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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養老金上調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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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養老金上調具體情況如何呢?相信大家都很想了解一下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山西養老金上調2016

  山西養老金上調2016

一、調整範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要透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徵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儘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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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同步進行,總體調整水平爲月人均增加190元。時間從2016年1月1日算起。據瞭解,調整範圍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將惠及18.2萬名退休人員。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採取了國家統一規定的“三結合”,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即對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照顧,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我市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據統計,此次我市調整範圍內的企業退休人員有14.2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4萬人。我市明確,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基金積存少的困難縣給予了重點關注,透過市級統籌調劑基金辦法提前做好了資金安排,確保按時發放落實到位。

我市還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髮放落實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同級政府要履行好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籌集調劑資金的責任,並負責監督落實到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機構落實,從基金支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發放的,由原單位按統一標準調整。原單位是調整養老金確保發放的責任主體,要積極籌措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發放有困難的,主管部門要幫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