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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審計手段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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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審計方法也隨之不斷髮展完善。本文擬論述審計方法的發展演變,爲結合我國國情,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審計模式提供一點借鑑。

淺談審計手段的發展

一、早期詳細審計的背景及其侷限性

審計產生於財產所有者與財產經營者之間的分離,並隨着二者之間經濟關係的變化而演變。審計目標與目的、審計內容與範圍、審計技術與方法都隨其變化而發展。

在審計發展的早期,由於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生產規模和審計對象有限,經濟業務也比較簡單,財產所有權與財產管理權還沒有徹底分離,財產所有者能夠直接地監督和控制受託經營管理者,這時的審計主要是受財務所有者的委派或委託對受託經營管理者是否存在錯弊以及有無貪污盜竊等行爲進行檢查,其目的是查錯防弊。與此目的相適應的審計方法是對反映財務經營管理者所辦事項或代管財產的會計憑證、賬簿、表報等會計資料,進行全面、詳細的檢查以發現記賬錯弊和財產盜竊行爲。這種審計方式,雖然適應了當時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的需要,但其侷限性也比較明顯:一是費工費時,效率低下,二是審計內容侷限在會計資料本身,難以保護賬外資產的安全完整。

二、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產生導致了抽樣審計技術的應用

19世紀中期,工業革命推動了資本主義經濟的迅猛發展,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關係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與此相適應,審計理論與實務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資本主義經濟的迅猛發展是以資本集中爲基礎的。資本集中的主要途徑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興起和銀行信用的擴張,二者都引起了資本主義社會經濟關係的變化。一方面,股份有限公司的興起促進了資本所有權和管理權的進一步分離,絕大部分資本所有者已完全脫離了管理,成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雖然大部分股東不直接參加公司的管理,但出於其切身利益的需要,都非常關心公司的財務狀況,希望能經常瞭解公司的有關財務資訊,以作爲投資決策的依據。另一方面,銀行信用的擴張爲公司擴大生產規模提供了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多從銀行舉債以解決資金週轉的需要。但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降低了股東的風險,相對提高了銀行的風險。爲使信用資本免受損失,銀行也更加關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狀況,特別是償債能力,以作爲是否給予貸款的依據。基於上述情況,以滿足股東和銀行對有關財務資訊的需要。爲確保資產負債表所反映的財務資訊的真實性,需要由獨立於企業之外的審計人員進行審查和確認,從而產生了資產負債表審計。審計的這種變化,使抽樣審計技術開始得到了應用。?

首先,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目的已不再是傳統審計的查錯防弊,而轉向爲證實資產負債表所有項目餘額是否真實,這就使得審計內容發生了變化。審計人員無須對審計期間內的交易活動進行檢查,而只需對於資產負債表項目餘額有關的會計記錄和存貨進行檢查、認證和盤存,即可對資產負債表的真實做出判斷。因此,從技術方法上,詳細審計已顯得不那麼適應了,必須有更科學的方法取而代之。

其次,資產負債表審計一般屬於強制實施的.年度審計,這是資本主義國家爲保證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而透過立法形式確立的。由於股份公司的興起和對股份公司的強制審計,使審計業務量急劇膨脹,加上年度審計制度的時效性,使得審計人員不可能對股份公司進行詳細審計。?

第三,資產負債表審計是由民間審計來承擔的。作爲獨立執業並以盈利爲目的的民間審計必然要考慮如何以最少的時間耗費和最少的資源投入來達到預期的目標。因此,在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審計人員也感到繼續採用傳統的詳細審計方法已難以滿足社會的需要和自身經濟利益的要求了。

審計目的發生的重大變化,導致了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產生;強制性審計的實施擴大了社會對審計的需要;審計人員職業化趨勢的發展使審計人員開始考慮審計的成本效益。這些發生在19世紀末的一系列審計變革,不僅爲詳細審計向抽樣審計的轉化提供了可能,也對這種轉化提出了必然要求。從此,從審計對象中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繼續審查,然後再根據樣本的審查結果來推斷審計對象總體特徵的抽樣審計方法開始取代對審計對象的每個項目進行逐一審查的詳細審計方法,併成爲20世紀初資本主義社會比較通行的一種審計技術。抽樣審計方法的應用,大大減輕了審計的工作量,提高了審計效率,對緩解審計人員當時所面臨的社會對審計需求的日益增大與審計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爲審計進一步深入社會經濟生活發揮更大作用奠定了技術基礎。?

