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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觀視域中的和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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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實踐把人的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統一了起來。幸福是在實踐中的感受和體驗,和諧幸福是物質幸福與精神幸福、個人幸福與他人(社會)幸福、人類幸福和自然和諧發展演進相互促進的一種存在狀態。幸福的實踐過程是主體客體化和客體主體化的雙向運動。但實踐的負面效應正在影響着幸福的和諧發展,必須對實踐進行合理的調控。
  〔關鍵詞〕 實踐,幸福,和諧幸福
    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幸福是使用極其廣泛的一個概念。一般來說,幸福是人的重大需要得到實現時的一種滿足感和愉悅感。上的學家和家都曾對幸福做出一些合理的解釋和回答,但始終沒有找到幸福和諧統一的基礎。自從馬克思把實踐引入人類社會後,使得幸福獲得完整、和諧的可能;也使人們認識到,只有經過實踐活動才能實現人的需要,得到多方面的幸福感受和體驗。但在人們爲幸福付出許多努力的同時,卻造成了物質幸福與精神幸福、個人幸福與他人(社會)幸福、人的幸福與自然關係的緊張和對立。本文試圖從的實踐理論出發,對和諧幸福的相關問題做一粗淺探討,以求教大家。
  
  一、人的實踐本質是理解和諧幸福的鑰匙
  
  在馬克思創立實踐唯物主義以前,哲學家根本不理解人是一種實踐性的存在,只是把人看作一個感性存在物或者一種理性存在物,把人還原爲動物抑或信奉爲抽象人。這種對人的片面理解決定了他們在對待幸福問題上不是把幸福看作是物質性或精神性的,就是以精神幸福消解物質幸福。其中,唯心主義把精神幸福同物質幸福割裂開來,極力強調人的精神幸福;唯物主義雖然承認人的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但脫離人的社會性來談人的肉體物質性感受,脫離勞動創造來談快樂。它們實際上都沒有真正理解人的實踐存在,最終必然導致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個人幸福和他人(社會)幸福的分裂和對抗。
  具體來說,一方面是以蘇格拉底、柏拉圖爲代表的唯心主義幸福觀。他們認爲,真正的幸福不在現實生活而在精神世界。人們要得到幸福,必須擺脫肉體的慾念和願望對靈魂的束縛,使靈魂回到彼岸世界。柏拉圖認爲:“每種快樂和痛苦都是一個把靈魂釘在身體上的釘子。”(1)他所倡導的理念幸福後來被髮展爲禁慾主義,認爲幸福就是超越肉體快樂、達到靈魂與上帝的統一,而現世幸福只是獲得精神幸福的手段和階梯,它是不真實的虛幻的意向。另一方面是以德謨克里特、伊壁鳩魯爲代表的唯物主義幸福觀。他們認爲,真正的幸福不只是肉體的快樂,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快樂,而且後者高於前者。德謨克里特公開申明:“在一種制度中受貧窮,也比在專制統治下享受所謂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一樣。”(2)這種唯物主義傾向的幸福觀後來成爲資產階級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的重要理論來源。資產階級倫家反對宗教神學,認爲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每個人都有權享受人間的幸福,並且都可以爲個人利益、個人幸福而奮鬥,甚至勤勞、合法地賺錢是上帝也嘉許的美德。由此,享樂、利己就成了資產階級幸福觀的實質和核心,原因在於人的肉體感受性和自愛利己性決定了人必然趨樂避苦、趨利避害、追求感官和物慾幸福。
  這些對幸福的片面理解主要在於沒有真正認識到人的實踐本質,進而不能正確認識幸福與和諧的內在一致性。馬克思主義從人的現實性上來認識人,認爲人不同於動物的地方就在於人是一種實踐性的存在物,人要生存就必須不斷地創造新的世界、新的生存條件;人的存在就是他們社會的現實生活過程,而人類社會的現實生活就是實踐創造的生活。因爲“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3)實踐是人根本的特有的存在方式。實踐的社會性使人成爲一種社會存在,人的一切自然性的物質存在、精神存在只有透過社會存在才能得到說明。因而,現實人的幸福只能是在社會實踐中的幸福,這種幸福既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人的本質力量的展現,又是不危害自然、社會和他人的德性化的生存與發展狀態,它本質上是一種和諧的幸福。據此,我們可以對幸福有一個較完整的理解:所謂幸福,從一般層面看,就是在人的社會生活實踐活動中,人的某些重大需要得到一定程度實現時的一種滿足感和愉悅感。從較高層次來看,幸福是與和諧分不開的,這種幸福不僅是與自然、社會和他人的和諧,而且更重要的是人在實踐過程中的自我身心和諧。衆所周知,人的需要分爲物質性需要和精神性需要兩個基本層面,與此相關,幸福也可分爲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一定的物質生活是幸福的前提基礎。離開了物質性需要和實踐,不僅沒有了物質幸福,而且也使精神幸福喪失物質基礎。當人的物質幸福得以實現或物質性需要得到一定程度滿足後,精神性需要就會顯現出來,並由此產生了對和諧生活的訴求。但無論是物質需要、物質幸福,還是精神需要、精神幸福的實現都不是孤立的個人活動。個人幸福只有在與他人、社會幸福的和諧相處中才能獲得;全社會的幸福也只有與自然協調發展,並使每個人都能夠實現各自的幸福中才能得以說明。因此,簡單解,和諧幸福最基本的層面就是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個人幸福和他人(社會)幸福、人類幸福和自然演進的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一種理想存在狀態。而要保持這種和諧狀態只能進行各方面的實踐活動。
  
  二、人的實踐活動是實現幸福及和諧幸福的根本途徑
  
  就實踐本身來說,它的特性即自由自覺性。人是有意識的,它能把自己和其他動物及整個外部世界區分開來,並把自己的幸福內容當作對象來關照。同時有意識作,才爲追求幸福的人提供現實可靠的方法和途徑,使人的幸福落實到人的現實生活之中。就實踐的形式而言,它主要包括三類:物質性實踐、精神性實踐和社會關係的實踐,前兩種實踐都要在後一種實踐中進行並實現。這就告訴我們,和諧幸福的實踐至少直接含有物質幸福實踐和精神性實踐兩部分,還間接地涉及個人幸福實踐和他人(社會)幸福實踐、人的幸福實踐和自然的關係等。在此,只概括性地對幸福的實踐過程進行較爲具體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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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觀視域中的和諧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