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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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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是有區別的,那具體有什麼區別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區別,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區別

大病醫保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很大的區別。一般而言,大病醫保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的“再保險”,也就是針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二次報銷”,其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兩套不同的保障體系。

首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其次,面對人羣不同。正如上述內容所述,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但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

另外,繳費標準及保費來源也大有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會給予適當補貼;而城鎮職工醫保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

具體如何實施?

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則上由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保費實行單獨覈算,確保資金安全和償付能力。

如果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超過合同約定,需向基本醫保基金返還資金。同樣,如果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調整等政策性原因給商業保險機構帶來虧損,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和商業保險機構來分攤,具體分攤比例應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解釋,當地政府要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時候,就開始公開招標,各家商業保險公司就來競標,設計投標檔案,然而由專家來打分,確定哪家保險公司中標,或者一家或者多家。中標之後就可以和政府簽訂合同,然後爲當地的居民提供大病保險。

延伸閱讀

大病醫保的基本原則和承辦方式

大病醫保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爲本,統籌安排中國城市低碳經濟網把維護人民羣衆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人民羣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

(二)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並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援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執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強化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測算、穩妥起步,規範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堅持因地制宜,機制創新。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國家確定的原則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開展大病保險的.具體方案。鼓勵地方不斷探索創新,完善大病保險承辦准入、退出和監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導合理診療,建立大病保險長期穩健執行的長效機制。

大病醫保的承辦方式

(一)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地方政府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報銷範圍、最低補償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並透過政府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招標主要包括具體補償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和管理力量等內容。符合基本准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願參加投標,中標後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障、補充保險等的地區,要逐步完善機制,做好銜接。

(二) 規範大病保險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健全招標機制,規範招標程序。商業保險機構要依法投標。招標人應與中標商業保險機構簽署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合作期限原則不低於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參保(合)人滿意度爲核心的考覈辦法。爲有利於大病保險長期穩定執行,切實保障參保(合)人實際受益水平,可以在合同中對超額結餘及政策性虧損建立相應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不斷完善合同內容,探索制定全省(區、市)統一的合同範本。因違反合同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損害參保(合)人權益的情況,合同雙方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作,並依法追究責任。

(三) 嚴格商業保險機構基本准入條件。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符合保監會規定的經營健康保險的必備條件;在中國境內經營健康保險專項業務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場信譽;具備完善的服務網絡和較強的醫療保險專業能力;配備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職工作人員;商業保險機構總部同意分支機構參與當地大病保險業務,並提供業務、財務、資訊技術等支援;能夠實現大病保險業務單獨覈算。

(四) 不斷提升大病保險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規範資金管理,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獲得的保費實行單獨覈算,確保資金安全,保證償付能力。加強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服務的銜接,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羣衆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經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授權,可依託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資訊系統,進行必要的資訊交換和數據共享,以完善服務流程,簡化報銷手續。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全國網絡等優勢,爲參保(合)人提供異地結算等服務。與基本醫療保險協同推進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診療規範和臨牀路徑,規範醫療行爲,控制醫療費用。

商業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管理,控制風險,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務效率,加快結算速度,依規及時、合理向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品。

醫療保險結算制度

(一)門診的費用結算

1、門診醫療費用結算統一採用社保(醫療卡)或現金支付方式結算。由被保險人每次到門診就醫時,出示本人醫療卡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或直接支付現金結算。

2、屬於特殊病種的門診結算,收費員應覈對被保險人的特定病種醫療卡,把相關的診療數據透過大醫保結算系統上傳到社保結算中心,根據返回的資訊結算。

(二)住院的費用結算

1、被保險人入院時,接診醫生和住院收費處應覈實被保險人的醫療卡及相關身份證明檔案,在規定的時間內爲被保險人辦理住院登記手續,並將資料及時上傳醫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上傳資料的,應在獲得有關資料的同時,報醫保局備案後,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登記手續。

2、被保險人出院時,應根據醫保有關規定,透過瀘州市醫保結算系統,將相關的結算數據上傳至醫保結算中心進行結算,收取被保險人住院費用總額中被保險人應自付的部分,被保險人或其家屬在社會保險住院結算單上簽字作實。其餘屬於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會局與定點醫院機構結算。

3、每月的被保險人住院結算情況、收費明細資料和有關的住院資料應按時送報醫保局經辦機構審覈。

4、在被保險人辦理住院登記及結算時,有任何疑問,收費員應文明用語,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險人宣傳新的醫療保險政策。

基本醫療保險作用

一、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醫療保險透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係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透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係,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將社會保險和儲蓄保險兩種模式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了“橫向”社會共濟保障和“縱向”個人自我保障的有機結合,既有利於發揮社會統籌共濟性的長處,也有利於發揮個人帳戶具有激勵作用和制約作用的優點,比較符合我國的國情,容易爲廣大職工接受。這種醫療保險模式,符合中國國情,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