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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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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協主席會議的安排,今年9月上旬,由分管副主席帶隊,市政協環資委組織市發改、規劃、住建、國土、財政和發展研究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及部分政協委員組成調研組,分赴定邊、靖邊、綏德、米脂和榆陽等縣區,採取實地察看、翻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就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及各縣區十分重視住房保障工作,把實現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這一目標作爲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來抓,並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特別是今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會議之後,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後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及時下發了《關於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通知》(榆辦字〔2010〕142號),研究制定了《XX市住房保障 “十二五”規劃及2010-2012年目標任務》(榆政辦發〔2010〕87號),切實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爲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項重點工程,積極推進,大力實施,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認識明確,態度積極。在調研中,我們普遍感受到,各縣區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爲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積極主動。XX區早在 2005年就啓動了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作,目前,已建成經濟適用房三期和廉租住房一期,總建築面積達75.98萬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十二縣區前列,起到了積極的表率作用。XX縣始終把住房保障作爲“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力度大、效果好。XX縣、XX縣針對地域實際,努力克服土地資源供應緊缺的困難,以新時期“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斷拓展城市空間,拉大城市骨架,新增保障住房建設用地。

(二)合理規劃,領導重視。各縣區都能結合自己的實際,及時編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XX縣制定了2010-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用地規模將達到630多畝;XX區計劃投資13.2億元建設第二期廉租房項目和第四期經濟適用房項目,項目建成後可解決6300多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XX縣今年9月份分三期開工建設佔地316畝41萬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2013年建成後可解決3600多戶1.2萬多人的住房困難問題;XX縣計劃從 2011年起每年新建廉租房100套,逐步開展限價房建設工作;XX縣在土地資源短缺、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提出2010年—2012年完成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建設的具體任務,逐步解決各類人羣的住房需求。同時,各縣區還進一步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組織領導,普遍成立了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組織協調。XX縣爲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專門成立了住房保障建設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設立資金專戶,着力開展工作。

(三)勇於探索,積極創新。各縣區在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積極探索總結有益經驗。XX區在加強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和售後管理中嚴把“六關”,即:“房價審查關、預售報名關、購房優先關、審覈覈准關、公開選房購房關、售後複查關”,切實加強和規範了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確保了公平與公正。XX縣今年上半年着手實施限價商品房建設,在購地戶手中籤訂協議徵地400多畝,建設住宅樓40萬平方米,其中14萬平方米用於和購地戶用房換地,剩餘部分政府補貼300元/平方米作爲限價房,按政策公開銷售給中低收入家庭,可解決2000多戶家庭住房問題。XX縣大膽創新工作思路,結合本縣實際,積極探索廉租房“租售並舉”的管理模式。

(四)注重實效,全力推進。各縣區都能按照市上確定的目標任務,狠抓落實,強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體系中所佔的比重逐年擴大。據統計,全市已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2301.85畝,計劃投資總額46.58億元。其中: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1954畝,計劃投資40.2億元;廉租住房建設用地347.85畝,投資6.38億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經濟適用住房面積102萬平方米、9765套,解決住房困難家庭9765戶、2.93萬人;建成廉租住房面積7.5萬平方米、1500套,現已解決困難家庭859戶。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781.6畝,計劃投資總額13億元。計劃到 2012年,保障性住房面積佔到全市各類住房總面積的18.3%。同時,積極爭取中央對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投資1.35億元,涉及項目24個。按人均住房面積標準,對12063戶申請保障的住房困難家庭做到應保盡保。

二、目前影響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幾個主要問題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困難。

(一)工作進展不夠平衡。由於發展理念上的差異,加之受地方財力、土地指標、徵地拆遷等因素限制,各縣區之間存在着建設規模、項目推進、工程進展、管理服務等方面的不平衡。有的縣區廉租房建設項目至今沒有得到落實;有的縣區經濟適用房建設尚未正式啓動;有的縣區因保障性住房建設起步晚,欠賬多,影響了全市整體工作的進展。

(二)保障體系不夠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較單一。目前我市僅開展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工作,而公共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則尚未真正啓動。二是各縣區在保障性住房建設過程中,從政策制定、保障對象、土地供應、資金保障、建設標準等方面還沒有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工作機制不完善,在資格審查的過程中,存在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經濟收入覈定困難的問題。四是後續管理滯後。各縣區普遍對保障性住房的後續管理心存疑慮,一些由住戶負擔的水、電、暖及物業等費用難以按時足額繳納,同時,在住房退出機制方面還不夠完善,給後續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

(三)融資渠道不夠暢通。由於我市南北區域經濟的失衡,XX縣財政收入普遍較低,經濟總量較小,政府的土地儲備幾乎沒有或儲備很少。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縣區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套資金的壓力很大,就是北部縣區也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儲備土地有限、拆遷成本高、財政支出壓力大的問題。目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渠道單一,主要是中、省、市縣按比例的配套資金,沒有形成一種“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投融資渠道。有不少縣政府將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套資金寄希望於銀行發放政策性長期貸款。

(四)政府儲備建設用地不足。部分縣區政府很難做到對一級土地市場的壟斷,城市規劃區內政府手頭可以調劑的存量建設用地不足,可以由政府直接劃撥的建設用地不多,用於保障性住房供應總量有限。同時,我市建設用地指標日趨緊張,新增用地申報指標嚴重不足。近年來,隨着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的加快,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用地量逐年增加,每年省上下達我市的指標爲1.5萬畝,而我市年用地量平均4萬畝左右,建設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同程度影響到城市新增用地儲備工作,繼而影響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五)基礎配套需進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絕大多數縣區的'保障性住房在規劃選址上相對偏僻,教育、衛生、交通等公共基礎設施未能及時配套,供水、供氣、供電、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證,保障戶出行不便,文化娛樂、購物場所等配套實施不能及時跟進的問題,增加了保障戶的生活成本。

此外,還存在保障性住房建設機構設定不健全,缺乏應有的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以及建房面積和標準不規範等問題。

三、進一步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