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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國失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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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着《失業保險條例》的頒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開始相對規範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得以推行,然而在其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問題和不足。基於此,筆者針對我國失業保險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希望有所指導和幫助。

關於我國失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範文

關鍵詞:失業保險;問題;制度;對策

在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障制度中,失業保險是其中重要一種,國家針對處於失業期間的職工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以此爲其提供經濟幫助,從而確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滿足,同時還利用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不同方式和途徑爲失業人員創造就業環境和條件,促進其再就業。隨着《失業保險條例》的頒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開始相對規範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得以推行,然而在其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

一、國內失業保險存在的缺陷問題

(一)體制缺陷

就制度設計方面來看,國內《失業保險條例》仍然存在較多缺陷,其中保障水平以及保障範圍無法覆蓋社會基本需求是突出表現。

首先是覆蓋面還可擴大,制度推行範圍偏窄。由《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可知,該條例中的失業保障對象涉及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私營企業,尚未納入行政機關。除此之外,農村區域能夠享受有限失業保險待遇的合同制工人也僅有少數,規模日益龐大的農民工羣體同樣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其次是保障水平過低。在制度設計方面,《失業保險條例》還表現出另一個缺陷,即過低的失業保險給付標準,這主要是由於保險金髮放額度直接關聯於企業標準工資。就目前來看,國內失業保險金僅佔工資額度的25%,而世界其他國家大部分失業保險金替代率約佔到工資額度的.40%~75%,相比較而言,國內失業保險金給付水平相對較低。除此之外,國內保險金計算方法也有不合理之處,導致失業人員難以透過保險金領取來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在籌集資金方面難度較高,壓力較大

保險金繳納不及時,應有的保險金額度不足,必然會對失業保險體系運轉造成不良影響。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較多,但通常可歸納爲如下幾點:

1.勞動力供給處於高峯期。由於近年來就業壓力不斷增加,國內城鎮失業率也持續升高,國內就業形勢在現階段依然較爲嚴峻,因此在資金支出方面存在較大壓力。

2.保險金欠費問題日趨嚴重。當前一部分國有企業保險金嚴重欠費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失業保險條例》中關於失業保險金繳納的固定金額並不高,對於企事業單位和其下屬參保職工而言是完全可以負擔的,然而仍然有很多單位拖延欠費,其中有不少是故意拖欠,但也有因經營困難、處於虧損狀態而無力繳納,因此造成保險金存在較大缺口。

3.非國有企業缺乏參保積極性。一部分非國有企業自身員工流動性較大,因此缺乏參與失業保險的積極性;還有一部分國有企業在參保時僅僅針對少數員工投保,對於企業下屬的農民工、臨時工等失業風險較高的羣體則不予參保。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因素會影響保險金籌集,如企業停產、破產狀態下也會停保;而少數用人單位未遵循用工規範,因而拒絕參保;也有不少企事業單位未足額繳納保險金,工資標準與徵繳額度嚴重不符。

二、國內失業保險的完善策略

(一)適當擴大覆蓋面和實施範圍

隨着國內三資企業、集體企業、鄉鎮企業以及個人私營企業的不斷髮展,各類非正規就業人員基數也逐漸增多,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改革現有失業保險制度,適當擴大覆蓋面和實施範圍,將三資企業、私營企業以及集體企業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職工納入失業保險體系中。

(二)有步驟地提高失業保險水平

針對失業羣體,爲其提供生活基本保障是失業保險制度的根本目標所在,同時也是其基礎目標。而要想爲失業羣體提供足額的基本生活保障,必然需要有足夠高的資金支撐力,因此應合理評估當前失業保險金給付水平,並視具體情況予以適量提升。在提高失業金給付標準前不僅需要評估企業繳費能力,同時還應根據國家財政保障能力來推行。所以在確立給付標準時務必要遵循慎重、科學原則,考慮多方因素逐步提升失業保險水平。

(三)政府、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努力,爲失業保險籌資提供保障

就失業保險制度而言,籌集失業保險金是其核心所在,而首要問題即經費來源。國內失業保險金的籌措原則是由政府、企業以及個人三方按一定比例承擔,所以從業者個人應積極繳納自己應繳的的費用額度部分,而企業也不能推諉拖延,以各種藉口和理由拒絕繳納失業保險金。由此在政府主導下,三方共同參與,積極配合,爲失業保障金資金來源提供有效保障。

(四)統一管理體制,提高統籌層次

現階段國內失業保險層次較低,保障範圍較小,在失業風險面前缺乏有效的抵抗能力。所以政府應逐步擴大失業保險金統籌層次,將其拓寬到省一級,同時爲其建立相應的統籌管理體制,由專設管理機構統一進行管理,並逐步推進收取支付標準規範化,增強失業保險機制對於失業人羣的保障能力。與此同時,還應採取有效措施針對基金管理以及監督檢查制度加以健全完善,推動基金管理的科學化。此外應進一步協調財政、民政以及勞動保障等相關部門,確保失業保險制度在政策設計、資金統籌與安排、保障標準設定方面能夠相互銜接,確保合理陛。

三、結語

就世界範圍而言,事業問題已經成爲各國亟待解決的社會陛、經濟性問題。我國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失業保險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必須立足於國內實情,從實際出發,對現行失業保障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多方努力,統籌管理,爲國內失業人羣提供生活保障,推動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