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進一步建立完善全區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體制,按照中央及自治區黨委的有關要求抓好乾部教育培訓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不斷推進我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創新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實行例會制度。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研究討論、協調解決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保證全區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二、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例會由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或委託領導小組其他同志主持召開。根據會議內容和需要,可以邀請其他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三、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例會的主要任務:
1、研究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有關要求的具體措施或辦法;
2、聽取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彙報,安排部署工作;
3、研究討論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計劃、制度以及擬提交自治區黨委審議的有關事項;
4、審定全區幹部教育培訓經費計劃等;
5、通報有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進展情況,溝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資訊;
6、統籌協調有關跨部門、跨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整合培訓資源;
7、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具體事項。
四、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例會研究議定的事項一般要形成紀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例會所研究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
五、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例會由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籌備和承辦,具體任務:
1、收集並研究確定例會議題,承辦召開會議的相關工作;
2、起草例會紀要及工作報告等會議檔案;
3、督促相關單位抓好例會研究事項的落實,及時瞭解工作進展情況,並向成員單位通報。
六、本制度由自治區幹部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從20**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