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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汸的生平及其在《春秋》學史上的地位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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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屬辭》與其餘四種構成了具有趙氏特色的《春秋》學完整體系,探索的範圍也極廣泛,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春秋》學史上的地位和影響的論文範文,歡迎閱讀檢視。

趙汸的生平及其在《春秋》學史上的地位和影響

《春秋》爲儒家五經之一,歷代學者的註疏解說多不勝數。衆多《春秋》學着作中,元末明初徽州學者趙汸的《春秋》學着作,有其獨特的學術價值,歷來爲人稱道,錢謙益曾譽爲“本朝儒林第一”①,並非虛語。本文從趙汸的學術師承、着書宗旨、學術特色等方面作一分析探討,闡發其在《春秋》學史上的地位和影響。

章節一

趙汸,字子常,徽州休寧人,在元末動亂中隱居着書,築東山精舍,四方來學者甚衆,學者稱東山先生,事蹟見《明史·儒林傳》。史傳簡略,而其學生詹烜的《東山趙先生汸行狀》較爲詳盡。據《行狀》,趙汸先世本隴西人,唐末避兵遷居新安海寧之龍安裏,從此定居下來②。

祖象元,才識超異,元初授杭州仁和令,未到任便卒於揚州。父克明,孝友敦厚,鄉里有“善人”之稱。趙汸爲幼子,生於元延佑六年(1319),《行狀》說:自孩抱聞讀書輒能成誦,及就外傅,讀朱子《四書》疑難不一,師告以初學毋過求。意輒不釋,夜歸取《文公大全集》《語錄》等書翻閱,五鼓始休。由是有悟,遂厲志聖賢之學,不事舉子業。少長遍詣郡之師儒,遂有負笈四方之思。鬻恆產以爲裹糧執贄之具,親友或議其非,弗顧。③至元三年(1337),趙汸19歲,聞九江黃澤杜門着述,遂往拜師求學。時黃澤年近80,貧無立錐之地,而窮經之志不輟。其學以積思自悟爲主,故其教人引而不發,使其自思。一再登門,乃得授六經疑義千餘條以歸。至正元年(1341)秋,第二次往九江從學,居二年,得口授六十四卦義與學《春秋》之要。並由此獲教,知講學而不切於己,治經而不究其事,算不上聞道。至正四年至臨川虞集處拜師,在虞家從學一年。至正六年,再往九江,黃澤已經去世。歸來築東山精舍,虞集有《東山精舍記》,轉述趙汸之言云:

汸蚤學於鄉,所求朱程之緒餘者,誦習經訓,辨釋其文義之外,無以致力焉。恐終身不足以知至,畢世不能以意誠,古昔聖賢師弟子之授受,如斯而已乎?切嘗思之,以求塗轍之正,至於道南之嘆而有感焉。

……其所學者何學?所事者何事?而吾朱子所謂潛思力行,任重詣極者,亦將何所底乎?此精舍之作,所以願盡心焉者也。①自精舍成,四方學者尊之爲東山先生。又,清初錢謙益《歷朝詩集小傳》稱,元末動亂中,趙汸輔元帥汪同起兵保鄉井,授江南行樞密院都事。趙汸從書齋裏走出來是爲了保衛家鄉,並非爲了做官,故辭而不受。爲此結茅於星溪之古閬山。山在星溪上游,高寒深阻,人跡幾絕,在這裏潛心着述。至正二十二年春回東山,才知朱元璋開府金陵,徽州已附屬六年。有司屢奉命徵辟,皆以疾得辭。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十二月下詔修《元史》,次年八月書成,李善長《進元史表》中,趙氏即名列修史的十六儒士中。趙汸不願出仕,回休寧後不到一月就去世了,年僅51歲。

從《行狀》可知,趙汸的學術師承有二:一爲九江的黃澤,所學主要是《易》與《春秋》,尤以《春秋》所得爲多。黃澤,字楚望,爲學以獨立思考自悟爲主。趙汸《黃楚望先生行狀》中有詳細描述:

先生於經學以積思自悟爲主,以自然的當不可移易爲則。故其悟也,或得諸幽閒寂寞之餘,或得諸顛沛流離之頃,或得諸疾病無聊之日,或得諸道途風雨之中,及其久也則豁然無不貫通。……於是,《易》《春秋》傳注之失,《詩》《書》未決之疑,《周禮》非聖人書之謗,凡歷代聚訟不決,數十年苦思而未通者,皆冰解凍釋,怡然各就條理,蓋由專精積久而後得之。……其說《易》有常變,而《春秋》則有經有權。

