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調整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閱讀了解。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17〕8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覈,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公佈如下:
一、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爲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1元、16.4元、14.7元(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6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16〕117號檔案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公佈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衆廣爲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爲,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發佈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魯政字〔2017〕8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覈,我省以2016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估算數57714元爲基數,確定了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現發佈如下:
(一)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7.5%。
(二)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12%。
(三)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下線:3%。
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制定實施意見。企業應當貫徹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原則,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企業應在政府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30日內,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制定工資調整實施方案,並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