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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模式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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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動態的教學程序方面,以教師主動爲主,師生互動爲輔。從教學主體在參與教學活動中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程度來劃分,教學模式分學生主動型、教師主動型、師生互動型教學模式。從教學效果的角度來看,學生主動型教學模式是最理想的教學模式,在這種教學模式下,每個學生能根據自身的能力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情況,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學習之中,達到個人學習的最佳效果。學生主動型教學模式雖然較爲理想,但由於學生個體素質參差不齊,實際上很難達到理想效果。所以這種教學模式很難全面推進。由於教學資源和條件所限以及教學傳統的慣性,當前我國高等法學教學模式基本是在教學活動中教師佔主動地位,學生被動接受,僅有部分院校和教師在有意識地加強課堂教學中的師生互動。

淺析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模式論文

2.在動態的教學方式方面,以課堂講授爲主,討論答疑爲輔。根據教學實施的具體方式來劃分,教學模式可分爲教師講授型、學生討論型、問答解疑型教學模式。教師講授型即以教師爲主導,單方面傳授專業知識爲主要教學方式,忽視學生的參與。學生討論型即先由教師提出問題,然後組織和引導學生從不同角度進行討論,最後由教師進行總結,基本還是屬於教師主導型教學模式。問答解疑型從理論上要求完全由學生自主學習,在遇到問題和難題時由教師予以指導和釋疑解惑,這種教學模式能夠促使學生主動學習,鑽研問題,但也容易出現放任自流情況,影響教學和學習效果。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基本是以教師課堂講授爲主,同時也在不斷調整方式,儘量讓學生參與,同時輔以討論和答疑。

3.在靜態的教學結構框架方面,以應試教學爲主,職業訓練爲輔。高等法學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上應是素質教育,爲培養全面發展的進階人才服務。但是,由於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弊端和高校學生獲取畢業資格和升學等因素的影響,高校學生基本還是以忙於應付考試爲主。在教學方式上,即使不是單純地爲學科考試而應付教學,也沒有脫離學生考研、升學、參加司法考試等與考試相關的現實,教學模式和方法上主要是圍繞在考試中如何獲取高分服務。考慮到教學培養方案的要求和大部分要就業走向社會的實際需要,各高等法學院系也在不斷重視學生職業技能訓練。

一、提升畢業生就業競爭力語境下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模式的改革路徑

1.創建學生參與式學習課堂,融合人文教育、學術教育,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教學活動是師生雙方參與互動的教與學的過程,傳統的教師主導、課堂理論灌輸的高等法學教學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和滿足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不能爲學習型社會的創建提供良好的保障,迫切需要改革。在我國現有國情下,不能完全放棄教師的主導和主動地位,只能在現有資源和條件下,以教師爲主導,學生爲主體,創造條件,改革教學方式,有意識地讓學生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在教師的引導之下,最大限度地激發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強化師生互動,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進而提高教學效果。因此,創建學生參與式學習課堂是改革的方向和路徑之一。

2.提高學生實習實踐環節比重,加強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職業教育,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高等法學作爲專業學科之一,理論教學環節不可缺少,這是完善學生知識結構的重要手段。但是,要正確處理好理論教學與實習實踐環節的關係,合理分配好比例,並注重實習實踐的實效性。據調查,大部分院校法學本科教學培養方案規定法學專業本科學分在170學分左右,其中實踐性教學環節在25學分左右,實習實踐教學比重明顯偏低,十分不利於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要改變這種現狀,一是要加大通識教育的力度,保障學生擁有寬厚的知識視野和基礎,確保學生能夠將不同學科知識有機銜接。二是要加大實習實踐環節比重,着重將高等法學專業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有機結合,強化學生的實踐能力,爲其職業發展提供保障。這就需要我們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和學習型社會的基本要求,不斷調整高等法學人才培養方案,科學認識法學專業理論知識學習與實踐能力培養之間的關係,合理確定實習實踐環節在教學培養方案中的比重,圍繞如何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開展教學模式的改革。

