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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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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問題的論述,近幾年來經常見諸報刊。許多農經界的專家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討,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觀點和見解,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共識,即 必須改變當前狹小的農戶生產現狀,擴大和優化農戶土地經營規模。但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學理論依據、土地規模大小與生產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經濟數量關係,以及適度規模的量化標準等,卻鮮有論述 或者論述很不深刻。從經濟學的角度,特別是從微觀經濟學的角度來研究,最終一般都要歸結於數量關係, 纔是明確的,具體的,才能對解決實際問題有所幫助。本文試圖根據經濟學的觀點,以定量的方法,探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

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理論依據

規模,按照一般定義,是指事物在一定空間範圍內量的聚集程度。一個生產單位的規模,是指在生產單位這一空間範圍內各種經濟數量的聚集程度。生產單位內的經濟數量,從投入——產出的角度來講,既包括投入量,也包括產出量。投入量中又可分爲變投入量和固定投入量。因此,關於生產單位的規模,有許多不同的描述。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第一種以勞動力數量作爲衡量生產單位規模的標誌;第二種以固定資產原值作爲生產單位的規模;第三種以產量作爲生產單位的規模。規模定義的內涵不同,則有關規模經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也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同。現在的問題是:在農業這一特定的生產領域內,應當採取哪個“量”作爲農業生產單位的規模。 我們認爲,農業生產單位的規模一般應當以固定投入的數量爲衡量標準,在我國農業現代物質技術水平較低的條件下,土地是農業的主要的固定投入,因而採用土地數量作爲衡量農業生產單位規模的標準,具有現實的意義。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目前我國農村實行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除個別集體農場或專業隊經營外,絕大多數爲農戶家庭經營,即一個農戶家庭爲一個農業生產單位,土地規模過於狹小。目前,許多專家學者所論述的農業適度經營規模及其提出的各種擴大和優化農戶土地規模的措施,也是以農戶經營土地數量爲依據。因而,爲保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研究的連續性,把土地數量作爲農業經營規模標準,也是適合的。原因之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土地是農業中最稀缺的生產要素,無論國家還是農戶,爲了獲得最大收益,都必須充分發揮土地這一生產要素的潛能。因此,把土地數量作爲農業生產單位規模標準,研究土地規模與經濟效益的關係,更具有現實的意義。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主要是規模經濟理論。所謂規模經濟,描述的是生產規模與單位產品平均成本的關係。隨着生產規模的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不斷下降,下降到某一點,開始上升,如下圖所示。生產單位的規模在Q之前,隨着規模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不斷下降,只要小於Q的規模投入仍然處於規模經濟區;規模擴大經過Q點繼續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則隨着規模擴大而不斷上升,故大於Q的規模投入,則處於規模不經濟區。而Q點的規模則爲產品市場成本最低點,是最佳經濟規模。 (附圖 [圖])規模與單位產品平均成本的這種關係,是由內在經濟與外在經濟決定的。所謂內在經濟是指生產單位的規模擴大時,可從其自身內部的經濟資源配合與利用而引起其收益的增加。如規模擴大,可以使用更先進的 技術,可以綜合利用副產品和原材料,可以充分利用勞動潛力或相對減少管理人員,可以減少一些共同生產費用等。但是,如果生產規模過大,則又會由自身內部資源配合不協調或利用不充分,而引起收益的減少,這叫做內在不經濟。如,由於規模擴大而引起管理不便,或某種資源閒置,或某種費用增多,或某些效率減低等。所謂外在經濟,是指由於生產單位規模擴大,能給有關的生產單位帶來收益的增加。如由於生產規模的擴大,而使相關的原材料供應、資訊、技術和銷售服務等生產單位,得到較多的業務量,獲得較高的收益。與外在經濟相對的是外在不經濟,這是指由於生產單位規模擴大,而會給別的有關生產單位帶來損失或損害,如引起競爭加劇、銷售困難、運輸緊張和環境污染等。 規模經濟還可以用廠商理論中的長期平均成本曲線來說明。