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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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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5]7號)精神,設立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爲市政府工作部門。

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上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管理工作,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二)負責城建項日立項並編制城建資金年度使用計劃,負責年度計劃的跟蹤、督導監察和調整工作,負責編制村鎮建設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保障性住房的購買、改建、租賃、分配及後期管理工作,負責市區住房保障對象資格的備案、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區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市區房改工作。

(四)負責組織實施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導監督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本運營和投融資管理工作,負責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監督指導工程招投標、工程造價、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工程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建築市場稽查、文明施工、建築材料設備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建築企業、勘察設計企業、監理企業、招投標代理機構、造價諮詢機構、工程檢測機構、施工圖審圖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監督市管建設項目;指導各縣(市)、區工程承發包、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工程安全生產、建設市場稽查和施工許可證的審覈發放等工作。

(六)負責房產交易管理工作,擬定房屋交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負責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頂售許可證;負責房產經紀服務機構、評估機構的費質管理。

(七)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準入和清出、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覈定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項目的宣傳與推介工作。

(八)負責全市供熱、燃氣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市供熱、燃氣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上級有關供熱、燃氣行業技術法規和標準,做好供熱、燃氣相關工作;負責供熱、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供熱。燃氣工程建設工 作,負責燃氣供氣點備案工作。

(九)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負責編制房屋徵收年度計劃,監督管理房屋徵收主休、徵收實施單位和拆遷評估機構,負責對因房屋徵收引發的爭議進行協調裁決。

(十)負責對房產市場進行監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經紀服務機構、房產估價機構、測繪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依法查處房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爲。

(十一)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規範物業管理市場、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方案的備案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負責市區舊住宅小區改善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牆體材料革新、粉煤灰等再生能源利用工作,擬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論證,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及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指導建設行業先進技術引進和建設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擬訂住宅產業現代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住宅產業現代化項目推進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風景名勝區建(構)築物建設相關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築的修復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抗震防火規劃工作。

(十五)負責住房和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建築、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等相關企業開拓國內外建設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全市建竿勞務輸出工作。

(十六)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人員執業資格及註冊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推進城市化建設工作,指導縣級以下建制鎮、集鎮 (鄉)和村莊建設,組織指導小城鎮建設試點工作,監督指導城鎮容貌整治和污水垃圾處理工作。

(十八)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油田、鐵路、輸油、輸氣管道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十)負責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的資訊統計分析,研究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趨勢,對房產市場走勢進行預警預報,爲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二十一)負責市區危陋住宅改造工作,監督管理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指導縣(市)、區開展城市房屋安全及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直營公有住房的資產、經營和維修管理。負責公有住房售房款、售後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十三)指導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二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2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文稿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文祕、檔案、值班、信訪、保密、政府資訊管理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機關資訊化、標準化建設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覈,指導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

擬訂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預決算、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四)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建築行業生產操作人員培訓、鑑定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及註冊監督管理工作。

(五)村鎮建設處

負責擬訂縣以下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村鎮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並做好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村鎮建設重大項目的審查,指導村鎮建設綜合開發、通用設計圖推廣及災後重建工作。

(六)城市建設處

負責組織編制城建資金年度使用計劃,並做好實施及跟蹤、督查和調整工作,負責城建項目的概(預)、決算審定工作,參與制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管理和立項審查工作,參與項目設計方案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市政基礎設施資本運營和建設投融資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費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建設項目實施工作,監督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行爲,負責城市基礎設施施工企業的行業監督管理,監督相關從業人員執業行爲。

(七)建設科技處

負責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建築節能政策、綠色建築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牆體材料革新、粉煤灰綜合利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科研和科技成果應用,指導建設行業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轉化推廣、應用工作,負責管理建設科技發展基金和建設科研經費,負責組織市專家諮詢服務團城建交服務中心工作;指導縣 (市)、區綠色建築、建築節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