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處理研究

學問君 人氣:2.88W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處理研究
【摘要】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正常情況下應遵循公允價值原則進行等價交換,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出現不等價交換的情況,此時的損益是如何進行處理的?怎樣處理更適宜?本文擬對此進行相關探討。
  【關鍵詞】 非貨幣性資產;利得;損失;交換損益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實質是以物換物,交換時雙方本着互惠的原則,以公允價值相等的商品進行互換,同時對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確以爲資產處置損益。但有時相互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不一定恰好完全一致,雖可透過補價進行調整,但仍可能出現一方爲了使交換成功,願意接受不利的交換條件,從而導致交換過程中產生特殊交換損益的情況。
  
  一、準則對交換損益的會計處理
  
  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損益,現行會計處理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單項資產交換的情況下,記進資產處置損益,不單獨確認由於資產交換產生的損益;另一種是在涉及多項資產交換的時候,由於交換而產生的損益被分攤計進各換進資產的本錢。下面舉例進行說明(不考慮相關稅費):
  例:甲、乙公司協商,甲公司以其擁有的用於經營出租目的的一幢公寓樓與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資交換。甲公司公寓樓的賬面原價爲9 000萬元,已提折舊
  1 500萬元,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爲8 000萬元。乙公司股票投資賬面價值爲6 000萬元,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爲7 500萬元。
  由於甲公司急於處理該幢公寓樓,乙公司僅支付了450萬元給甲公司,導致甲公司在此次交換中出現交換損失50萬元。
  該資產交換具有貿易實質,同時股票和公寓樓的公允價值均能可靠計量,甲、乙公司本應以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爲基礎確定換進資產的本錢,但由於有確鑿證據證實換進資產的公允價值比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更加可靠,因此採用換進資產的公允價值作進賬本錢,並確認損益。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業務本錢 7 5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 500
   貸:投資性房地產 9 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7 500
   銀行存款450
   貸:其他業務本錢7 500
  其他業務收進450
  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8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6 000
  銀行存款450
  投資收益1 550
  上述會計處理,對甲公司而言,其公寓樓的賬面價值7 500萬元和公允價值8 000
  萬元的差額是500萬元,之所以只確認450萬元的其他業務收進,是由於在交換過程中產生了50萬元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同樣道理,乙公司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也分歧適,對乙公司而言,其投資收益應是該股票投資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的差額
  1 500萬元,而多出來的50萬元是由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產生的。
  上述處理,就是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產生的交換損益記進相關資產的處置損益,而當交換涉及多項資產時,假如出現交換損益,則是將該損益分攤記進資產價值。
  例:甲、乙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爲l7%,2009年8月經協商,甲公司決定以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廠房及庫存商品換進乙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辦公樓、汽車
  甲公司:
  廠房:賬面原價2 100萬元,累計折舊780萬元,公允價值1 100萬元;庫存商品:賬面餘額300萬元,公允價值350萬元,公允價值即是計稅價格。
  合計:賬面價值1 620萬元,公允價值 1 450萬元
  乙公司:
  辦公樓:賬面原價2 000萬元,累計折舊1 000萬元,公允價值1 100萬元;汽車:賬面原價600萬元,累計折舊370萬元,公允價值250萬元;乙公司另外向甲公司支付銀行存款100萬元。
  合計:賬面價值:1 330萬元,公允價值1 450萬元
  假定整個交易過程中沒有發生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甲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公司,金額爲350×17%=5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