如下圖所示。圖中,SRAC表示短期平均 成本曲線,LRAC表示長期平均成本曲線。SRAC的每一條曲線代表一個生產規模狀態,曲線上的每一點都具有相同的規模。LRAC表示長期平均成本曲線,在這條曲線上的每一點都代表着不同的規模狀態。從圖中可以看出,短期平均成本曲線SRAC在開始階段是下降的,即隨着可變投入的增加,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下降,下降到一定程度,單位產品平均成本開始隨可變投入的增加而上升。長期平均成本曲線LRAC,在開始階段,隨着規模的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不斷下降,但規模擴大到一定程度,單位產品平均成本開始不斷上升。在圖中,SRAC這一規模狀態下的實際成本是T[,1]所在點表示的成本C[,1],而這一規模下的最低成本在A點表示的成本C[,2],這表示SRAC[,1]這一規模不是最佳規模。生產者可以在長期內不斷調整規模。隨着規模沿LRAC繼續擴大,直至SRAC[,3]這一規模此時短期平均成本曲線的最低點與長期平均成本曲線的最低點重合,單位產品平均成本最低,該規模即爲最佳規模。這裏需要說明,單位產品平均成本的降低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規模不變的情況下增加可變投入,使單位產品平均成本從T[,1]下降至A。另一種是透過擴大規模(包括固定投入和可變投入),使單位產品平均成本從T[,1]降至T[,2]直至T[,3]。我們所說的規模經濟指的是第二種方式,即由於規模擴大而導致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下降,收益增加。與規模經濟相類似的有一種叫做比例經濟或比例報酬,實際研究中,二者往往混淆。比例經濟是指所有投入按相同比例增加所引起的產出變化。用生產函數表示,Y=f(x[,1],x[,2]),當投入按同一比例K(K>1)增加時,生產函數變爲Y·K[n]=f(K[,x[,1]]K[,x[,2]])。n是一個指數,n=1表示比例報酬不變;n>1表示產出增加幅度大於投入增加幅度,比例報酬增加;n<1則表示比例報酬下降。下面用柯布——道路拉斯函數舉例說明。Y=A[,x[α][,1]][,x[β][,2]],所有投入按同一比例K增加,上式變爲:A(kx[α][,1])(kx[β][,2])=AK[α+β][,x[α][,1]][,x[β][,2]]=K[α+β]y。在這裏n=α+β,根據α+β大於1、等於1、小於1,可判斷比例報酬增加還是減少。(附圖 [圖])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應當是規模經濟而不是比例經濟。實際上,可能有的單位也混有比例經濟因素,但從規模經營的主體來講,種植業主要是擴大土地規模,而不是土地、勞動力、資金同比例擴大。特別是目前我國農業勞動力已嚴重過剩,如果再增加勞動力,將使農業生產要素組合更加失衡,更加不經濟。所以,比例經濟不是我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而且實行規模經營,還必然導致投入生產要素比例 的變化。規模經濟將會產生規模效益,但是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不是等同概念。規模經濟,是指由於規模擴大而導致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下降。規模效益是指規模擴大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增加。從表面文字來看,似乎沒有 多大差別,但只要做點數量上的仔細分析,就可看出其區別和概念上的差別。我們可以透過下面圖示,來分析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的區別。圖中,P表示產品價格,LRAC是長期平均成本曲線,D點是單位成本最低點。在C點,單位產品成本爲P′,高於價格P,總成本爲P′OQ[,1]C;規模擴大至A點,單位產品成本與價格相等,總成本爲CQ[,1]Q[,2]A,CQ[,1]Q[,2]A與P′OQ[,1]C相比較,減少的這部分即規模效益,是由規模擴大帶來的。規模從Q[,2]至Q[*],由於單位產品成本繼續下降低於產品價格,總成本小於總收入,產生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從Q[*]繼續擴大生產規模,單位產品成本開始逐漸上升,進入規模不經濟區域,但由於單位產品成本仍低於價格,擴大規模仍會增加收益,因此,規模擴大將持續到Q[,3],即單位產品成本上升至產品價格P爲止。在Q[*]至Q[,3]這一階段上,儘管已處於規模不經濟區域,但卻仍會產生規模效益。所以,規模經濟只是考慮成本的下降,而不考慮價格因素。規模效益則是由成本和價格共同決定的。也就是說,規模經濟未必產生規模效益,比如當前一些成本高,價格低的農產品生產;規模不經濟也可能有規模效益,比如成本低,價格比較高的農產品生產。同時,透過對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的綜合分析,可以推出一個重要的結論。農戶爲了經濟利益,獲得最大的規模效益,在最佳規模Q[*]以後,仍會繼續擴大規模。但是,如果單位產品成本上升,是由於土地生產率下降的原因 造成,如廣種薄收,粗放經營,那麼,這種擴大經營規模的行爲將會導致社會總產量的下降。儘管農戶會因 此而增加收入,但是不可取的。這就是說,在講求微觀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講求宏觀經濟效益,講求各種資源利用的最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