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發〔2017〕159號,以下簡稱《通知》),廣東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範圍相同,辦法相同,標準相同。
2017廣東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
調整範圍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辦法
總體調整水平爲按照2016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調整辦法具體如下:
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加發55元,不區分退休羣體和地區,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所有退休人員的定額調整均相同。
掛鉤調整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3.2%加發。定額調整和定比調整加發的.養老金的全省平均增幅爲5.07%。
調整傾斜
向長繳費年限人員傾斜
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激勵參保人長繳多得。
向高齡人員傾斜
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齡滿75週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
向高齡人員傾斜加發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基數。
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
向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仍達不到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這次調整後,廣東570多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但由於退休人員每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年齡不同等原因,實際調整後的養老金增長幅度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這也是爲什麼有的人增幅高於5.5%,有的低於5.5%。
對於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因定額調整55元佔本人養老金的比例(即增幅)較低,加上定比調整和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後,養老金總體增幅可能達不到5.5%;而對於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員,因定額調整55元佔本人養老金的比例較高,則養老金總體增幅可能超過5.5%。但從全省來看,我省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平均增幅爲5.5%左右。大家一同分享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