二、以提升畢業生就業競爭力爲視角構建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新模式

1.在教育教學結構方面,開設人文社科知識課程,加強通識教育,培養人文素質。當前,高等學校專業培養方案基本是以開設公共基礎課、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任意選修課爲主要結構框架,這種結構本質上是以專業學科爲軸心,圍繞專業必修課展開,這對學生全面學習掌握本專業的知識是有益的,體現了專業課知識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但面對日益市場化的社會需要,純粹的'專業知識難以適應市場需求,它要求學生具有廣闊的視野、廣博的知識儲備,以便能夠與相關專業銜接。爲適應這種社會經濟發展形勢,高等學校應該創造條件,爲大學生知識結構的完善提供平臺,在保障專業知識教學的同時,廣泛開設人文社會科學知識課程,豐富學生的精神世界,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這對理工科學生是尤爲必要。在教育方法上,鼓勵採用通識教育,比如對於本科學生,在前兩學年以通識教育爲主,後兩學年以專業教育爲主,這樣基本能夠保障學生的人文素質的培養。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營造積極向上、生動活潑、具有學校文化特色的校園文化氛圍,面向企業和行業開展社會實踐,開展體現職業人文特點的社團活動,不僅有利於調動高職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而且對培養學生的人文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人文精神養成等具有重要作用。

2.在教育教學內容方面,注重學科理論知識講授,加強專業教育,培養學術素質。高等法學作爲專業學科,專業知識的教育是重心。在專業教學過程中,首先要有完備的教學結構體系;其次要有科學的學科內容安排。由於法律學術素質是法科學生必備素質之一,是法律人在從業和工作過程中解決具體實踐問題的保障,也是大學生繼續深造發展的基礎。在高等法學教學內容的選擇方面應有意識注重學科理論知識的比例,並且要有良好的教學保障。一是教師自身要有紮實的理論功底;二是教師要跟蹤理論前沿,熟悉學科知識理論動態,理論知識儲備上做到與時俱進;三是教師要掌握學術訓練的技巧,能夠對理論知識嫺熟地把握和運用,促進學生理解和吸收;四是教師要有意識地對法科學生進行學術訓練,提高學生的思考鑽研能力,激發學生學術研究的興趣和潛力,提升學生的學術素質。

3.在教育教學方式方面,強化實習實踐教學環節,加強技能教育,培養職業素質。基於高等法學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具有法學素養及市場適應性的進階專門人才,實踐性爲主的高等法學教學模式是培養學生的職業素質和市場適應性的較好模式。這種教學模式在目標追求上,透過加強學生的實習實踐環節,讓學生在參與中得到專業化的職業訓練和培養,全面深刻掌握法律實務技能和技巧,提高學以致用的應用能力,加強對法律職業道德領悟以及對法律制度的檢驗和理解。實踐性高等法學教學模式是增強學生職業素質和市場適應力的有效教學模式,但並不是說可以對課堂理論教學及其他素質棄之不顧;相反,教師主導的理論教學和學術素質、職業素質等不容減弱,關鍵是合理處理它們的關係,實現相輔相成,最佳方式就是“以素質教育爲宗旨,實踐性教學爲主,而有效輔以其他教學模式”,這纔是實踐性爲主的高等法學教學模式的題中應有之義。

實踐的方式既包括教師根據教學計劃和方案有組織地指導訓練,如組織案例研討、開展模擬法庭、旁聽案件庭審、司法部門實習、參與律師實務等;也包括學生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訓練,如自發組織法律諮詢、法律服務進社區、法律案件研討分析等。當前,許多高校借鑑和實施的法學實踐性教學模式有很多種,常見的有模擬法庭教學、法學辯論式教學、診所式法律教學、真實案例教學、司法見習教學等,這都是增強法科學生實踐能力、提升職業素質有效的教育教學新模式。

參考文獻

[1]慕課背景下中國高校法學教學模式改革研究[J].李燕.科教導刊(中旬刊).2016(03)

[2]法學教學模式的探析[J].呂俊玲.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