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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有法律效力,簽約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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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違約的情況較爲普遍,我們單位每年都會出現十幾例。企業招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選到合適的人才並不容易,人才流失後還要重新招聘,十分麻煩。”福州某玻璃工業集團的招聘人員告訴記者,近幾年的招聘中,這種違約情況較爲頻繁,雖然公司給畢業生時間充分考慮,但每年仍能碰上十幾例違約的情況。

就業協議有法律效力,簽約要慎重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某子公司企宣部部長告訴記者:“去年簽了一個畢業生,當時她特意來西安面試,雙方互動非常好。後來,我從人力資源部得知她毀約了。”企業認爲,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這些大學生缺乏責任心,不講誠信,同時也會影響高校在企業心目中的`形象,如果高校違約率過高,下次再遇到這個高校的學生時,可能不會優先考慮。

時間成本:就業協議強調的是“三方簽約”,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徵得用人單位同意並交納違約金後纔可重新簽約。由於就業協議每個畢業生僅有一份,所以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解約函,交納完畢違約金),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高校就業工作處,經過 3周的公示期後才能換取新的協議書,在公示期內是沒法同新的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

 就業協議的違約金:違約金雖然是對雙方的一個保障,也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雙方的承諾需要透過違約金來約束,尤其對於企業來說,由於畢業生往往是先就業再擇業,一遇到更好的工作就不惜毀約,極大的增加了企業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單位利用畢業生急於就業的心理,漫天要價,趁機牟利。所以,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慎重考慮,量力而行,對於那些違約金約定數額較高的企業,畢業生應該考量自己可能承受的風險及承受能力,而不要“病急亂投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