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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簽約要慎重勞動合同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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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是大中專畢業生求職最緊張的時刻,簽訂協議或者合同非常重要,但有的畢業生由於盲目簽約,以至於毀約賠償的事情發生。就業指導部門特別提醒畢業生在籤合同時,一定要慎重。

求職簽約要慎重勞動合同必不可少

就業協議很重要

畢業生首先要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

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就業協議自行終止。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鑑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

就業提醒:“雙向選擇”明確規定了學校、用人單位及畢業生三方面的責任、權利與義務,協議書一經簽訂便視爲生效合同,不能隨意更改。所以,簽約後必須信守協議。有的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又去聯繫其他單位,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這種不講信譽的人在社會上是不受歡迎的。所以,畢業生必須信守協議。如果萬不得已要單方面毀約,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徵得原簽約單位的同意,經學校畢業生分配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有關規定交納一定的違約金,方可另行擇業。

正式工作要籤勞動合同

在正式到單位工作後,畢業生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合同,而部分單位則藉着一些不規範的“邊緣合同”侵犯畢業生的合法權益。有部分用人單位會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在《協議書》中只規定畢業生定期服務的義務和違反約定時的賠償,而不提《勞動合同》必備的約束用人單位的`條款。《勞動法》實施後,畢業生到企業工作時,與企業簽訂的應當是《勞動合同》,而不應是《畢業生服務期協議書》。

用人單位一般會告訴畢業生試用滿意後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因爲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就應當與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對雙方的責任和權利進行法律上的規範。

就業提醒:畢業生一定要先確認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人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便於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