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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項目式教育在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的應用教育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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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教學模式改革 項目式教育 本科 應用

淺析項目式教育在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的應用教育論文

[論文摘要]法學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法學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問題,項目式教育注重培養學生自主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拓展視野等優勢。本文透過《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教學過程中的應用實例介紹,分析了這一教學模式在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的應用和推廣,力圖實現教學改革的創新,探尋培養創新人才的路徑。

本文爲西北政法大學2010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基於創新人才培養的《勞動法學與社會保障法學》專業課教學模式改革研究與實踐”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法學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法學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問題,它直接關係到法學教育的效果。筆者在《勞動法學與社會保障法學》課程教授過程中深感教改之關鍵在於擯除傳統教學模式忽視學生個體需要和自我發展的弊端,尋求培養學生自主創新能力的途徑,從根本上促進學生的發展。項目式教育作爲一種教學改革模式,其注重培養學生自主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值得在本科教學過程中應用以及推廣。

項目式教育概述

1、項目式教育概念及應用說明

所謂項目式教育,本文特指在本科生的教學過程中以科研項目爲基礎,由作爲項目負責人的教師有條件的吸納本科生參與課題研究工作,或以項目爲教學補充或以項目爲教學延展,在課程教授與項目研究的過程中啓發和促進學生思考,提高學生分析研究能力的一種教學模式。

筆者在高校一直從事《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的教授與研究工作,該門課程在我校屬專業核心課和專業必修課,2010年被評爲國家級精品課程。作爲法學本科生而言,瞭解和掌握本學科非常重要:不僅可以幫助其構築完整的法學理論體系,而且有利於學生的繼續學習和發展,加之本學科實用性非常強,因此日益受到學生的歡迎與關注。隨着對勞動法學研究的升溫,也給本課程的教授提出了新的挑戰。而傳統教學模式存在許多突出問題,難以全面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第一,忽視學生自我需求及學習興趣,難以調動學生積極主動性;第二,教學模式單一,難以實現創新人才的培養目標;第三,師生之間交流途徑有限,缺乏互動。2010年4月,筆者申報本學科的校級課題獲准立項①。以此爲契機,筆者將部分本科學生吸收進項目組,意透過項目式教育尋求教學模式改革之嘗試,實現培養創新人才之目標。

2、項目式教育的優勢

與傳統教學模式相比,項目式教育的優勢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有利於提升學生自我認同感,激發自主學習興趣。項目式教育是吸收學生主動參與的方式,學生與教師共同研究將會大大提高學生的自我認同感,其本身就是一次受到肯定的過程;能夠進入項目組的學生,往往是對項目存有興趣的學生,學其所好,研其所想,可以有效地將研究興趣與研究內容結合在一起,不論最終是否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僅就這一教育過程而言,學生所獲將遠遠大於傳統教學模式。

第二,有利於拓展學生視野,培養良好法學思維和研究思路。以法學專業爲例,法學教育在本科階段受課時、教學模式等限制常常淪爲普法教育。本科生大多隻關心本專業的基本制度,對許多專業問題的認識只停留在皮毛階段,視野不夠開闊,更談不上法學思維的養成。開展項目式教育實際上使學生有了一次更深入瞭解相關知識及作深入研究的機會,在教師的引導下其視野得到了拓展,思維侷限障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突破;同時,開展項目式教育也使教師與學生之間實現資源共享,在教研的過程中學生不僅可以從教師那裏獲得資料蒐集整理、論文寫作等技巧,更重要的是可以學習正確的法學研究思路,培養法學思維能力。

