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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校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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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風險導向審計是在審計人員充分了解被審單位資訊的基礎上,分析風險的大小,進而確定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的一種新型審計模式。文章以高校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應在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完善制度建設、審計技術與手段創新、注重後續審計等四個方面展開闡述。

關於高校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思考

關鍵詞:高校;風險;審計;應用

風險導向審計作爲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審計模式,它透過識別和評估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各種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立足於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並以此作爲出發點,制定出多樣化的審計計劃,將風險考慮貫穿於整個審計過程。隨着高校規模的不斷擴大,高校也成爲案件的多發區,使高校內審責任和風險日益突出。因此,高校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勢在必行,筆者認爲開展風險導向審計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內審人員綜合素質,增強風險意識

當前,高校經濟活動的日益複雜,要求內部審計把審計監督拓展到學校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這就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人員面臨着更新知識的'需要,他們不僅要有豐富的會計、財務、審計知識和技能,而且隨着高校新校區的建設,還需要掌握工程專業的審計人才,同時還要了解計算機知識和相關軟件的應用。目前高校內審人員理論知識單一,往往只懂財務或審計方面的知識,缺乏具有綜合知識的複合型人才。內部審計力量不足,人員素質不高,審計工作缺乏深度與廣度,這些都影響了審計評價的真實性,從而增加了審計風險。

爲此,高校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客觀上要求內審人員必須進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知識體系的培訓,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必須具備較高的業務素質,確保其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提高。應重視法律、風險管理、工商管理等專業人才的培養,爲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對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打下基礎。因此,合格的審計人員不僅應具有較強的理論知識,還要具備較高的專業勝任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嚴格遵守專業標準和職業道德,保持合理的職業謹慎,這是控制審計風險的根本對策。

2、應將審計關口前移,完善內控制度建設

傳統賬項基礎審計的重心在詳細檢查,因而是滯後的;制度基礎審計的重心移到控制風險,向前邁進了一步;風險導向審計則將審計重心再次前移。高校內部審計的方式應逐步從事後審計向事前審計轉變,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由離後審轉向任期審,強化內控制度建設,這樣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糾正。新校區建設、重大建設項目由原來的事後竣工結算審計向全過程跟蹤審計轉變,這樣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造價、降低審計風險,同時還能提高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意識。

高校能否正常實施風險導向審計並收到預期效果,通常取決於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控是否有效等。因爲內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及內控制度的低效率,會產生較高的固有風險。在這種情況下要保證審計風險降到允許出現的誤差範圍以內,就必須降低檢查風險,擴大樣本量,甚至進行詳細審計,這樣勢必增加審計工作量。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被審單位內控制度的建設,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才能取得有效的進展。

3、注重審計手段和方法的創新,加快審計資訊化建設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需要使用被審計單位的大量資訊,同時需要對所收集的資訊進行全面、細緻的分析研究。而目前高校內審仍舊採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和手段,審計效率較低,已遠不適用新形勢下高校的迅速發展。在審計技術方面,風險分析和計算機應用甚少,由此降低了審計工作效率。據報道,西方發達國家比較重視輔助審計軟件的開發和運用,它可以直接對數據庫進行加工分析,依據軟件模型自行處理數據,使運用分析性測試程序成爲節約成本、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因此,推行審計軟件的開發和應用,加快審計資訊化建設對高校內部審計未來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可以進一步優化完善審計方式和手段,全面提升內部審計質量和水平,也是高校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重要舉措。

4、重視後續跟蹤審計,實行審計結果公示制度

後續跟蹤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在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發出一定時段後,審計人員檢查被審單位糾正、整改的問題是否得到落實,審計報告中所提出的建設性的建議是否被及時採納,或者審查和監督被審計單位是否採取了其他相關的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後續跟蹤審計也要堅持風險導向和成本效益原則,如果存在的問題較大或性質嚴重的,不僅分管的校領導要重視後續審計,而且內部審計部門也要投入必要時間、精力,保證後續審計項目的深度和廣度。透過後續跟蹤審計,可以及時監督審計提出的建議或決定落實、整改情況,同時樹立了審計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有利於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高校實行審計結果公示制度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利用學校教職工輿論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糾正問題,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共同遵守財經法紀的局面,震懾其他相關單位;另一方面對內部審計部門及人員起到很大的監督作用,在實施高校內部審計結果公示前,審計人員必須反覆斟酌公示內容,須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才能向外公佈。有利於促進審計人員提高審計質量,增強內審部門的權威性,同時要求審計人員充分權衡利弊兩方面的影響,把審計風險降到最低。

總之,在高校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應當將風險審計理念始終貫穿於審計工作全過程,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人員“風險顧問”的作用。幫助和督促職能部門(單位)及時發現、堵塞教學、科研、資產、新校區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管理缺陷和漏洞,不斷提高管理水平、辦學效益和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