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檔案管理>

檔案鑑定制度

學問君 人氣:2.54W

1、成立以分管領導和有關負責人、檔案保管人員參加 的鑑定小組,確保鑑定工作的質量。

檔案鑑定制度

2、根據國家有關保管期限的規定,對接收進室檔案進 行鑑定,確定保管期限。

3、 開展重要檔案的.鑑定與劃分工作, 確定重要檔案的範 圍。

4、定期對館藏到期檔案開展鑑定工作,每次鑑定要寫 出鑑定報告,填寫檔案鑑定情況記錄和檔案銷燬清冊,由領 導簽名,並註明鑑定日期。

5、對到期檔案經鑑定有儲存價值的應按規定重新整 理,確無儲存價值的要予以銷燬。對需銷燬的檔案應提出鑑 定意見並編制銷燬清冊,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報請領導批准,方能銷燬,未經鑑定和批准,不得銷燬任何檔案。檔案銷燬 後應在原目錄上註銷,並將檔案鑑定意見和銷燬清冊存入全 宗卷或單獨儲存。

6、檔案銷燬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嚴格執行保密 規定,應有兩人以上監銷人員,監銷者應在檔案銷燬清冊上 簽字,註明銷燬的方式和日期,若銷燬的數量多,應送當地 造紙廠當場化爲紙漿,嚴防泄密。

7、開展檔案解密劃控工作按規範要求編制開放檔案目 錄。

TAGS:制度 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