會文章蘊含的情感,寫作能較好地表達自己的意願;進階目標則是學生能進一步拓寬語文學習的視野,發展思維,提高能力,能欣賞文學作品,並從中受到感染和激勵,嚮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寫作通暢、規範,併力求有創意地表達。教學時,要按由低到高、由淺入深、由單一到綜合的順序,安排教師教學和學生活動的層次。

制訂教學目標還要注意目標的表述方法。很多教師在表述教學目標時,往往描述的是教師的行爲,而不是預期的學生學習結果。特別是在制定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維度的教學目標時,應避免從教師“教”的角度來敘述(諸如用“培養”“教育”之類的詞語),因爲這是教師要去做的,而只是做了“培養”的工作,未必就達到了目標。因此,應該從情感態度、培養結果的層面來描述目標,如《標準》中的有關詞彙:喜愛、熱愛、讚賞、憎恨、獲得……的體驗等等。真正自覺做到這樣描述教學目標,即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教育理念的更新。教師在教學時更加明確努力方向,隨機調控教學過程,發揮教學目標對教學過程、方法的導向作用。要科學地執行教學目標,呈現方式非常重要。目標呈現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 課前展示目標。適合於高年級以自學爲主的課型,這樣有利於發揮教學目標的導向、調控功能。同時,在教材內容適宜的情況下,積極嘗試學生參與目標的選擇與制定。

課末展示目標。對學生理解難度相對較大的內容,教學目標的展示最好放在課堂教學的最後環節完成,以起到“點化”的效果。

隱含教學目標。小學低年級學生對目標的理解有一定的侷限性,應在學生學習的過程中對教學目標進行分散地、有機地滲透,不需直接“點破”。

教學目標是教學的起始和歸宿,能否科學地制定和執行教學目標,是體現教師教學素養高低及其教學功底紮實與否的重要標誌,不可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