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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防洪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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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防洪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20**年工作要點安排,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以王琨副主任爲組長,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農牧委委員爲成員的調研組,於5月上旬對城市防洪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深入昆區、青山區、九原區、東河區(以下簡稱市四區)所轄的哈德門溝、昆都侖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花圪臺人工湖、壕賴溝等十九條河溝進行了實地察看;聽取了市水務局和市四區政府工作情況的彙報;召開了由市水務局、防汛辦、城鄉建設委、規劃局、國土局和市四區政府負責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調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包頭市城市防洪規劃區位於包頭市南部,西起哈德門溝,東到阿善溝,北依大青山和烏拉山山脈,南臨黃河,總面積955平方公里,涉及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規劃區內總人口183萬。城市防洪規劃區已形成哈德門溝、昆都侖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東河、山河源與阿善溝六大防洪體系,河道總長206.74 公里,有過流建築物211座(包括公路鐵路橋涵、跌水、漫水路、水閘、涵洞)。

我市境內河溝多屬季節性河流,汛期洪水具有峯量集中、歷程短、泥沙含量大、洪峯陡漲陡落的特點。從有記載的1882年以來的190年間,暴發重特大山洪災害20餘次,其中,城市防洪規劃區內暴發10餘次,山洪災害造成了重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近年來,市區兩級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門十分重視防洪防汛工作,在城市防洪規劃、基礎設施建設、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防洪體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河道得到初步的治理,穿越城區的河道局部建設標準有了提升,部分河道景觀得到改善,防洪功能有了一定增強。東河區、昆都侖區、稀土高新區先後完成了轄區主城區部分河道綜合治理工程8公里,總投資達到12.6億元。青山區承擔的四道沙河綜合治理工程主體工程基本完工,投入資金2.1億元。20**年3月1日頒佈實施的《包頭市河道管理條例》,對依法管理河道進一步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存在問題

隨着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有效保障城市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城市防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儘管多年來城市防洪基礎設施逐年得到改善,但目前仍嚴重滯後於城市發展的需要,存在着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防洪規劃執行不力,河道治理難度加大

城市防洪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自治區政府於20**年12月以內政字〔2xxx〕362號文對我市的城市防洪規劃進行了批覆,確定城區防洪標準爲近期(20**年)1**年一遇,遠期(2020年)爲2**年一遇。**年來,雖然城市範圍內河道整治取得一定成績,但由於涉及到的規劃、土地、水務等部門協調不順,不同部門、執法單位職權不清晰,加上大部分河道界限不明確,致使城市防洪規劃執行不力,在城市建設中擠佔行洪通道的現象沒有得到根本的控制,增加了防洪安全隱患,導致了河道治理成本的成倍增長。年內準備開工治理的二道沙河九原區和東河區段總長度5.72公里,項目計劃投資 14.12億元,其中拆遷費用達7.34億元,佔投資總額的52%;四道沙河治理段總長度2.2公里,項目計劃總投資5.1億元,其中拆遷費用達3.6億元,佔投資總額的71%;防洪規劃區內有91座河道建築物過流能力不足,佔全部過流建築物的43%。規劃滯後和執行不力形成的問題,使得河道治理的難度不斷加大。

(二)河道設防標準差距大,治理工程欠賬多

按照《包頭市水務發展“十二五”規劃》中確定的'“‘十二五’期末,城市主要河道防洪能力達到1**年一遇”的目標。目前,城市防洪規劃區河道中,河道斷面過流能力不足的佔41%;無堤防的佔46%,有堤防的佔54%(其中,未達標段佔62%,並多數爲5—20年一遇);河道總體設防標準距百年一遇目標差距較大。治理工程欠賬問題突出的項目有: 20**年8月神華煤化工項目佔用哈德門溝原滯洪區,新規劃的滯洪區到目前仍未完工;神華煤化工項目以下河段行洪不暢、設施不完善;昆都侖河友誼大街至入黃口河段基本無堤防,泄洪能力僅500m3/s左右(昆河1**年一遇洪水40003/s);白銀湖作爲壕賴溝、蓿亥溝和山河源溝的洪水彙集地,其水面高度較黃河灘面低約2米,湖水不能自泄排入黃河,加之白銀湖圍堤欠賬,如遇大的降雨,將會對包頭鋁廠、包蘭公路和當地居民造成威脅;烏拉山截洪溝、北郊截洪溝被非防洪項目擠佔,虎賁亥溝以東多條小溝洪水沒有攔截工程,上述範圍內多數支溝彙集的洪水沒有出路。