《易》雖萬變而必復於常,《春秋》雖用權而不遠於經,各以二義貫一經之旨。②黃澤認爲《周易》《春秋》二經中有孔子的手筆,書中體現了聖人精神,“心術所存,必盡得其不傳之旨,然後孔門之教乃備”。有感於當世學者多迷信前儒成說,缺乏獨立思考的精神,每遇此類人,雖問弗答;即便解答也皆引而不發,留有餘地令其自思,所以連及門之士也很少能領會他的思想。趙汸回憶當初拜師黃澤,向他請教治經的門徑,黃澤只說了一句“在致思而已”。再請問如何致思?黃澤舉了“《禮》,女有五不娶”例,其一爲喪父長子,注曰“無所受命”,近代學者解說“喪父而無兄者也”,女之喪父無兄的情況很常見,何以見絕於人如此?

明顯這是違背常理的事,可見其非先王之意。

他讓趙汸姑以此問題思之二三年或七八年,“儻得其說則知先儒說經,其已通者未必皆當,其未通者未嘗不可致思也”。汸退而思之,久之悟得這是《春秋》中宋桓夫人、許穆夫人之類的事,故《注》曰“無所受命”。以此質於先生,黃澤說:“子能如是求之甚善,然六經疑義若此者衆矣,當務完養而慎思之,毋輕發也。”於是授以《春秋》之要:“楚殺其大夫得臣,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內。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外。”這個問題困擾趙汸一年多終不得其說,黃澤變換其語啓發說:“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內。楚殺其大夫得臣,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外。”

③趙汸由此始悟《春秋》筆削之權之旨,所謂二百四十二年之外者,自伯禽至魯國亡之《春秋》,即《魯春秋》,史官相承之法;二百四十二年之內者,隱公元年至獲麟之《春秋》,即六經中的《春秋》。凡一事皆具此二義。這也啓發了他後來研究《春秋》的門徑。

趙汸的另一老師爲臨川的虞集。虞集父名汲,與吳澄爲友,故集以通家子從吳澄學。趙汸第二次往九江拜謁黃澤後,又往臨川謁見虞集,獲聞吳澄的理學。時江西憲私試請題,虞集即擬策問《江右先賢名節文章經學》《朱陸二氏立教所以異同》及《孟子策問》三題。這好比是入門程度考試,趙汸一一作文回答,虞集大爲稱善①。今趙氏《東山存稿》卷二有此三篇長文,並有虞集批語。這樣便留在虞集家中學習,虞家有豐富的藏書供其研討。轉益多師使其學問又有了提高。

但學術上對趙汸影響最大的是黃澤,有一事可證。其與吳澄弟子袁明善(字誠夫,臨川人)論學多所契合,金居敬說“至論《春秋》則確守師說不變,先生亦以所得未完,非口舌可辨,自是絕不與人談”②。黃氏之學以《易》《春秋》最爲人稱道,趙汸繼承併發揚光大,說《易》之書有《周易文銓》四卷行世,至於說《春秋》之書更是多達五種。可見趙汸平生爲學工夫於《春秋》最深,所着說《春秋》之書亦最多。爲何以《春秋》之學作爲終身的學術事業?除了師教,還有身體的原因。趙汸與人信中也曾解釋:

汸之生也,稟氣甚薄,二十五六時風痰之症,積成痼疾,手足頭目日漸長大而軀幹與兩臂獨細弱如初,步履極艱,飲食甚少,如耄耋老衰者,其殘廢不堪人事之日久矣。

邇歲以來,加以寒溼外感,身兼數症,藥餌無功。醫者厭於調治,友朋倦於饋給。……然汸所以得虛譽於時賢者,蓋亦有說,早歲獲見一二前輩,於經學稍知用心,既而以久病故僅守《春秋》一經,其他經皆不能復更。讀史書僅考《左氏傳》亦不能記誦,其他自《史記》而下,治亂成敗之說,皆力不能及。蓋以久病早衰不能勉強,非自棄也。③這雖是回絕當局強其出仕的話,然也系實情。趙汸以一羸弱半殘之軀,在學術上取得驚人的成就,固然是本人刻苦自勵所致,也與所遇明師關聯甚大。紀昀說得好:“有元一代,經術莫深於黃澤,文律莫精於虞集。汸經術出於澤,文律得於集。其淵源所自,皆天下第一,故其議論有根底……在元季亦翹然獨出。”④

