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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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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範本

1、總則

1.1貨幣資金包括人民幣和外幣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1.2公司取得的各項收入均應納入公司賬內核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

1.3公司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全過程不能僅由一人辦理。業務審批原則上遵循“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經辦會計——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的審批程序規定。業務涉及一個以上主管單位的需要進行相應的審批,所有業務必須經過“經辦會計”審覈後才能進行後續審批。

1.4資金支付業務的經辦人和複覈人不能爲同一人。

2、資金的管理原則

2.1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部歸口管理,統一調配,有效使用,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實行職責分工、實施內部稽覈、實施定期輪崗制度的原則。

2.2公司應按照國家《票據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等有關現金使用規定和結算紀律辦理公司貨幣資金收支的各項業務。

2.3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業務實行多級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審批貨幣資金收支業務,不得超越權限。

2.4經辦人員只能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審批人超審批權限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2.5公司資金審批權限按《資金審批權限管理制度》辦理和執行。

3、現金的管理

3.1公司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現金。

3.1.1現金只能用於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勞務費、保健、降溫費、烤火費、醫療費、差旅費、福利補貼、轉賬金額在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現金支付的款項。

3.1.2公司大額現金支出、特殊情況下的現金支付,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支付。

3.2庫存現金應控制在銀行覈定的限額內。

3.3現金必須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做到賬賬、賬實相符。若有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並處理。

3.4現金由財務機構的出納人員專管,出納人員不準挪用現金,不能以白條抵庫。

3.5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金盤庫制度,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

3.5.1財務部每月不少於一次的不定期現金盤點,並做好記錄。

3.5.2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

3.6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爲2000元(含2000元),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覈定庫存現金限額,超過時必須立即送存銀行。

3.7不能坐支現金,每日在上午和下午下班時覈對準確後存放。

3.8到銀行提取現金,不準一個人去提取,提取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必須由公司派保衛人員參加護送。

3.9爲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需要現金支付的款項於每週禮拜三前告知財務部,每週禮拜四爲員工辦理現金報銷日,無特殊情況除禮拜四外均不辦理。

4、銀行存款的管理

4.1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公司應在銀行開立帳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等結算。

4.2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帳戶,不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無理拒付款項、佔用他人資金,不套取銀行信用,不多頭開結算戶。

4.2.1公司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根據業務的.需要公司可開立一般存款帳戶或臨時存款帳戶。爲加強專項資金的專戶存儲、使用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可開立專用存款帳戶。

4.2.2公司如因採購等需在外地辦理臨時結算時,可以開立臨時存款帳戶,但須報財務經理審覈,公司總經理審批。

4.2.3不準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的任何存款、結算帳戶。

4.2.4公司銀行帳戶只能用於結算和辦理公司的業務,公司的銀行帳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2.5非本公司資金不得從公司帳戶上經過。

4.3支付規定

4.3.1從公司帳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支付款項,未填制記賬憑證一律不準辦理付款業務。需由網上銀行支付的,必須嚴格按下列權限辦理支付事宜。

4.3.2網上銀行支付權限規定

4.3.1從公司帳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相關的支付審批程序和記賬憑證支付。

4.3.2公司由網上銀行支付資金,必須設定支付權限,嚴格按權限辦理支付事宜。妥善保管網銀授權卡及密碼,錄入人員與授權人員用卡須分別保管,不得遺失和泄露。

4.3.3銀行付款票據按規定進行管理:

空白銀行付款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

空白銀行付款票據在簽發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預蓋印鑑。

因公申請借用轉賬支票的,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方能借出,並作好登記,內容包括:支票號碼、用途、預計金額、借用人姓名(簽字)、借用日期等。所借支票應於借用之日起5日內報銷清賬,不得轉借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賬的,應書面向財務部說明原因,否則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支票借用者必須按申請的用途和預計金額範圍使用支票,並對借用支票的安全負全部責任,若遺失所借支票應及時向開戶銀行掛失,同時報告財務部。若因遺失支票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由支票借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4.4賬務覈對規定

4.4.1銀行日記賬應按時逐筆登記,序時覈算,做到賬賬相符。

4.4.2月末必須與銀行覈對,按規定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4.5財務機構在銀行的預留印鑑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印章,預留印鑑的印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別保管。

5、附則

5.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爲準。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