(三)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突出

由於防洪設施日常維護管理跟不上,普遍“重建輕管”,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河道內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現象較爲普遍,壕賴溝城區段、二道沙河城區下游段、昆都侖河城區下游段等成了垃圾傾倒點和污水排放溝;河道內採砂、採石、取土廢棄物隨意堆放,挖坑不按技術要求填埋,私挖濫採違規作業,堵塞河道現象嚴重,特別突出的是哈德門溝110國道以北段、四道沙河東達溝、二道沙河上游等地段;一些地區佔用河道搞建設,隨意改變河道自然流向,削弱了河道調蓄洪功能,比較典型的有四道沙河井卜石窯子新村段和建設路段、二道沙河職教園區至京包鐵路段、西河紅星以北段;無堤防河道沒有設定明顯的標誌物,不便於河道日常監管和全社會的共同維護,問題比較多的是昆河下游段、二道沙河上游段等。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防洪減災的憂患意識

近30年來,我市未出現大的洪水,一定程度上使得人們防洪減災的意識有所鬆懈;加之河道防洪標準沒有隨着城市的發展同步提升,我市的防洪減災任務比以往更爲艱鉅。市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我市面臨的防洪減災形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以及新頒佈的《包頭市河道管理條例》的宣傳,並嚴格執法,使全市幹部羣衆樹立洪水是可預測的、洪災是可預防的、防災重於搶險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全社會防洪減災的憂患意識。逐步使我市河道管理更加規範有序,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二)修編和完善防洪總體規劃,以規劃引領和規範河道管理、建設行爲

我市作爲全國重點防洪城市,現行城市防洪規劃期限已過半,爲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市政府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快修編城市防洪總體規劃,做好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推動修編後的城市防洪規劃儘快出臺。隨着規劃的修編完善,要用規劃保障現有防洪用地不再被擠佔,用規劃引領和規範河道的管理和建設行爲。

(三)統籌安排,加大河道治理的力度

一是按照“十二五”規劃和《關於明確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組織機構、工作職責、重點任務的通知》(包黨辦發〔2xxx〕23號)精神,進一步對六大防洪體系防洪安全風險進行再評估,細化治理目標,明確實施主體,加大年度計劃的執行力度,加快消除存在的防洪安全隱患,確保到“十二五”期末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二是進一步樹立城市防洪基礎設施是最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的理念,加大市區兩級財政投入力度,調整年度預算支出結構,統籌安排防洪建設經費,加快解決防洪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於城市發展的問題。三是進一步把防洪安全放在河道治理的首位,形成保暢通、保安全、兼顧景觀建設的共識。對河道蓄水景觀工程建設,應充分考慮我市水資源嚴重短缺和洪水泥沙含量大等因素,要科學論證、審慎決策,避免因自然災害破壞和執行成本高而形成“短命”工程。四是將二道沙河和東河區境內的防洪工程,列入北樑棚戶區改造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以有利於河道治理資金的籌集。五是開展汛前集中排查整治,對河道內的行洪障礙物進行集中清理,對違章建築物限期拆除,對險工險段進行加固維修,爲確保安全渡汛和強化日常管理創造條件。

(四)完善制度,創新模式,加快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河道管理費和維護費的財政預算制度。城市規劃區內河道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將河道管理費和維護費列入市區兩級財政年度預算,並細化到各防洪體系和河道段落,解決河道管理和維護工作沒有資金保障的問題。二是積極創新管理模式,探索運用市場機制,招標有能力的社會組織承擔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有效解決目前河道管理維護中人員不足、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加強日常監察體系建設,整合市區兩級監察隊伍。三是在現有無堤防河道設立界樁或其他明顯標誌物,避免因界限不清,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爲提升管理水平創造條件。四是開展對城市水系研究論證工作,防範城市內澇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