章節二

趙汸《春秋》學的著作,其本人在致宋濂等友人書中談及“《春秋》纂述大意”時列舉四種。

門人金居敬在《春秋師說》總跋中也說:“《春秋趙氏集傳》十五卷、《屬辭》十五卷、《左氏傳補註》十卷、《師說》三卷,皆居敬所校定。”

⑤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及《明史·藝文志》同。《屬辭》《補註》《師說》,趙汸生前已刊行,《集傳》則去世後才由學生補足定稿,有明嘉靖刊本。康熙年間刊刻的《通志堂經解》即收入此四種。朱彝尊《經義考》則着錄五種,多《春秋金鎖匙》一種。《四庫全書》“春秋類”全部收錄此五種。

這樣看來,趙汸的《春秋》學着作共有五種,殆無疑義,唯各家着錄甲乙次序頗不同。竊以爲金氏所列各書次序是按“校定”先後,非其着述先後次第而言。明確各書撰作次第,對於研究趙氏《春秋》學大有幫助,從中可窺其研究途徑與方法。今以趙氏寄宋濂信中所述“春秋纂述大意”與金氏跋文互相考覈而定其着作順序。

第一種是《春秋師說》。趙汸早年首次負笈九江從黃澤學,金氏說“盡得其所舉六經疑義千餘條以歸。所輯《春秋師說》蓋始於此”。

可見趙氏《春秋》學着作中《師說》是最早的一種。之所以題曰“師說”,表明其所出之由,以示不忘師教之意。四年以後,“復念黃先生高年,平生精力所到,一旦不傳可惜也。復如九江,黃公乃授以學《春秋》之要”。這一次趙汸在九江居二年,所獲更豐,除問《春秋》疑義外,還從受《易》,得口授六十四卦卦辭大義。五年後再往九江欲與老師商討疑義,而黃澤已去世。

趙汸在與友人宋濂等人信中談到,“《易》學既難着手而《春秋》微言頗有可思者,乃摭取諸書中說《春秋》處,參以所聞,輯爲《春秋師說》三卷”①。《通志堂經解》本卷首有《春秋師說題辭》,爲文淵閣四庫本所無。《題辭》中說:“乃即前諸書中取凡爲《春秋》說者,參以平日耳聞,去其重複,類次爲十有一篇,分爲三卷,題曰《春秋師說》。”

②文末落款爲“至正戊子八月”,即爲至正八年(1348)。這當是就刊刻年代而言,寫作則還在此前。雖說以師說爲主,其中也包含師徒兩人研討的成果。這是趙汸研究《春秋》過程中的起步階段。

第二種是《春秋左氏傳補註》。趙汸《春秋纂述大意》說:“黃先生論《春秋》學以左丘明、杜元凱爲主。”在老師黃澤的啓發下,獨立思考了十幾年,悟得孟子論《春秋》之言,便考三傳及諸家之書,而具知其得失異同之故,反覆推明,又複數載,終於成一家之學。《春秋集傳序》中明確指出後世學《春秋》,能知歷史事件的本末,是依賴了《左傳》,故取《左傳》爲之補註,“欲學者必以考事爲先,其文與義則三傳而後”。也就是說,欲求《春秋》大義,必先弄清歷史事件。趙汸認爲“學者必知策書之例,然後筆削之義可求。筆削之義既明,則凡以虛詞說經者其刻深辯急之說皆不攻而自破”。歷代研究《春秋》名家無慮數十家,求其論筆削有依據的`唯宋代陳良傅的《春秋章指》一書,遂合杜預《左傳注》考之,將陳氏《章指》附於《杜注》之下,取其長而舍其短。這就是撰作《春秋左氏傳補註》的由來。透過這番工作,悉悟傳注得失之由,而後筆削義例觸類貫通,縱橫錯綜,各有條理。這是趙氏《春秋》研究中的第二種着作,屬於基礎研究工作。

