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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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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大學生自主就業問題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國家對於大學生自主創業是相當支援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等規定,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南京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1、大學生創業開辦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小微企業規定參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2]300號》,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大學生創業舉辦的企業經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生創業舉辦的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享受第一、二年免徵;第三、四、五年減半徵收。

4、學生從事婚姻介紹工作,免徵營業稅。

5、學生轉讓着作權,免交營業稅;取得的稿酬所得,按稅法規定予以減徵應納稅額的30%。

6、學生個人或者創業舉辦個體工商業戶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徵收範圍的,其取得上述四項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