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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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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年終獎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終獎管理制度範本

年終獎管理制度1

一、宗旨

爲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的管理,合理覈算年終獎金髮放的數額。根據本年度公司的經營狀況,本着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按照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分配。

二、發放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辦法

(一)年終考覈週期爲每年一次;

(二)年終獎計算週期:員工入職當月開始計算;

(三)發放依據:行政人事部提供各部門人員的每月考勤數據、每月績效考覈數據,統一覈算。

(四)年終獎發放形式:年終獎分節前、節後二次發放。

四、年終獎發放標準

每人每月以300元標準發放累計,全年3600元;每月10日前入職的新員工當月按滿月300元計算,每月11日至20日入職的新員工當月按150元計算,每月21日後入職的當月不予計算。過年前按時離崗發放50%(以現金形式發放),年後按時到崗發放50%(第一次發工資時發放),節後不能按時到崗,每延遲一天,扣除年終獎200元/天。超過5天取消剩餘的50%年終獎,本規定公佈之前辭職或者已經提出辭呈的視爲自動放棄。

(一)、年終獎金髮放細則:

①20xx年年終獎考覈時段爲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0日;

②事假累計5天(含5天)以內的不影響年終獎,超出5天不滿10天(含10天),超出部分按照每天200元扣除,事假累計超出10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獎。

③全年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含10天)的不影響年終獎;全年累計超過10天(不含10天)以上按每天200元扣除;全年病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不享受年終獎,同時取消先進個人及其他榮譽資格。

④20xx年3月份、4月份離職員工,將扣除年後50%的年終獎。

⑤喪假和婚假本人提交有相關證明的不含在內。

、其他福利

嚴格執行大衆廠春節放假作息時間,春節放假最後一個班次結束後,回家人員領取路費補助400元加100元年夜飯補貼,留守人員領取伙食補助400元加100元年夜飯補貼,提前離隊及節後未按時到崗人員不享受,如已領取此福利但違反春節放假作息時間,將予以扣除。節後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將發放開年紅包600元,由本人領取,不得代領,未按時到崗及缺勤人員不享受。

年終獎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覈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覈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覈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並按規定時間提交覈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覈成績爲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爲主要目標,本着工作表現爲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範圍

月度採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覈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年度績效獎金髮放

第五條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爲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覈算出公司全年的年淨利潤,拿出淨利潤的30%-50%%作爲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髮放佔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執行《兩班績效考覈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佔總獎金額的35%左右。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執行《兩班績效考覈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覈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爲計算基數實行係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覈方案》。

第十條員工於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爲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後(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髮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凡轉正後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爲: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九)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爲被處罰的;

(四)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年終獎的計算週期爲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爲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年終獎管理制度3

從20xx年1月1日起到12月30日止,每月車間以班組爲單位進行評比,每人每月以十分計,每一分爲十元獎金計,對照條例評分彙總後,各車間主任簽字,送部門經理確認,分管副總審覈,總經理批准,報行政部存檔。

行政部於20xx年元月份進行累計每人的總分數,加上基數即是20xx年生產員工的年終獎金,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財務部發放。

評比條件(每條1分)

1.當月要滿勤,請假1天以上(含1天),此條無分。

2.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或早退1次者,此條無分。

3.服從上級領導分配,不挑肥減瘦,不服從1次者,此條無分。

4.按時完成班組長交給的生產任務,否則此條無分。

5.注重產品質量,對上級交給的生產產品質量要百分百合格,發現1次以上質量不合格,返工,此條無分。

6.安全生產,按規範操作,對於發生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事故,此條無分。

7.尊敬領導、團結同事,文明禮貌,吵架、打人,此條無分。

8.愛護公司財產,偷盜、故意破壞者,此條無分。

9.注意各自的儀容儀表,發現染髮、男性戴耳環、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帶廠牌被處罰者,此條無分。

10.遵守公司管理條例,發現賭博、宿舍裏喝酒,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或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被處罰者,此條無分。

注意事項

1.曠工2天及違反操作造成嚴重工傷及設備事故或各種假期超過15天(含15天),當月取消評比資格。

3.新進員工出勤天數未滿15天(含15天),不參與當月評比。

4.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能收到一定效果,當月加十分;發明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加50分。

5.在當月評比中,違反評比條件超過三條(含3條)者,取消當月評比資格。

6.各車間主任、班組領班應嚴格按照評比條例進行評比,不得循私。一經發現所評出的數據有存在虛假或不真實者,將予以重罰。

年終獎管理制度4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競爭機制,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1.本公司從業人員年終獎金的發給,按本規定辦理;

2.本規定以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爲限,顧問、試用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視情況另行發給)。

第三條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定。

第四條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範圍:

從業人員在年度內中途到職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凡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以1個月計。

第五條在當年度獎金髮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給年終獎金:

1.辭職或解僱者;

2.資遣者;

3.停薪留職者(期間扣除);

4.其他原因中途離職者。

第六條年終獎金的發放計算基數標準如下:本薪+主管加薪+職務加薪+技術加薪。

第七條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年終獎金:

1.嘉獎一次:加發1日份薪額的獎金;

2.小功一次:加發3日份薪額的獎金;

3.大功一次:加發10日份薪額的獎金;

4.申誡一次: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5.小過一次: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

6.大過一次:扣減10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請假曠工的扣減標準:

1.曠工者照天數計,每天扣減2日份薪額的獎金,不足1天者以1天計;

2.年度內請事病假(合併計算)達10天以上者,每超過1天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服務未滿1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條考績加發標準年度考績依下列等級加發:

1.優等者加發10日份;

2.甲等者加發3日份;

3.乙等者不予加發。

第十條年度計算:

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發放日期:

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於翌年春節前發給。

第十二條實施及修訂:

本細則呈奉總經理覈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