趙汸研究《春秋》的第三種着作是《春秋集傳》,在上述兩種着作的基礎上所做的綜合性研究。《春秋集傳序》中說:《春秋》,魯史策書也。……吾魯司寇也,一旦取太史氏所職而修之……凡史所書,有筆有削,史所不書,吾不加益也,故曰其文則史,史主實錄而已。《春秋》志存撥亂,筆則筆,削則削,遊夏不能贊一辭,非史氏所及也,故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此製作之原也。……然自孟氏以來鮮有能推是說以論《春秋》者,蓋其失由三傳始。

《春秋》製作之原,自以孟子說得最清楚。

惜孟子以後此義逐漸湮沒。《春秋》三傳,《左傳》以史釋經,不知筆削之義;《公》《谷》闡釋經義是其長,然不知《春秋》“其文則史”之義。宋代陳良傅以《公》《谷》爲主,參以《左傳》,其法較諸家爲善。不足的是以左氏所錄爲魯史舊文,而不知策書有體。殊不知左氏書首所載不書之例皆史法,非筆削之旨。《集傳》要解決的問題是探索《春秋》製作的本意,以及孔子的經世之志。據門人倪尚誼《後序》,此書初稿撰作始於至正八年(1348),從時間上看正是刊定《師說》《補註》後從事的另一項着述。此書一再刪削,迄至正十七年成編。初稿完成後,覺得不滿意,有些問題如“日月之說”仍未講通。此後從《禮記·經解》悟得研究《春秋》當用“屬辭比事”法方行得通,於是有《春秋屬辭》之作。

擬《屬辭》完成後,再作修改定稿。從至正二十二年開始重新修訂《集傳》,方改至昭公二十七年,以病擱筆。趙汸去世後由門人倪尚誼補足編定③。可見《集傳》撰寫在前,但定稿卻在《屬辭》後。

第四種《春秋屬辭》。這是趙氏《春秋》學中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也是其學術思想成熟的標誌。趙氏本人對此書的特色也有說明:今汸所纂述卻只是屬辭比事法,其間異同詳略,觸類貫通,自成義例,與先儒所纂所釋者殊不同。然後知以例說經,固不足以知聖人爲一切之說,以自欺而謾無統紀者亦不足以言《春秋》也,是故但以《屬辭》名書而序文具見微意,明不可與《釋例》《纂例》等書同論也。

①信中表現出對《屬辭》一書極爲自信,提醒友人勿與晉代杜預《春秋釋例》、唐代陸淳《春秋纂例》等量齊觀。此書與《集傳》關係密切,趙氏自雲《屬辭》是先考定史法,以明聖人筆削之權;《集傳》是推原事情世變,以達聖人經世之用,二書各有所主,互相發明,而後經意乃備。

第五種《春秋金鎖匙》一卷。趙氏在《春秋纂述大意》信上未提及,金居敬校定羣書也無此書。但從內容看,顯然是從《屬辭》中摘取事蹟相近者,以類相比,分爲105條;條下各爲解說,何爲聖人特筆?何爲《春秋》大例?性質類似《屬辭》的簡明本,爲趙氏《春秋》學綱領性的著作。考文集有《與朱楓林先生允升學正書》一篇,內雲:“《春秋》疑義難決,有自來矣。所謂事大體重,人微言輕,一過目未極底蘊便欲決其是非,此黃先生所以寧終身不以示人也。若小子則不然……擇其大有關係者得百十條設爲問答,以附書後,則一得之愚可以自見,而經旨明矣,豈不快哉。”

②朱升字允升,號楓林,年輩屬“鄉先生”,當年曾同往九江問學。前見趙汸《集傳》序文,即雲“春秋之說定於此矣”,後見《屬辭》乃手抄一部,點抹甚精,脫誤處亦時竄定,爲趙汸討論《春秋》的良師益友。此處所云書後所附百十條,疑即爲《春秋金鎖匙》。果如是,則原非單行之書,後人另擬書名抽出別行也未可知。事實究竟如何,只有存疑待考。

從以上着作撰作次第,可以看出趙氏研究《春秋》的途徑是循序漸進式,先做基礎工作,後上升到提煉總結工作,方法上值得後人借鑑。

章節三

《春秋屬辭》是趙汸的代表作。宋濂《序》中稱讚“發千古不傳之祕”,謂趙汸以前的《春秋》學研究經歷了“五變”:其始變也,三家競爲專門,各守師說,故有“墨守”“膏肓”“廢疾”之論。至其後也,或覺其膠固已深,而不能行遠,乃仿《周官》調人之義,而和解之,是再變也。

