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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會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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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例會制度

例會制度四篇

爲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使各部門資訊充分共享,特制訂以下公司例會制度:

一、公司生產經營碰頭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生產經營碰頭會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生產經營碰頭會召開時間爲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下午15: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公司辦公室請假。

4、會議內容:

1)各部門彙報近期工作完成情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各部門工作中需其它部門解決的事項及對公司各部門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3)對下期的生產及經營工作情況做進一步銜接,並對下一步工作作計劃。

二、公司質量分析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質量分析會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召集,分管質量副總經理主持,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月28日下午15: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生產、品質、理化及技術部門負責人,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質量分析會召開前,各部門負責人必須收集近期所遇到的問題及所提意見或建議,並在會議上提出以便討論解決。

4、會議內容:生產過程中及客戶的反饋資訊裏所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

三、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安全生產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召集,安全生產管理員主持,並由安全生產管理員指定人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月29日下午15:00

3、參加人員: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辦公室請假。

4、會議內容:對車間進行安全生產現場檢查,針對上月檢查內容及整改措施彙報實施結果。對這個月出現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進行彙報分析,對下個月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

四、部門例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召集,部門負責人主持,並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月一次,具體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安排。

3、參加人員:各部門所有人員。

4、會議內容:總結本月度工作目標及實施完成情況,分析及提出存在的各類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下月度工作計劃。

五、會議制度要求

1、所有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2、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3、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會議紀要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爲年/月/日/時/分)、議題、主持人、記錄員、與會人員、缺席人員、詳細會議內容(發言記錄)、商議結果等。所有例會的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員在例會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交總經理室。

4、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篇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目的

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適用範圍

工段(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

工段(班組)長以上人員

4、工作程序

4、1爲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爲主,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檔案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爲;表揚遵章守紀先進事蹟。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後會有班長或生產調度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在生產調度室。在班組安全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4、3、2科室、車間級安全會議要求每半月一次,由科長、車間主任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在車間會議室。並在科室、車間安全記錄中進行記錄。

4、3、3安全生產例會是安全工作資訊反饋的一種形式,以便採取針對性指導安全工作,也可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檔案和指示精神。公司安全生產例會一月一次,有安全科組織各單位安全主管副主任、安全員和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蔘加。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經理主持。地點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記錄存檔。

4、3、3、1安全生產例會所決定的問題,應當認真落實,無故不執行者批評教育,造成危害的應當給予懲罰。

4、3、3、2各單位在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前向公司提交上月總結材料。各有關單位要對安全、消防工作情況認真總結,公司安全科對各單位參加會議及上報有關材料情況進行考覈。

4、3、4公司“安委會”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的領導機構,每季度至少開一次全體委員會,總結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安全方面各項事項。必要時可增加人員的數量。

4、3、4、1公司安委會會議所決定的問題應認真貫徹落實,對不執行者造成危害應給予懲罰。

4、3、4、2公司安委會由安全科詳細記錄,彙總成會議紀要存檔。

4、3、5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列出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綱要,會議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待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會議召集部門主管領導說明情況,並得到批准。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部門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5、附則

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

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篇三: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經理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蔘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項目經理、預算員、營銷經理參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範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檔案及精神。

【篇四:學生會會議制度】

爲了使學生會機構正常有序運轉,資訊渠道暢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會議分爲大學學生會校,院(系)主席聯席會議、學生會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幹部例會、學生會部門例會。

一、校、院(系)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

(一)校(系)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由雲南大學各院(系)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由各院(系)主席及校學生會主席團組成,是學生會最高權力機構,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因。

(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在校黨委、省學聯的領導下,在團委的具體指導下,對學生活動進行討論、研究,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並組織實施,對雲大學生會主席團人選進行討論和選舉。

(三)會議的舉行

1、會議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召開。

2、主席聯會必須有2/3以上的組成人員參加方能召開,應出席會議的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者,應提前請假。

3、根據情況需要,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組成人員可以派出代表參加會議,在會議中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列席會議人員由校學生會辦公室確定。

4、會議原則上在每月的第一週週三舉行,但如遇特殊情況,可以由校學生會主席臨時召集,日期和議題由學生會祕書處決定並由學生會辦公室提前通知。

5、會議所決定事項,由學生會辦公室以《會議紀要》或《雲南大學學生會檔案》上報,傳閱,下發各有關部門,不需成文的,可以口頭通知或傳達。

6、會議過程中,出席,列席人員不可隨意離席,若有事必須先向主持人請假並經批准後才能離開。

7、雲大學生會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和會議記錄。

(四)議題的提出和審議

1、議題的提出必須雲大學生會主席、各院(系)學生會主席於會前提出,並有學學生會祕書處審定。

2、表決議題,按民主集中的原則進行,並由主持人宣佈表決結果。

二、主席團會議

(一)主席團會議是雲大學生會的日常決策機構,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會議的主要任務:在黨委領導下、團委具體指導下進行,對雲大所要進行的各項重大學生活動進行討論,並密切配合團委安排佈置,對活動進行監、檢、查、對雲大學生會的各項重大活動進行規劃,討論並作出決定,對近期工作作出部署,討論並決定各部門負責人的任免。

(三)會議的舉行

1、會議由學生會主席或受委託的副主席主席召開。

2、主席團會議於每週一中午12:30舉行,雲大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及學生會祕書長、副祕書長出席會議。

3、應出席人數一半以上出席會議方能召開,會議議題的表決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辦公室主任無表決權)。

4、會議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開會的日期和議題由祕書處確定並通知。

5、出席會議人員要對需保密的決議,決定進行保密。

6、根據主席或受委託的副主席的要求,以《會議紀要》、《雲大學生會檔案》或《通知》報送發,或以口頭通知傳達。

三、幹部例會

會議主要任務:通報主席團會議有關決議、決定,制定本週工作計劃。

對主要活動進行統一部署,聽取各部工作彙報,由主席或受委託的副主席提出需表決的議題。

1、會議由學生會主席或受委託的副主席主持召開,副主席、各部門負責人蔘加。

2、會議原則上每週一下午5:40舉行,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開。

3、會議對本週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4、議題由會議主持人提出,出席會議人員應參與討論,並對議題進行表決。

5、出席會議人員不得遲到、缺席或早退,因故不能出席的要提前向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請假。若遲到三次則算爲一次缺席,並由主席或常務副主席提出口頭警告,有兩次缺席者開除出學生會。

四、部門例會

會議的主要任務:傳達幹部例會決議、決定,總結上週工作,對本週工作作出計劃並安排實施,聽取幹事意見,對本部門事項進行討論、決定。

1、會議由部長或受委託的副部長主持召開,根據需要主席和分管副主席可以參加會議。

2、會議每週舉行一次,具體時間由各部門自行決定。

3、會議偉達幹部例會的決議、決定,並制定工作實施計劃。

4、部門全體幹部必須準時出席例會,三次遲到或早退作一次缺席,由部長提出口頭警告,缺席二次者勒令退出學生會。

5、開會中,幹部幹事可以對本部門活動自由發表意義,可以形成議題的,由部長主持討論並按民主集中原則決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