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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規定情境與舞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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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規定情境與舞臺行動
  本文先從兩者的交互作用理解,思考組織人物行動以開掘規定情境爲手段,同時又受到規定情境制約的影響,探討規定情境對於戲劇表演呈現的意義和價值,規定情境是演員組織舞臺行動的唯一依據,這是被創作的所決定的。
  規定情境舞臺行動表演藝術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說:“規定情境就是劇本的情節,劇本的事實、事件、時代,發生的時間、
  地點、生活條件。我們從表演和導演的角度對劇本的理解,我們自己對它的補充。舞臺調度、演出設計、佈景、服裝、燈光、效果、以及演員在創作時應注意的一切”。簡而言之,規定情境就是人物賴以生存的內、外部環境。
  而“舞臺行動”可以理解爲演員在舞臺上,在虛構的情境中,爲實現人物的某種願望所做的一些事情。戲劇創作的每個環節都有舞臺行動的參與,演員的行動能直接作用於我們的感觀,對規定情境挖掘透徹,會使舞臺行動更爲鮮明、準確。
  
  一、規定情境的研究與實質
  
  藝術是對生活的“提煉”和“昇華”,藝術對於生活的模仿使藝術與生活之間存在着質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戲劇舞臺上的表現就是假定性,它是戲劇藝術的特徵與實質。假定性存在於一切戲劇作品中,而演員的創造便是從心靈和想象的“假使”開始的。“假使”是藝術想象的虛構,它是表演創作的開端。“假使”總是和規定情境緊緊聯繫在一起的,它能把演員從現實生活中上升到藝術創作的境界,創造性的“假使”是想象的真實、虛構的真實,使演員真實地生活於角色的規定情境之中。“假使”是一個假定。“規定情境”是對這個假定的補充。
  “假使”是演員內心創作的推動力,有“假使”而沒有規定情境,就不具備必要的刺激力量。普通的“假使”只能引起有意識的想象和符合邏輯的動作,有魔力的“假使”卻能激發舞臺上的創作瞬間,發揮更有層次的動作和行動,激起演員內心逼真的情感。
  規定情境是促使人物產生特有動作的客觀條件,是戲劇衝突的契機,在斯式表演體系中闡釋了規定情境有內、外部兩個方面:外部的情境就是劇本的事實、事件、情節、故事,劇本的外部生活結構和基礎。內部的情境和外部的情境有着直接的聯繫。它是劇本和人物內在的精神生活,包含了角色精神生活與心理狀態的所有內容,它的意義和作用也更爲重要。
  
  二、認識規定情境與舞臺行動的作用關係
  
  (一)規定情境制約着舞臺行動
  演員的行動是表演的基礎,但受規定情境的制約。創造角色雖然有着個人的傾向性和自由,但在其多種樣式和方法的背後受着某種共同的嚴格制約——規定情境所註定的束縛。它制約着角色行動的性質、樣式和心理活動,一切與人物行動有關的規定都是規定情境的範疇。舞臺行動的集中性、連貫性、嚴謹性也是由於情境的限制,同樣的一個動作,一旦改變了規定情境,則必然使人物動作的方式和心裏活動發生相應的變化。
  通常我們所說的行動三要素是:做什麼,怎麼做和爲什麼做,這三個要素也是受規定情境所制約的。規定情境在激發演員心理活動的`同時,也激發起了演員的形體活動、語言行動而演員的行動因受到情境的制約,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環境,行動方式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