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職業技能>

開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學問君 人氣:1.63W

開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江門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決定,組織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和實施細則,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相關政策、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開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江門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決定,組織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和實施細則,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相關政策、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規範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商品房預售、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落實房屋政策;負責城市房屋租賃、危房鑑定、白蟻防治、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和房屋拆遷管理;指導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管理;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三)管理城鎮房屋徵用、拆遷,審查拆遷資料,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對拆遷員進行資質培訓,考覈發證和監督檢查;對拆遷房屋進行產權審查,監證拆遷合同,督促拆遷單位依期完成拆遷;調解拆遷補償安置糾紛,對爭議進行裁決。

(四)負責組織實施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規劃和廉租住房管理。負責市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

(五)在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住房公積金、住房基金。

(六)規範、指導村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改善人居環境。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七)規範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指導全市建設工程和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監督工程建設定額的實施;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

(八)監督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安全。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九)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地方工程建設技術性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與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開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電話:2210347/2295515/2212583)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務、組織人事、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作風建設、紀檢監察、勞動工資、培訓考覈、工青婦、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文電、文書、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保密、資訊公開、統計綜合、後勤等工作,牽頭處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

聯繫電話/傳真:0750-2295515

聯繫人:何愷彬

電子郵箱:

郵政編碼:529300

地址:開平市長沙虹橋路29號

(二)科技教育股(市散裝水泥辦公室牌子)(電話:2296495/2210346)

負責管理勘探設計市場、勘探設計單位資質和勘探設計質量;負責建築工程技術管理,參與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論證和評審;審查重大設計修改,組織大型工程施工圖會審,負責技術把關;參與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工程設計檔案審查;負責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技術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科技成果評獎、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建築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建築新技術、建築新工藝、建築新材料、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工作。

(三)財務股(電話:2283381/2283389/2283226)

負責編制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計劃和經濟責任指標;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資金、資產、票證管理;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維修及改造資金的收支管理。調整後,你部內設機構個數、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保持不變。

(四)城鎮建設股。(2215225/2212895)

負責參與擬訂城市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實施;統籌落實和推進綠道網建設管理;負責指導宜居城鄉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督導村莊整治和農村房屋建設和改造,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村鎮建設統計。

(五)建設管理股(電話:2219349/2212287)

負責建築市場行政管理。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造價的監督指導,負責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行政管理;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政策,制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制度;負責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執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建築業統計。

(六)法規股(電話:2219423)

負責地方性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審覈和報批工作,牽頭組織擬訂具體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實施的監督和評估;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工作。監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指導、監督、協調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糾紛和案件的有關信訪維穩工作,組織檢查和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爲;負責指導建築企業內部基礎管理和體制改革,轉換經營機制,組織和推動建築行業的企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