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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16養老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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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養老金確定了9月底前上調,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提供的相關內容,快來閱讀看看吧。

山東省2016養老金調整

職工養老金確保9月底前上調到位

今年年初,中央公佈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爲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這是我國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共將惠及1億多退休人員。

按照慣例,在國家確定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各地一般會在上半年出臺相關檔案。但今年上半年,各地遲遲沒有動作。據報道,截至7月底,全國各省市區,僅上海明確宣佈上調養老金,其他省份都沒有下發正式檔案。

另外,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人社部門透過各種形式明確將於9月底發放到位。此次,我省明確了增發養老金的發放時間,給廣大企業退休人員吃了一顆“定心丸”。

記者瞭解到,由於今年山東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所以此次將統籌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

山東養老金並軌後怎麼領?

根據意見和方法,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職工相同的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都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

不過,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各地的規定卻有所差異。山東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國前列,7月28日,山東省發佈了《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相關配套政策。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養老金該怎麼領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爲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爲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爲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各省養老金並軌的方案逐漸公佈,2015年1至3月份,我國社保基金總收入爲1萬0495億元,同比增長 15.1%;總支出爲8558億元,同比增長17.1%,支出增幅繼續高於收入增幅。

養老金異地取現方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佈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帳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通知第二條規定: “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帳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檯和ATM)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透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帳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山東2016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今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未發佈,可以參考山東省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魯人社發〔2015〕2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養老金保險省直管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範圍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按魯政辦發〔2011〕64號檔案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下同)。

二、調整水平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按以下三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餘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爲7個檔次,月增加額爲30至90元(具體見下表。)

繳費年限增加額(元/月)

15年及以下 30

16年 ~ 20年 40

21年 ~ 25年 50

26年 ~ 30年 60

31年 ~ 35年 70

36年 ~ 40年 80

41年以上 90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3,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計算增加。

(二)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和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週歲、75週歲和8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和280元。

(三)退職人員的調整辦法。對符合條件的退職人員,按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三部分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計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與退休人員相同的辦法增加。

同時,對符合本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年齡條件的退職人員,參照該項的規定執行。

三、資金列支渠道

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

四、幾個具體問題的規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範圍不含按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企業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另行研究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養老金的退職人員,是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和原魯革發〔1972〕143號、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檔案及有關規定執行。

(四)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角,角以下四捨五入。

五、審批程序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養老金保險管理工作規範、基礎資訊齊全準確的,由負責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尚不具備條件的,可由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協助辦理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市、各部門、各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貫徹落實。要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儘快將增加的養老金髮到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手中。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結束後,各市要寫出總結,連同《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彙總表》一併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