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年終獎金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終獎金制度1
第一條 爲加強公司競爭機制,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公司從業人員年終獎金的發給,按本規定辦理;
2.本規定以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爲限,顧問、試用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視情況另行發給)。
第三條 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定。
第四條 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範圍:
從業人員在年度內中途到職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凡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以 1個月計。
第五條 在當年度獎金髮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給年終獎金:
1 辭職或解僱者;
2 資遣者;
3 停薪留職者(期間扣除);
4 其他原因中途離職者。
第六條 年終獎金的發放計算基數標準如下:本薪 +主管加薪 +職務加薪 +技術加薪。
第七條 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年終獎金:
1 嘉獎一次:加發 1日份薪額的獎金;
2 小功一次:加發 3日份薪額的獎金;
3 大功一次:加發 10日份薪額的獎金;
4 申誡一次:扣減 1日份薪額的獎金;
5 小過一次:扣減 3日份薪額的獎金;
6 大過一次:扣減 10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 請假曠工的扣減標準:
1 曠工者照天數計,每天扣減 2日份薪額的獎金,不足 1天者以 1天計;
2 年度內請事病假(合併計算)達 10天以上者,每超過 1天扣減 1日份薪額的獎金(服務未滿 1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條 考績加發標準年度考績依下列等級加發:
1 優等者加發 10日份;
2 甲等者加發 3日份;
3 乙等者不予加發。
第十條 年度計算:
由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第十一條 發放日期:
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於翌年春節前發給。
第十二條 實施及修訂:
本細則呈奉總經理覈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年終獎金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覈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覈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覈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並按規定時間提交覈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 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覈成績爲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爲主要目標,本着工作表現爲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範圍
月度採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覈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 年度績效獎金髮放
第五條 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爲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 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覈算出公司全年的年淨利潤,拿出淨利潤的30%-50%%作爲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 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 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 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髮放佔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 執行《兩班績效考覈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
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佔總獎金額的35%左右
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
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
執行《兩班績效考覈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覈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 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 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爲計算
基數實行係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覈方案》。
第十條 員工於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爲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 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後(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 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髮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 凡轉正後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爲: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 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 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 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 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 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 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 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 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 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九) 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 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 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 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爲被處罰的;
(四) 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 年終獎的計算週期爲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 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爲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