第三,有利於提升學生的創新能力,爲進一步深造打好基礎。一般而言,高校課堂教學主要是向學生介紹專業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側重的是基礎教育。而社會對法學本科生的要求絕不止於此,因此高校越來越重視實踐教學環節,透過開展模擬法庭、實地調研、法律診所等各種實踐教學方式與課堂教學結合起來,期望達到培養全面創新人才的目標。筆者認爲,項目式教育就是一種直接實用並且經過教師精心設計的實踐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的素質得到全面提升:項目式教育尊重學生的主觀需求,對學生的培養目標遠遠超過基礎理論的傳授,其時刻關注學生法學思維和實踐能力的提高。對畢業後即就業的學生而言,項目式教育爲其提供了從事勞動法律工作技能的訓練機會;對畢業後攻讀研究生學位的學生而言,項目式教育鞏固和增強了學生的專業素養,爲其進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礎。從一定意義上講,項目式教育可以成爲連接高校教育與社會需求、本科教育與研究生教育之間的橋樑。

第四,有利於增進師生交流,構築和諧師生關係。教學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互相配合的一個人才培養過程。目前,我國高校普遍存在欠缺師生良性互動機制的問題,高校代課教師與學生的交流基本侷限於課堂上,課外的交流互動比較少。雖然網絡發達,但有很多侷限,網絡互動往往只能成爲課後解答專業問題的工具。透過項目式教育,實際上使教師與學生之間在一定期限內建立了一種定時交流溝通的機制,增加了課外的師生相處時間。而且面對面可以讓教師更直觀的感知學生需要、更深入具體的對學生進行指導,增進師生之間的感情。可以說項目式教育本身就是對“教學相長”最好的`詮釋。

3、項目式教育的教學目標

透過開展項目式教育,筆者試圖實現以下教學目標:第一,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培養自主學習的方法,提升學生在語言表達、法律思維等多方面的素質;第二,提供更多途徑使學生在深刻理解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做到理論聯繫實際,增強應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第三,擴展師生交流方式,搭建構築和諧師生關係的平臺;第四,研究和檢驗法學本科專業課教學模式改革的方式,實現教學改革的創新,探尋培養創新人才的路徑。

項目式教育應用實例

1、學情分析

本次項目式教學改革的實施對象是筆者所在高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二年級本科學生以及經濟法專業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方向研究生,以本科生爲主。從本科生的知識水平來看,除哲學等公共課外已修完法學概論、民法總論等專業基礎課,具備一定的法學理論基礎。同時正在學習合同法、人力資源管理等課程,對這些課程的學習有利於對筆者教授勞動法知識的理解。從實踐能力上來看,學生都具備對網絡等媒體的運用技能,而專業課的實踐操作能力相對較弱,基本上沒有參與過任何法學實踐活動。從情感起點上來看,學生大多認爲現有教學模式難以激發學習興趣,因而對教學模式改革持有歡迎和積極的態度,樂於接受教師設計的項目式教育。   2、實施策略與過程

筆者應用的項目式教育主要透過三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階段,主要的流程是項目介紹——學生報名——確定成員。爲了進行項目式教學改革,筆者首先在所教授的部分本科學生中舉辦了專場項目介紹會。一是向學生介紹筆者獲准立項的課題基本情況,包括課題內容、立項依據、研究方案等等,讓學生了解項目情況及判斷是否對該領域有研究興趣;二是向學生介紹項目式教育的基本構想,主動向學生髮出邀請並告知學生報名方式等等,讓學生了解何爲項目式教育以及筆者預備實施的具體方案和步驟。會後在筆者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陸續有十餘位學生提出了報名要求,最後筆者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了十名學生(包括一名研究生)參與項目組。爲了規範日後的教研工作,筆者還與部分學生簽訂了“助研崗位聘用協議”,該協議主要包括:學生成員的基本資訊、進入項目組的職責等等。

第二階段:項目教研階段,這一環節實際就是圍繞課題開展具體項目研究工作,是項目式教育提升學生能力的關鍵環節。首先,筆者與學生確定了“定期研討+不定期溝通”相結合的聯繫方式,即每月至少與學生見面一次,就項目進展及相關問題展開討論;平時學生有任何關於項目開展的問題可以隨時與教師進行溝通。其次,筆者將課題分解爲若干子課題,充分尊重學生學習興趣,讓學生在此範圍內自選題目。最後,爲了引導學生進行自主研究,筆者專門向學生介紹了項目研究的思路及方法、資料的收集整理技巧以及論文的寫作規範等。在此階段,筆者發現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不僅在項目研討時積極發言,而且平時也非常認真的收集資料,備寫論文,自主學習及創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例如:項目組中一名學生有出國留學的打算,因此在自選課題時,該生就選擇了“工資集體協商的國際比較”這一子課題,在學習過程中利用外語專長拓展項目研究視野,用項目研究鍛鍊和檢驗自己的外語水平,可謂一舉多得。

