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對農村合作銀行深化產權制度改革的思考

學問君 人氣:1.14W
對農村合作銀行深化產權制度改革的思考
[摘要]農村合作銀行採取的是股份合作制的產權制度,產權關係已初步明晰。但股份合作制本身存在內在不穩定性。而且還存在各種問題,其發展趨勢將是股份制,因此農村合作銀行需要從建立健全股權管理制度、優化自身股權結構、參股其他金融企業和建立股權流通平臺等方面來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向實行股份制的農村商業銀行的方向發展。
  [關鍵詞]農村合作銀行;產權制度;股份合作制;股權

  我國農村信用社改革長期以來一直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點和難點,農村合作銀行就是在農村信用社改革的背景下產生的。2003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15號檔案),啓動了新一輪農村信用社改革。根據國務院15號檔案的精神,在經濟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高、資產規模較大、效益較好的縣市,對暫不具備股份制改造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及其縣(市)聯社,可以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改組爲農村合作銀行。因此,農村合作銀行是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組建而成的一種合作金融組織,是農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創新,主要由農民、居民、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農村經濟組織入股組成,以合作製爲基礎,吸收了股份制的優點,其股份合作制的產權制度將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三農”服務功能和商業功能相結合。
  2003年4月8日,我國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鄞州農村合作銀行在浙江寧波掛牌成立,這對我國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來說,是一次全新的、大膽的嘗試,也是對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新的探索。2004年5月24日,貴州花溪農村合作銀行成立,這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啓動後成立的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也是我國第二家農村合作銀行,爲西部地區農村信用社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積累了經驗,提供了示範。2005年6月lO日,全國第一家省級農村合作銀行——天津農村合作銀行正式成立,這是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農村合作銀行在改革深化中不斷髮展壯大,截至2005年末,全國共組建了農村合作銀行60家,2006年末增加到80家,2007年末增加到113家,2008年第一季度末增加到120家。發展勢頭良好。
  
  一、農村合作銀行的產權關係已初步明晰
  
  透過深化改革,我國農村合作銀行的產權關係已初步明晰。
  
  (一)我國農村合作銀行根據股本金來源和歸屬設定自然人股、法人股
  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又分別設定資格股和投資股兩種股權。資格股是取得農村合作銀行股東資格必須交納的基礎股金。投資股是由股東在基礎股金外投資形成的股份。農村合作銀行每股金額爲人民幣1元,對於資格股,自然人股東資格股起點金額爲人民幣1000元,法人股東資格股起點金額爲人民幣10000元;對於投資股,投資股金額由股東自行決定。農村合作銀行資格股股東可獲取農村合作銀行優先、優惠服務,投資股股東可憑投資份額大小取得相應的投資分紅。農村合作銀行的投資股可轉讓,但不可退股。農村合作銀行股東轉讓其全部投資股,同時資格股持滿3年後可以退股。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需事先向農村合作銀行董事會申報並徵得董事會同意,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二)產權主體廣泛
  農戶、個體工商戶、城鎮居民、城鎮工商企業職工、私營企業主、鄉村幹部和職工均可以入股農村合作銀行。這種產權主體的構成擴大了股本金的來源,產權主體多元化了。
  
  二、農村合作銀行產權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股權管理制度建設滯後
  由於思想認識上的侷限和缺乏行業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有效指導,我國農村合作銀行未能制定較爲完善、規範的股權管理制度。在股權管理方面,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會辦公室及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承擔,但並未落實明確的職責,缺乏嚴謹、周密、規範的管理制度。這就使得在股權管理的實際工作中,只能邊做邊研究,走一步看一步,未能有效開展股權管理工作,從而制約了農村合作銀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