又其後也,有惡其是非淆亂,而不本諸經,擇其可者存之,其不可者舍之,是三變也。

又其後也,解者衆多,實有溢於三家之外。

有志之士,會粹成編,而《集傳》《集義》之書愈盛焉,是四變也。又其後也,患恆說不足聳人視聽,爭以立異相雄,破碎書法,牽合條類,譁然自以爲高。甚者分配《易》象,逐事而實之,是五變也。③“五變”紛擾不定的原因,在於沒有區分經文史法不同,這就造成了後世着作愈多而歧異愈大,《春秋》之旨愈晦的局面。趙汸的《屬辭》着於五變之後,明確區分二者的分別,所以能夠“直探聖人之心於千載之上”,成就遠邁前儒也就不奇怪了。趙汸與宋濂、王禕的信上也說:

此經唐宋說者雖多,大抵有二途:一曰褒貶,一曰實錄。褒貶之法每相矛盾,其說自不能通。而實錄只是史官之事,與孟子說《春秋》處不合,諸家各以其意立論,言人人殊,既失事情又昧書法,故黃先生一切斷以虛辭。必經旨既明,義例既定,然後可擇其存者存之。

④既然用“褒貶”“實錄”的途徑皆不足以明《春秋》之旨,就須探索新的途徑。趙汸爲此“竭精畢慮,幾廢寢食,如是者二十年”,終於從《禮記·經解》“屬辭比事,《春秋》之教也”一語中,悟出《春秋》之法在於屬辭比事。趙汸《春秋屬辭》自序中說:六經同出於聖人。《易》《詩》《書》《禮》《樂》之旨,近代說者皆得其宗。《春秋》獨未定於一,何也?學者知不足以知聖人,而又不由《春秋》之教也。昔者聖人既作六經以成教於天下,而《春秋》教有其法,獨與《五經》不同,所謂“屬辭比事”是也。蓋《詩》《書》《禮》《樂》者,帝王盛德成功已然之跡。《易》觀陰陽消息,以見吉凶,聖人皆述而傳之而已。《春秋》斷截魯史,有筆有削,以寓其撥亂之權,與“述而不作”者事異。自弟子高第者,如遊、夏尚不能贊一辭,苟非聖人爲法以教人,使考其異同之故以求之,則筆削之意何由可見乎?

此“屬辭比事”所以爲《春秋》之教,不得與《五經》同也。

①在趙汸看來,儒家六經中,其他五經經過歷代學者的研究,都有宗旨可尋,唯獨《春秋》不同。究其原因,《春秋》乃是孔子在魯舊史的基礎上進行了加工,有筆有削。

另一原因是,《春秋》有三傳,學者各尊一是,不能會通。《左傳》去七十子之徒未遠,雖博覽遺文,略見本末,而於筆削之旨無所發明。

這就是所謂“知不足以知聖人”,說到底還是不瞭解《春秋》的“屬辭比事”之教。《公羊傳》《穀梁傳》解經,重點在探究《春秋》的書法問題,即在哪些事要“書”、哪些“不書”上做文章,以此顯示譏刺、褒貶之例。爲此,他批評說:孔子作《春秋》以授史官及高第。在史官者,則丘明作《傳》;在高第者,則一再傳而爲公羊高、穀梁赤;在史官者則得事之情實而義理間有訛,在高第者則不見事實而往往以意臆度,若其義理則間有可觀,而事則多訛矣。