第三階段:項目考覈總結階段,這一環節貫穿項目式教育始終。關於項目考覈,主要是根據學生完成教師佈置任務情況來判斷學生參與項目式教育的效果。例如,學生是否按時提交了研究書面計劃、是否按時參加研討活動等等。關於項目總結,一方面是師生之間對研究課題本身不斷進行自修、反思、再討論等,另一方面指師生之間對項目式教育的進展進行不斷修正與總結。

項目式教育在本科生教學過程中的推廣及反思

一直以來,項目式教育多應用於研究生階段的人才培養,在本科生中應用較少。隨着社會對法學本科人才素質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現代法學教育的目標也由單一知識型向綜合素質型轉變,即融傳授法律知識、培養運用法律能力和提高法律職業素質於一體②。因而在高校本科生教育過程中引入項目式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對其進行推廣的現實土壤也已形成。首先,項目式教育透過教師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引導學生實現了教研一體化,即圍繞提高教學質量這一中心,把知識傳授與能力培養有機的結合起來,以教學爲基礎,以科研爲補充,實現二者良性互動、協調發展、融合提高。其次,現代社會對高校教師的素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師不僅要完成教學任務,更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發展,尋求教學模式改革與創新;不僅要承擔“傳道、授業、解惑”的職責,也要不斷提升自身科研能力。項目式教育很好的把二者結合起來,真正實現教師與學生共同提高、教學與科研共同進行的“雙贏”局面。

當然,項目式教育也有許多值得再思考的地方:第一,對項目式教育外延的理解不應過於侷限。筆者此次教學改革有立項課題作爲支撐,所以將其稱之爲“項目式教育”似乎比較貼切,但如果對“項目式教育”的理解僅侷限於教師有課題才能應用就太狹隘了。即使教師沒有課題,也可以就所教授學科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作爲專題而開展項目教育。畢竟,項目式教育的精髓在於給學生提供一個提高能力的平臺,有無項目支撐並不是必然要求。第二,項目組學生成員的吸納要科學合理。筆者認爲,首先項目組成員的人數應該和研究內容相匹配並作好分工和研究計劃。另外,確定參與學生時有必要了解學生的知識儲備情況。以本次教改爲例,筆者所選擇的學生均具備基本法學理論基礎,已修過或正在學習《勞動法學與社會保障法學》,這樣才能將基礎教學與能力提升結合起來。如果參與項目組的學生不具備理解項目研究內容的基本知識,將會直接影響教改和能力提高的效果。第三,項目式教育的考評體系有待完善。在筆者的教改過程中主要是透過學生訪談、問卷調查和學生科研成果的提交等方式來檢測項目式教育的開展情況和效果的。但項目式教育考評體系還有更多的研究空間,比如如何將項目式教學效果與高校對學生或教師的日常考評結合起來等等。這些問題還有待於進一步實踐與研究。總之,缺乏教研的教學是無生命力的教學,項目式教育是既注重教學又注重教研,值得在法學本科教育中採用和推廣。

註釋:

①2010年4月,西北政法大學校級優秀青年人才項目——“和諧勞動關係視角下工資集體協商的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編號:09XJC006。

②陳紅梅、對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教學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09,9:193。

參考文獻:

[1][澳]MichaelProsser,KeithTrigwell著、潘紅,陳鏘明譯、理解教與學高校教學策略[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9。

[2]BruceJoyce,MarshaWell,EmilyCalboun著、荊建華,宋富鋼,花清亮譯、教學模式(第七版)[M]、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9,1。

[3]陳紅梅、對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教學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