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爲了提高公司產品質量,激勵公司員工提高質量意識。
2.範圍
2.1公司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本程序適用於各部門下的各個崗位人員。
3.定義
3.1質量: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隱含的或必須履行的'需要或期望”,質量不僅是指產品質量,也可以是某項活動或過程的工作質量,還可以是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質量。
4.職責
4.1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覈及評分,並報請主管人(廠長或總經理)的批准。
5.方法
5.1每月各部門自行進行考覈,並將每月考覈結果遞交人力資源部。
6.程序
6.1各部門自行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考覈細則,如在評分時發生疑義或難以決斷的情況下,比如本程序不包括或未明確規定等的事情時,可以由事情的負責部門提請各相關部門,包括廠長或總經理組成小組,進行評審並做出處理結果,如出現本程序不明的地方,本程序最終解釋權由管理層決定。
6.2考覈依據:(以下按部門及崗位分別列出)
6.2.1生產部考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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