②又如三傳多異同,則須詳考事實,不爲曲說所蔽。

《春秋》當詳考事實,以求聖人筆削之旨。而三傳去聖未久,已多異同。如魯隱公不書即位,《左氏》《公羊》以爲是攝,《穀梁》以爲讓桓不正。三者所見各不同。君氏卒,《左氏》以爲隱公之母,二傳以爲天子之卿夫人。子氏薨,一以爲惠公妾母,一以爲桓母仲子,一以爲是隱公之妻,遂使三世母妻不辨,汩亂人倫。說《春秋》之最謬,未有甚於人倫不辨者。……其間非無正說,但爲曲說所蔽耳。③唐代的啖助、趙匡已指出《左傳》是據各國史策遺文編次而成,又廣採當時文籍,並卜書、夢書,及雜佔書、縱橫家、小說、諷諫等,雜在其中,故敘事雖多,釋意殊少。陸淳本二氏之說作《春秋纂例》,開“《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始終”先河。宋代以來此風大盛,陳傅良《春秋後傳》已知從《春秋》之教“屬辭比事”入手,然皆泥於褒貶,不能推見始終,則聖人之志還是不甚了了。此外,程張邵朱四先生雖知聖人之志,也未從“屬辭比事”入手。這就是其他各經的“微旨”所以暗而復明,唯獨《春秋》鬱而不明的原因。所以說《春秋》之義不明,是由於學者“知不足以知聖人”,是不明《春秋》之教的緣故。

趙汸明確提出,欲通《春秋》,瞭解孔子的製作之意,必須透過“屬辭比事”的方法才能找出《春秋》的義例,進而通曉《春秋》大義。趙汸又認爲,《春秋》本來就是根據魯史成書,所以必先考史法,而後聖人之法可求。三傳中《左傳》記載史事最爲詳明,故從《左傳》中考魯史遺法。《左傳》不明經義,則從《公羊》《穀梁》

二傳中探求。因悟三傳而後,諸家紛紜之失不越此二端。於是,離經辯類,析類爲凡,發其隱蔽,辯而釋之,作《春秋屬辭》十五卷。復推孔子筆削之旨,發凡起例,將全書分爲八篇

該書八篇的命名也是有用意的。趙汸自己解釋說,《春秋》原本於魯國舊史,孔子雖作了筆削,而一國之紀綱本末大體仍具。這中間有筆而無削的地方,就是原來《魯春秋》的舊樣,故第一篇名之爲《存策書之大體》。第二篇爲《假筆削以行權》,意思是聖人撥亂以經世,而國書有定體,非假筆削無以寄文,故此命名。第三篇是《變文以示義》,是說事有非常,情有特異,雖筆削有不足以盡其義者,於是有變文、有特筆,而變文之別爲類者,爲辯名實、謹華夷。

意即透過變文的形式揭示《春秋》的大義。第四篇《辯名實之際》,第五篇《謹華夷之辯》,第六篇《特筆以正名》,意義如篇名所示。經過這麼分析,《春秋》“上下內外之殊分,輕重淺深之弗齊”,應該說是比較完備了。爲了使六義無微不顯,則以日月之法來區而別之,故第七篇命名爲《因日月以明類》。第八篇《辭從主人》,是說辨正是非的依據,皆從史文出發,特筆也不過數簡,所以說“辭從主人”①。另外,八篇的立論觀點何者是本於前人師說,何者是自己創見,與友人書中也有說明:

第一篇與末篇即是黃先生之意,考之經傳並不見筆削之跡。第二篇筆削之旨,乃本二傳、陳氏,擇其所當存而補所未備。

第三篇至六篇,間有先儒之說而《後傳》之指居多,或辨其所未然。第七篇發機於二《傳》、何氏及西疇崔氏。然黃先生日月例亦只守孟氏之說,嘗取林少穎諭日月二篇置《六經補註》中,亦不甚取《後傳》,不全廢褒貶。所取三傳義例,今皆不能盡合。

譬如適國都者,其道路行程軌轍一遵指授,至於宗廟之美、百官之富,只合據今日所見言之,乃爲弗畔爾。②我們不妨先看第一篇《存策書之大體》,以見其繼承師說的基礎上而又有發揮創新。趙汸說,策書是國之正史。《左傳》定公四年,祝佗謂魯公分物有備物典策。韓宣子見《易象》與《魯春秋》,感嘆道:“周禮盡在魯矣。”班固《藝文志》因謂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

杜預也以備物典策爲《春秋》之制,而孔穎達《左傳正義》以爲若今官程品式之類。總之,皆謂魯之舊史中有周公遺法,自伯禽以來,無大喪亂,史官前後相蒙,非他國可及。然古者非大事不登於策,小事則簡牘載之,所以說是國之正史。以《春秋》所記載的標準來說,西周未亂之時,登於策上的大事,不過是公即位、逆夫人、朝聘會同,崩、薨、卒、葬,禍福、告命、雩社、禘嘗、搜狩、城築之類的事,一國的紀綱本末都在其中,善惡亦存其中。策書大體不外乎如此而已。