三、財務表報審計向抽樣審計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戰

抽樣審計方法的應用適應了當時審計目的和其他因素的變化,極大地提高了審計效率,推動了審計工作的迅猛發展。但在本世紀20年代末期爆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不僅使資本主義經濟產生了巨大混亂,同時也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世界性經濟危機嚴重破壞了資本主義正常經濟秩序,企業大量倒閉,造成了信用制度的崩潰和大量股票持有者破產,即使資產負債表反映財務狀況良好的一些企業也未能逃脫破產的噩運。這種現象使有關人士注意到:單憑資產負債表無法反映出企業真實的應變能力,因爲資產負債表只是一種靜態表報,表中項目餘額僅僅反映了一定時點上企業資產負債狀況,而無法反映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經營業績和獲利能力。因此,單純依靠資產負債表所披露的企業有關財務狀況的資訊,股東和債權人已無法對企業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作出準確判斷。這樣,社會開始要求企業不僅僅公開資產負債表,還必須公開反映在一定時間內經營情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表報,特別是損益表,以使股東和債權人從動態上了解企業收益形成和分配情況,並能據此準確地判斷企業的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爲保證這些財務表報的真實、正確,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更需要由獨立的、客觀公正的審計人員予以審查驗證。這樣,資產負債表審計又發展爲以損益表爲主的、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財務表報審計。

財務表報審計的出現,使審計工作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首先,審計目的有所變化,不僅在於查證財務表報是否真實、正確,更重要的還在於證實財務表報以及相應的會計記錄是否依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次,審計目的轉變也擴展了審計範圍。審計人員不僅要審查有關資產負債表中項目的結存情況,還要進一步檢查大量的與損益表有關的成本、費用、收入等日常的業務活動;再次,人們開始認識到明確審計人員對保證財務表報審計可信性的社會責任,對於保障財務表報證實性和公允性重要意義,並提高法律規定了審計人員在審查財務表報方面的法律責任,審計人員社會責任得到了明確和加強。與財務表報審計的這些變化相比,傳統的審計方法因其固有缺陷而顯得不能適應財務表報審計的要求了:第一,當時所採用的抽樣審計是按經驗進行判斷和抽樣,即審計人員主要是根據自己的經驗選定樣本的範圍和重點。由於審計人員的經驗不同,素質不一,隨意性大,因而難以準確地選擇抽樣範圍和重點,這就可能因審計人員的判斷失誤而遺漏重大事項,產生審計人員無法對財務表報作出準確評價的風險。第二,在抽樣數量和樣本選擇的盲目性,使審計人員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抽樣審計的結果,也無法用這一結果來正確判斷財務表報的總體特徵,從而使審計人員對財務表報的評價難以自圓其說。第三,判斷抽樣着重於對結果的檢查,而忽視了對企業經濟業務的檢查,從而無法發現企業經營活動中的舞弊行爲,物別是當這種舞弊行爲直接影響到財務表報的真實準確性時,這種失察可能使審計人員承擔極大的風險。?

由於抽樣審計方法的這些缺陷在財務表報審計中的充分暴露,遭到了人們的普遍非難,從而影響了審計工作的社會聲譽。?

四、內部控制評價奠定了抽樣審計技術的基礎

儘管審計環境的變化向抽樣審計方法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但也爲抽樣審計技術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審計人員重新審視了抽樣技術在審計中應用的合理性。他們認識到現行的抽樣審計方法只是憑藉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和實際經驗對財力表報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審查,而忽視了大量的業務活動,無法發現和揭示企業內部發生的、對財務表報真實性和公允性有重大影響的舞弊行爲和技術性錯誤,因而難以對企業財務表報作出準確的判斷和評價。但是,龐大的企業規模和繁多的業務活動,致使審計工作難以回到詳細審計方式,而只能在抽樣審計方法本身尋求改進。從此,審計人員開始了改革抽樣審計方法的探索。?

經過長期的嘗試和實踐,審計人員逐漸認識到,企業資產的安全與否、會計資料的正確與否和發生錯弊的多少與企業內部控制有着密切的關係:企業內部控制健全有效,企業資產就比較安全,會計資料也比較正確,各種舞弊和技術性錯誤發生的可能性就比較低;反之,如果企業內部控制薄弱、存在重大缺陷,資產流失就比較多,各種舞弊和技術性錯誤的發生就比較頻繁,會計資料的準確性也比較低。其後,審計人員進一步認識到內部控制與抽樣審計方法之間的關係:如果企業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其資產安全性和會計資料準確性就高,發生的錯弊就比較少,抽樣審計結果的代表性就強,據此所作的總體性評價也就比較有把握;反之,抽樣審計結果的準確性也大大降低。這是一個極有意義的發現,由此產生了從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入手,根據評價結果確定審計抽樣的範圍、重點及方法的新思路,並開始在財務表報審計中得到了應用。由於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能夠排除各種偶然因素對財務資訊的影響,防止和及時發現舞弊行爲或技術性錯誤,使各項業務活動的發生和財務資訊的產生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從而爲抽樣審計技術的應用創造條件,保證了抽樣樣本對總體的代表性。這就爲保證抽樣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提供了有效手段。?

在評價內部控制系統基礎上抽取樣本進行實質性審計,將審計導向由經濟業務資料轉換爲內部控制系統,從根本上引發了審計方法、程序以至審計觀念和實踐的全方位改變,而被視爲傳統審計發展爲現代審計的重要標誌。當前我國審計工作面臨的挑戰——審計任務越來越重和審計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但目前採用的詳細審計或抽樣審計方式,卻難以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審計負荷,這正是西方當初探索內部控制評價方法的動因;而國外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基礎審計所取得的成效——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質量和有效地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則正是我們今天迫切希望達到的目標。因此,在評價內部控制系統基礎上進行抽樣審計,指明瞭中國審計發展的必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