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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如何享受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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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小杜就讀於廣州市某職業學院,今年7月份即將畢業,學院一直支援鼓勵學生自主創業,並且列明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爲了豐富自己的社會實踐經驗,今年1月份,小杜在家人的支援下開了一間小型的飲品店,雖然店面較小,但好在店鋪租金不貴,人氣旺,生意也算不錯。正當小杜爲小店開始盈利而暗喜時,沒想到竟然接到稅管員的電話,通知她前往地稅局辦理定稅事項,小杜納悶了: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不是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嗎?但她的小店爲什麼在實際經營中卻不但沒能享受到稅收優惠的待遇,反而還被通知每月繳納相關稅費,這讓小杜非常納悶。稅管員解釋,小杜要提供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並經地稅局審覈同意,在年度減免稅限額內纔可以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

自主創業如何享受稅收優惠

看見小杜似懂非懂,稅管員向小杜詳細解釋:爲鼓勵支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國家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出臺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爲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爲限。而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其中就包括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規定,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須先註冊登入教育部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提交《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表,由所在高校進行網上資訊審覈確認並出具相關證明,學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數據庫對高校畢業生身份、學籍學歷、是否是應屆高校畢業生等資訊進行覈實後,向高校畢業生髮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並在學籍學歷電子註冊數據庫中將其標註爲“已領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高校畢業生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由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爲當年及後續年度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的管理憑證。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對人員範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審覈認定後,對符合條件人員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稅管員表示,類似小杜這種情況,她應該先透過網上提交申請、經學校審覈確認、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覈實後取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再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獲得上述“兩證”後到稅務機關辦理享受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減免申請手續,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覈同意,在年度減免稅限額內可以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

稅管員還提醒小杜,符合享受文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爲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之日起作爲優惠政策起始時間。稅收優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