但東遷以後,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周王室日益衰微,諸侯背叛,外夷縱橫。諸侯國內,大夫專政、陪臣擅命,於是伐國滅國、圍入遷取之禍交作,弒君、殺大夫這些以前沒有的事常常發生。策書常法已不能適應新的變化,故孔子斷自隱公,有筆有削,以寓其撥亂之志。孔子的《春秋》是當代史,首先要使其不失魯國正史的舊規,這就是“存策書之大體”的意思。孔子所做的工作是有筆有削以行其權,有筆無削以存其實。但《左氏》不知有筆削之旨,《公羊》學者又以《春秋》爲夫子博採衆國之書所成的一代通史,於是褒貶之說盛行。又有人以爲《春秋》有貶無褒,有人以爲《春秋》所書者皆非常事,而常事往往不書。甚至有以“黜周王魯”、“用夏變周”爲非常異義。凡此種種,失在不知有存策書大體之義。爲此,趙汸歸納了以下幾種情況:

一爲“嗣君逾年即位,書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如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宣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襄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昭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哀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趙氏歸納總結“書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的情況共有七次。

這些嗣君繼位後要舉行告朔、到周天子處備案等,策書要寫上“王正月”。趙氏說:古者天子建諸侯皆得世其爵,踐其位,臣妾其民人,皆有史官以記一國之政令,而奉天子之正朔,故諸侯薨,既殯,嗣子定位於柩前。逾年正月朔日,乃先謁廟,以明繼祖,還就阼階之位,見百官以正君臣。國史因書“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而近代以來學者對此問題的解釋往往不同,有的認爲《春秋》是以夏時冠周月。趙汸指出,一年有四時,始春終冬,以成一歲。三代雖正朔不同,而正月之必爲歲首。歲首之爲孟春,其序皆固定不可變易,也就是說改正朔而不改月。《春秋》書月又書時,爲夫子特筆者,蓋古書乃簡牘記言之體,得以從略。《春秋》策書,國之正史,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是三代正史的遺法。

二是“不行即位禮,不書”。如隱公元年春,王正月;莊公元年春,王正月;閔公元年春,王正月;僖公元年春,王正月。趙氏歸納《春秋》書元年春王正月、不書即位的情況有四次。

至於其原因,趙氏解釋說:若《春秋》書隱、莊、閔、僖是也。隱攝君位,不行即位禮。莊、閔、僖以繼弒君,不行即位禮。桓、宣亦繼弒君,而行即位禮者,桓、宣躬負篡逆,欲自同於遭喪繼位者以欺天下後世也。蓋即位乃已見羣臣,故有所隱避,則其禮可廢,朝廟、告朔乃新君見祖禰,奉王教之始,禮不可廢也。此在周人必有故事,魯史修辭亦有成法,故杜氏、啖氏據《周書》與《春秋》經傳定着其說如此。

①以上四公沒有舉行即位禮,是特殊原因造成的。未行即位禮,則《春秋》不寫“即位”。雖未行即位禮,但朝廟、告朔一類禮儀還是少不了,所以要寫上“王正月”。所謂特殊原因,就是“莊、閔、僖以繼弒君,不行即位禮”。而《左傳》的解釋卻說,隱公不書即位,稱爲攝;莊公不書即位,稱是文姜出之故;閔公不書即位,是因爲國內有亂;僖公不書即位,是說公外出的緣故。趙汸批評《左傳》這些解釋是不舉其大,反而舉了一些細小的事來解說,以致經義不相通,遭到後世學者的攻擊。宋代劉敞《春秋權衡》已指出其說之不可通,劉敞又批評杜預未曉《傳》文,《傳》曰不書即位者,固言仲尼不書也。

若雲隱、莊初不即位,《傳》當但云“公不即位,攝也”,“公不即位,文姜出故也”,不當雲不書即位,不稱即位。且杜氏註定公元年無正月說,公未即位,則不得書正月。何以隱公等初年不即位,反書正月,自相矛盾如此?由此可知,趙汸基本上是同意杜預不行即位禮,故策書不記載的說法,而有所變通。再如莊公“元年春,王正月”,趙汸認爲不如《穀梁傳》的解釋有道理。

《穀梁傳》說“繼弒君不稱即位,正也。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不忍即位也”。認爲此說必有所傳,惜學者不能體會。即位一事,書亦有罪,不書亦有罪,以致經義愈解釋愈不通。

《春秋屬辭》全書十五卷,“存策書之大體”卻有七卷的篇幅,下又細分131目,由此可見此爲其重點。正如宋濂《春秋屬辭序》中所說:“集杜、陳二氏之所長,而棄其短,有未及者辯而補之。何者爲史策舊文,何者是聖人之筆削,悉有所附麗。”也就是說,趙汸的書是以晉代杜預的《春秋釋例》、宋代陳傅良的《春秋後傳》爲本,在二家的基礎上又有所補正。其旨在辨明哪些是史策舊文,哪些是經孔子筆削過的,體現了孔子的意圖和思想。目的是以此糾正前人穿鑿附會的毛病。趙氏文集中《答趙伯友書》說:“屬辭比事法,無一義出於杜撰。”《與樑按察書》也提到“其間所列筆削義例,稽經考傳,悉有據依”②。可知《屬辭》是其一生得意之作。

《春秋屬辭》與其餘四種構成了具有趙氏特色的《春秋》學完整體系,探索的範圍也極廣泛。如“史例”和“經義”問題,趙氏《春秋集傳序》雲:左氏有見於史,其所發皆史例也,故常主史以釋經,是不知筆削之有義也。《公羊》《穀梁》有見於經,其所傳者,猶有經之佚義焉,故據經以生義,是不知其文之則史也。

趙汸分辨“史例”與“經義”,從此又分辨史學與經學的區別。這方面的見解雖多本於朱子,然強調經與史不可絕對割裂,要明經書大義,必先考校史實。唯其如此,方可通《春秋》。

《春秋》固是經,然本是記事,且先從史看。所以如此說者,欲人考索事情,推校書法。事情既得,書法既明,然後可以辯其何以謂之經,何以謂之史。經史之辯既決,則《春秋》始可通。而凡古今之曲說異端,不待致詰而無所遁其情矣。

①由此可見,他承認《春秋》是經,但實質是記事,故須從史的角度入手。三傳中以《左傳》爲主,由《左傳》考索事情,再參考《公》《谷》求書法。

又,關於《春秋》“例”的問題。一說主《春秋》有例,如杜預《春秋釋例》便是。一說《春秋》隨事筆削,絕無凡例。自宋代洪興祖提出“《春秋》本無例,學者因行事之跡以爲例,猶天本無度,歷家即周天之數以爲度”,學者多從之。至黃澤又提出新說,謂“魯史《春秋》有例,夫子《春秋》無例,非無例也,以義爲例,隱而不彰也”②。黃澤僅是發凡而已,實際探求大爲不易。趙汸正是用“屬辭比事”的方法,嘗試探求《春秋》義例,最終完成了這項工作,正可謂後來居上、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綜上所論,我們基本可以斷言趙汸的《春秋》研究是經義辨析與史學考證併兼。他強調孔子因時代不同,故《春秋》中有筆有削,寓其撥亂之志。不同意後世所謂的“斷亂朝報”,肯定了《春秋》的思想性。他批評《左傳》不知有筆削之旨,《公羊傳》則過多講褒貶之說。這些見解都極有見地,非如流俗人云亦云。如詹烜《行狀》所稱:“新安自朱子後,儒學之盛,四方稱之,爲東南鄒魯,然其末流或以辨析之義纂輯羣言即爲朱子之學。先生獨超然有見於聖賢之授受,不徒在於推究文義之間,故其讀書一切以實理求之,反而驗之於己。非有以信其必然不已。”

③我們同時又看到,趙汸過分注重《春秋》“存策書大體”之義,批評指摘《公羊》一派學者中講“黜周王魯者”、“用夏變周”爲異論,殊不知這些命題正是“春秋公羊”學說中的核心問題,離開了這些問題也就不成爲“春秋公羊”學說了。趙汸的《春秋》學對清代常州的莊存與影響極大。莊存與的《春秋正辭》正是在趙汸《春秋屬辭》的啓發下寫作的,其開篇《敘目》明確說:“存與讀趙先生汸《春秋屬辭》而善之,輒不自量爲隱括其條,正列其義,更名曰《正辭》。”④莊氏《春秋正辭》被視爲清代復興《公羊》學的第一部着作,而這一切不能不追溯到趙氏《春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